第13章 风月场虚情对假意,女侦探再推凶杀案(第2/3页)
魏崔城是在沙场征战过的人,现在在锦衣卫训象所,军营和锦衣卫里一些蝇营狗苟他是知道的,频频点头,“是这样的,能反抗的是极少数,王占魁肯定不是,一个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没有那么硬的骨头。”
连刘秀也转向认同陆善柔 ,“陆宜人说的有理,芳草园的姐妹们,如笼中困兽,为了争抢客人,困兽互相撕咬,没有几个敢恨笼子外头把我们当玩物的人。”
这个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层,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压榨他们的人。刘秀是其中的“异类”,她不咬别人,也从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觉得佩玉可怜又可悲。
国子监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阶层的底层小人物,另一种形式的“佩玉”,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愿意给他一张文会的请帖,估摸他会去舔李公子的脚底板,根本不会记恨李公子曾经的忽视。
陶朱还是不服气,“说了再多道理也没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刘秀 。”
“‘雄兔脚扑朔 ,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陆善柔看着天色,不知不觉到了黄昏,夕阳西下,“你们跟我来 。”
陶朱一听到《木兰辞》,脸色就不太对了,这是讲述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去那里?干什么?”
“来验证一下我的推演。”陆善柔说完,带着众人来到刘秀的卧室,也就是案发现场。
向来最积极的陶朱顿了顿,等众人都进去了,一咬牙,一跺脚,跟着去了。
黄花梨架子床,以前染血的床褥、蚊帐都当成证物拆走了,陆善柔取了新的卧具,一一挂上、铺好。
“门窗关好,遮光的帐子拉好,布置得和黎明一样黑暗。”陆善柔说道。
众人照做,陆善柔走到刘秀面前,拔下她发髻里的簪子,拔散了她的头发,青丝倾斜而下,刚刚齐腰。
“啊……这……”刘秀短暂的错愕之后,马上明白了陆善柔的意思,立刻脱了鞋子,爬到床上,照着李公子的死相摆出面朝墙壁的侧卧蜷缩姿势。
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一点就通,陆善柔给她盖好薄被,脖子以下遮的严严实实,然后放下了蚊帐纱帘。
往后退了两步,与看呆了的魏崔城和陶朱站在一排,“和我们看到的案发现场一样吧,李公子身形瘦弱,这样侧卧,光线又黯,看不出男女。”
陆善柔看着手里的白玉簪,“我是王占魁,一个有钱无势的小秀才,在国子监,谁都可以踩我一脚。但在芳草院,我就是这个姑娘的天,是她的神,我陶醉在她的崇拜里。所有在国子监失去的自尊,我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回来。”
陆善柔一旦在脑子里投入推演犯罪过程,在旁观者看来就像鬼上身,霎时,她的神态和步态都变了,学着王占魁招供时的样子,谦卑的微微驮着脊背。
“我回到京城,特意挑了象征爱情的并蒂莲玉簪,在上面刻了藏着她名字的诗。我拿着礼物来找她,她却早已堕了胎儿,成了李公子的女人!我成了别人的谈资笑柄。”
“我早起赶去国子监上课,看到她房间外没有值夜的仆人,看来贵客李公子走了,只有贱人在。”
“我拿着玉簪,骂她婊子无情,枉我对她一片深情。她却动也不动,不屑理我。于是——”
陆善柔拿起桌上的西瓜刀,变得面目狰狞,”我好恨!别人瞧不起我也就算了了,凭什么一个官妓也要抛弃我,不给我生孩子!”
“反正没有人,我杀了她无人知晓,杀了她,我的夺妻之耻就消失了,没有人笑话我。”
陆善柔拿着刀冲向黄花梨架子床,拨开蚊帐,侧卧在床的刘秀吓得瑟瑟发抖,太真实了,她觉得脖子一凉,似乎有刀砍过来。
魏崔城和陶朱一左一右架着陆善柔的胳膊,“陆宜人快放下刀,够了够了,我们信你。”
“这样推演比金荣杀人顺畅多了,金荣激情杀人需要一连串的巧合,不如王占魁水到渠成。”陆善柔恢复了娴雅从容的表情,“不过,这只是推演,我们需要重审王占魁,逼他露出破绽。”
魏崔城忧心忡忡,“他比金荣难审,他是秀才,有功名在身,见官不跪,在剥夺功名前,我不能对他用刑,怎么撬开他的嘴?”
陆善柔说道:“我有法子,但是需要魏千户帮忙搭台唱戏。”
魏崔城心痒难耐,“任凭陆宜人差遣。”很难想象在十二个时辰以前,他还是“不关我事”冷漠态度。现在已经陆善柔身边排名第一的“狗腿”了。
“如果我的推演是正确的,那么王占魁应该不知道刘秀还活着,死的人是李公子。”魏崔城如此配合,陆善柔难得露出笑容,“魏千户可记得《陆公案》第七回 ‘陆青天巧设假灵堂,回魂夜揪出真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