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秋梨膏 韩家的酸梨子(第2/4页)

火炕这个东西,冬天真的离不了,太能提升幸福感了。

看陶竹也准备躺下,他伸出了手臂,等陶竹躺在他手臂上,他一个翻身,大半身子都压在了陶竹身上。

“竹哥儿,咱们来京城了。”他慢悠悠的开了口。

“嗯!”

陶竹眸子盯着房顶,心里有点奇妙。

今天入城时是黎荞赶车,他坐在黎荞身旁,心里有些紧张,也有些好奇,眸子一直在四处打量。

入城的街道很宽敞,能让十辆马车并行,而且路上很干净,地面铺着的是石板。

两边店铺林立,店铺门口挂着的招牌、幌子、灯笼等看得他眼花缭乱,粗粗看过去,卖什么的都有。

而且这些店铺都是两层、三层的,看上去很是气派。

街道上行人众多,百姓的穿着不错,要么是棉布要么是丝绸,很少有人穿麻布衣服。

这就是京城。

宽敞。

干净。

富裕。

他陶竹,一个原本在泥潭里挣扎的乡下小哥儿,竟是从三柳村来到了大盛的都城。

这种感觉真的有点奇妙。

但他心里没有多少恐惧。

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因为去镇上找活儿而心生恐惧的少年了。

现在的他识字,知道那些店铺到底是干嘛的,京城繁华归繁华,陌生归陌生,但他不是两眼一抹黑,他认得这世界,他不必心生恐惧。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身边站着黎荞。

想到此,他身子动了动,轻声道:“黎荞,亲亲我。”

他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撒娇的意味,有些黏糊糊的。

他平日里很少有这样语气,只有黎荞折腾他折腾得狠时他才会这样。

黎荞听得心痒痒,自打踏上入京的路,他和陶竹就只亲亲,不干旁的。

他可真牛逼,心上人与他形影不离,他竟然清心寡欲了两个月。

在心里夸了自己一句,他吻上了陶竹的唇。

陶竹一边回应他一边去扒他的衣服。

今晚是狠狠快乐的一晚。

翌日,两人醒的有些晚,他们起床时黎二山和黎夏已经将早饭做好了。

而且,庄家、孟家、徐瑛沈画、韩宁已经过来了。

黎荞所住的这个宅子,左边是徐瑛和沈画,往北边走个二十米便是庄家和孟家。

徐家人的房子是三进的,离的有点远,但也没超过百米。

今日他们要在韩家人的带领下去购置日常所需的物品,因此一帮人早早就来报道了。

陶竹有些害臊,昨晚闹的太晚了,现在其他人都到齐了,他和黎荞却是刚起床。

黎荞脸皮一向厚,他笑眯眯的招呼众人先坐。

沈画笑嘻嘻的跟着陶竹进了厨房:“竹哥,别急,慢慢吃,今天一天只是买东西,没其他事儿。”

“……嗯。”

陶竹端起碗,用吃饭来掩饰自己的不好意思。

黎荞陶竹黎二山黎夏四人速战速决,不到十分钟就吃完了早饭,这时徐家人也来了,不过只来了徐瑛的两个哥哥一个嫂子,于是一行人在韩宁的带领下前去购物。

城北有两条商业街,他们不必跑远,在附近就能将日常所需买齐。

现在是腊月初,会试在二月初,放榜是二月下旬,所以最起码要在京城待三个月。

当然,如果要参加殿试,那待的就更长了。

要住这么长时间,又不差钱,于是几家人把用惯了的各色物品都安排上了。

不过,书籍是重中之重,必须得买书。

平城,河西府府城,原河省首府,这三个地方的书籍数目加一起也比不上京城的十分之一。

所以黎荞只要看到书铺就会进去扫荡。

凡是他没看过的而且对他科举有用的,他全部买下。

徐瑛和庄文也是如此。

孟月财力不够,他一向是借黎荞、徐瑛、庄文的书籍看,他能干的活是找书,好节省大家伙儿的时间。

韩宁对黎荞佩服极了,这一路走来,黎荞的刻苦他全看在眼里,黎荞其实不用这么刻苦的,圣上的御笔匾额可以保他一世富裕。

但家中富裕还有如此追求,除了五体投地,韩宁真想不出其他的词儿。

他家里有不少书籍,是他读书时一本一本买回来的,去平城时他卖了祖产都没舍得卖掉那些书。

但此时,看黎荞逛街时依旧惦记着买书,他忍不住对黎荞道:“黎弟,我家有一屋子的书,你若是不嫌弃,改日可以登门去瞧瞧。”

“咦?都有哪些书?”黎荞立马问。

“除了科举考试所需的四书五经三史三传,还有不少杂书,都是我搜罗来的。”

韩宁随口说了几本书的名字。

黎荞眸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他需要杂书啊!

他那些无法对外人明说的种种奇异,他只能推到各种杂书上,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各种杂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