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章 天命不在金,而在大燕!(第2/2页)
朱武抚须:“若无都督,又岂有此阵?”
卢俊义笑道:“休息片刻,就可再战,此番定要给金贼迎头痛击!”
神箭射出后,重新回归弓弦之上,再度搭起,蓄势以待!
而先有燕军重甲步卒扛住金人重甲骑兵的冲锋,再有卢俊义的这番冲杀,胜利的天平开始发生明显的倾斜。
关键是当不少重要的金人将领,被卢俊义优先杀死时,完颜斡带发现自己的指挥愈发迟钝了起来。
金人有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打起仗来,不分上下贵贱,统统都要上阵,甚至冲锋在第一线,这无疑能极大程度地激励麾下士卒的士气。
但凡事有利皆有弊,当这些部落酋首或上层贵族被杀时,传达命令就显得更加迟钝,各部的混乱也逐步彰显,号令不在统一,开始各自为战。
朱武见了,毫不客气地开始挥舞令旗。
有句诗叫,战事从来似弈棋,举棋若定自无悲,但战争终究不是弈棋。
弈棋有规定,双方各走一步,即便优势再大,也不能连续走棋。
而战争要的就是打破规矩,能走几步就走几步,最好一举将对方拿下,绝不拖泥带水。
“口袋阵?”
此时朱武正是如此,当燕军阵势再变时,完颜斡带很快变色,因为他发现,燕军不知是怎么变化的,两翼展开,如同一个口袋,居然要将金人骑兵包在其中。
显然对于来去如风,打不过就能逃跑的骑兵来说,这才是歼灭敌人的最好阵势,一旦把袋子口扎上,步卒依旧能阻截退路,让敌人进得来,出不去!
不过如此阵势,也露出了不小的薄弱点,毕竟这里一马平川,并不存在地利优势,大规模的阵势变动难免会暴露出破绽,完颜斡带又怒又喜:“燕人莫不是以为自己赢定了?给我冲!撕开一条口子,燕军就会乐极生悲!”
这话不假,有时候胜负真的就在一次骑兵冲锋之上,可朱武敢如此变阵,是因为他信得过一个人。
一个值得相信的人。
“哈哈!本都督来也!!”
卢俊义骑在玉里青上,再度杀了出来,身后跟着两百骑兵,鲜亮的盔甲上反射出光辉,每一名战士的脸上都带着喋血的狂热之态,直面金人冲击过来的骑兵。
两股雄力的撞击,在阵前腾起一蓬如火如荼的激情血肉,同样也散出一片地狱般恐怖的熠熠血光。
如果说之前还是迂回穿插,此次就是大开大合,奋力砍杀!
玉里青身上披上了甲胄,卢俊义的战甲上更是不可避免地被刺中刺伤,不再是敌人的鲜血飞溅,他自己的血也涌了出来。
不过若论受伤,以这位麒麟子的体质,又怕得谁来!
“杀——!”
一路顶着金军,卢俊义长矛狂舞,挑翻一个又一个贼人,手下无一合之敌。
直到一矛以极为阴狠的角度刺了过来。
“铿!”
两柄长矛在空中激荡出金铁的交鸣,火花迸溅的同时,都感受到对方身体中传来的惊人暴发力。
“哦?你这敌军主将,终于敢下阵了?”
卢俊义睨视着在亲卫掩护下杀出的完颜斡带,有些不屑。
“休得猖狂!”
完颜斡带并非忘记了完颜阿骨打的嘱咐,而是这个时候狭路相逢勇者胜,到了他身先士卒的时候了:“待我杀你,再破燕军!”
“那就来!”
卢俊义一矛刺出。
若论实力,毫无疑问是卢俊义强,但完颜斡带也不弱,并且此前一直是养精蓄锐,不比卢俊义至少杀了两三百金兵,又受了伤,再是天下绝顶的体质,终究也是会累的。
就在一个战矛如雷,一个战矛似电,雷与电在这刻相交,迸发出风雨般的怒啸,打得不可开交时,天象似乎都被引动,啪嗒一下,两人的脸颊上都感到一点湿润,下意识地分开。
完颜斡带愣住,声音里先是诧异,然后浮现出恐惧:“雨……下雨了?”
“水是生命的源头,滋润万物,哺育生命,真好!”
卢俊义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感受到了水滴的滋养,连伤口的疼痛都抛之脑后,咧嘴笑道:“你们金人常说天命在我,现在看来,那是没有遇上真正的对手!天命不在金,而在我们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