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案首(第2/2页)

但古人对字的态度,不仅是师长对他的期待,也是让人留下第一印象的重要方式。

字的重要程度远比父母在自己还是小儿时,取的名字重要。

今后在官场、亲友之间书信、自己留下的文章、作画上,用的都是姓加字。

也就是说石伯谦这个名字,今后在石仲魁的人生中,用的次数远比石仲魁多。

“谢恩师赐字,学生这里有礼了。”

石仲魁双手拉着长袍下摆,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礼。

见他如此知趣,一点就透,县太爷高兴的抚须笑着道,“起来吧。”

“谢恩师。”

于洪高也不在乎便宜学生是否忙于钻营,是否没真的认可自己这个老师。

他的目的非常明确。

用扇子为自己谋划更高的官职,离开大兴县。

石仲奎也不在乎这个便宜老师是不是正派,更不在乎他是不是谋划自己手里的那些古扇子。

除非是会试时的座师,也就是点中自己为进士的主考官。

其他科考主考官和学生之间,虽有师徒之名,却没想象中那么牢固。

要是这位老师没什么前途,无非就是逢年过节,送上礼物,再附带感谢之类的书信。

反之,就不同了。

所以说白了,这种关系一个想找羽翼,一个想找靠山而已。

老师出事,你可以帮忙奔走,却不用为他赔上自己。

当然,你要是心怀公义认死理,或者别有用心,那就另说了。

于洪高以为连秀才都不是的石仲魁,想不到那么远。

却想不到一个现代人,没那么容易对某个人归心。

即便记住对方的恩情,大部份也只是找机会还回去便是。

而且,这种人就已经是大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