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第2/2页)

而包拯就他爹就是虞部员外郎,再祖上三代全是农民百姓,一个让满朝皇亲贵族文武勋贵胆寒的人,居然能够在北宋的朝堂上屹立不倒二十余年,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但细细研究下来却能发现包拯为民请命于他担任知县、知府、全知开封府的时候,那阶段庙堂上什么枢密院政事堂狗咬狗,咬的一嘴毛,他看都不看一眼。而惩治权贵、弹劾奸臣给人叫成阎王包的时候,是在他干给事中、御史中丞的这一阶段。他干的都是本职工作,人家吃这碗饭,拿这份工资,让人无话可说。

罗幼度不敢说自己有包拯的情商,但以他为榜样,保管错不了。

不管你符彦卿说出花来,现在的他,只干开封府法曹参军的活。

符彦卿脸色阴沉了下来,怒气冲冲的甩袖而走。

罗幼度却不以为然,尽管失去一个机会,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

他不在想此事,继续拿着兵书认真阅读。

气冲冲的符彦卿钻进了马车,弄得周边护卫寒毛卓竖,他们跟随符彦卿多年,深知自己的主子,那可是将人命视为草芥的主。

马车远离了开封府,车里传出了一声感慨:“现在的年青人都这么沉稳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