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刺杀之后(三)、双塔大教堂里的生死挣扎,陆希当然是不知道的(第2/3页)

双塔大教堂里的生死挣扎,陆希当然是不知道的,更不可能知道她所展示给苦行主教的血液细胞的知识,又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她只是收拾了行装,离开冷泉镇,继续向王都进发。

橡木城教堂的惨案,丝毫也没有传出来——这是当然的,当地的牧师也只能崩溃地把消息传达给上一级的大人而已。

说起来,这里本来应该至少有位主教来坐镇的,但因为原封地被分割得乱七八糟,教会也不太重视,原先的主教谋了一个更好的位置,这里就扔给他了。

原先牧师觉得非常好,因为他实际上管着好几片领地,油水也就更多,但现在他才知道当自己能力不够的时候,遇上事该有多麻烦。比如说,他知道这两位大人来自裁判所,可是他连裁判所在哪里都不知道,现在要送消息,都不知道送给谁,只好一级级向上报了,也不知道这消息什么时候能传到裁判所去。

牧师的痛苦同样无人所知,因为传言比陆希一行人的脚程还快,在他们进入白都之前,冷泉镇鲁克子爵被魔鬼袭击的消息就已经在参加社交季的贵族中传遍了。

尽管大家总是说魔鬼做了什么什么,比如传播瘟疫,比如制造女巫之类,但其实如今真的见过魔鬼的贵族已经没几个了,但最近好像这种事忽然多了起来,比如说长云领……

而且长云领那次遇到魔鬼是怎么回事呢?似乎是跟审判所有关呢。

那么,这次鲁克子爵家里的事,又跟审判所有没有关系呢?假如有的话,那岂不是教会在谋杀贵族?如今又不是黎明之战那会儿了,教会不能这么想杀谁就杀谁啊!

大概正是因为这些传言,当冯特伯爵在自家的别墅歇下来之后,收到的表示问候与想要联系的信件竟然不少。

不过现在还顾不上那些,既然来到白都,第一件事当然是觐见国王。冯特伯爵遣人向王宫递交了请见的信件,很快就得到了回复,他们将在第二天下午,在王宫觐见。

觐见的服饰是有要求的,不能像舞会一般争奇斗艳,而是在颜色和式样方面都有规定,尤其是有爵位者的徽绶,更是严格。

但即使如此,也不妨碍爱打扮的男士女士们在细节上下功夫。

陆希跟着冯特伯爵走进王宫一侧的宫殿时,就看见了无数花边和珠宝。

别说,到了王都她才发现,长云领的领主生活真的已经很朴素了。比如说冯特伯爵的衣物很少有花边,而在宫殿里,连来往的男侍从的衣服上都镶着花边。而那些大贵族更是华丽,男装也能一层层的往上镶花边,有些甚至整个衣服下摆都是花边组成的,仿佛背后挂了半幅蚊帐。

至于珠宝就更不用说了,单是每个人胸前戴的徽章就镶珠嵌宝,以至于阳光从一侧的窗户照进来,整个屋子都在闪着各种颜色的光,跟迪吧的灯似的……

好吧,没有射灯那么亮,但色彩之多是绝不逊色的。话说服饰有要求都能这样,真到了舞会上各展其能的时候,那得花哨成啥样?

陆希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然后就感觉到了四面八方投过来的目光,也跟射灯似的落到了她身上——啊,确切点说,是落到了她胸前的徽绶上。

前面已经说了,陆希现在戴的徽绶,是伯爵的形制,而冯特伯爵虽然走在她前面,胸前的徽章却小了一圈。

这种细微的变化,对于精于此道的贵族来说却是十分明显的,于是殿内顿时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埃里克——”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过来,看起来很有几分亲热地向冯特伯爵打招呼,“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冯特伯爵的气色其实看起来不是特别好,因为陆希在出门之前给他稍微化了一下妆,就是把眼周稍微扫上一点阴影,以及把额头中间也稍微扫了扫。很淡,但看起来就有一种印堂发黑双眼无亮的感觉。

当然这副模样,陆希在殿内的好几个贵族脸上都看见了,但鉴于冯特伯爵是位大骑士,所以他跟那些寻欢作乐熬夜过度的普通贵族有些相似,就很值得人思考了。

所以,这个开口就先提气色不错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

“曼德拉。”冯特伯爵也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给陆希介绍,“曼德拉·怀特伯爵,红云城的领主。”

陆希于是回忆了一下背过的那些贵族名单:红云城是个好地方,因为城内外草木在春夏之季多开红花而得名。因为花多而气候温暖,所以那地方养了许多魔蜂,出产最优质的蜂蜜!

在光明大陆,蜂蜜那可是畅销货,跟绿云岭的果糖一样齐名。哦,因为蜂蜜还可以腌渍各种蜜饯,还可以作为调味料烹制菜肴,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比只在喝茶时加的带着果味的糖块更受欢迎。所以红云城真可算是教义里说的那种“流淌着奶与蜜的幸福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