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伯爵小姐(五)、你先来做我的女仆吧(第3/3页)
因为怕触碰会让艾米恐惧,陆希没敢上手摸,但也能确定这个寄生胎跟内脏是毫无关系的,应该只是寄生在后背的皮肤下面,如果离脊椎不太近的话,手术切除也没多大难度,只是创面会比较大,但如果有圣光治疗的话也不过就是一刷而已。
但是她现在并没有一个会圣光的人在旁边辅助,那么要考虑的事情就太多了。好在艾米还小,有的是时间。
陆希沉吟了一下,把艾米还给卡玛:“如果你愿意的话,带着孩子跟我走吧。她并没有被魔鬼寄生,不过是生了病,我会找到办法治好她。”得,这是她第二个许诺下的病人了。
卡玛完全没有想到艾米竟然是可以治愈的,一时间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能,能治好她?”她以为如果能在伯爵小姐的庇护之下让艾米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就已经是最圆满的了,但治好——这个意思是说艾米可以跟正常人一样的吗?这张仿佛魔鬼一样的怪脸,是可以消失的吗?
陆希又沉思了一下——如果没有圣光治疗,那么术后留疤大概是没跑了,但身上有疤对平民来说简直太常见了,日常干活的时候被擦伤划伤,或者蚊虫叮咬,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大或小的疤痕,这都是正常的嘛。
于是她就心安理得地点了点头:“是的。所以不用这么担心,带着孩子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
卡玛迷迷糊糊地抱着孩子离开了房间,感觉自己像走在云朵上,整个人都能飘起来。她有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等到梦醒了,也许伯爵小姐会消失,她仍旧是在柴堆上,或者好一点会是在黑暗的地窖里,抱着她的宝贝,生怕别人会发现。
所以她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不睡觉,就不会醒,那么即使是梦,也永远不会消失吧?
陆希不知道卡玛已经打定主意要熬通宵了,等人走了,她就看了一眼约翰:“我还以为你刚才就会打断我呢。”对于她救下卡玛和艾米,看得出来约翰并不赞同,甚至就在她伸手去抱艾米的时候,约翰还按住了剑柄。陆希真以为,她说带卡玛母女走的时候,约翰会立刻反对。
约翰的确是想反对的,事实上他当时的确想打断陆希的话,但他的手触到剑柄的时候,改变了主意。
“跟那个狮子有关吧?”陆希瞥了一眼他腰里的佩剑,似笑非笑。说来也是挺神奇的,尽管纹章镌刻在剑身上,但剑归鞘之后,剑鞘之上也会隐隐映出狮头的形状,若隐若现,假如仔细看还会觉得它好像在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光影造成的错觉。
反正就挺神奇吧,陆希觉得,这会儿她渐渐能看见“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了,大概时空管理局也……没那么坑爹,广告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约翰低了低头:“您是伯爵小姐,您的命令便是我们的意愿。”
陆希嗤地笑了一声——她信这个邪呢,从黑莓镇出发的时候,她还想回去收拾一下东西,那时候她的话怎么不管用了呢?
约翰把头又低下一点儿:“您展示了玫瑰家族的意志与勇气。”不过等回去之后,伯爵大人的意志才是整个长云领最高的声音。
玫瑰家族——陆希感觉自己一阵牙酸,不过这不重要,管它玫瑰还是玉兰的,一个称呼罢了,重要的是:“伯爵大人应该不会反对我收一个女仆吧?”可不能人带回去,再被那位冯特伯爵给送上火刑架,到时候她可真救不了。
这话问得约翰无法再回避,沉吟了一下只好说:“您是个仁慈的人……但是那个孩子——从来没有人说那只是病。”
“那是因为没有人把那个当成病治疗过。”陆希哼了一声,“我以为骑士也应该是仁慈的。”
“骑士是为了守护。”约翰纠正她,“魔鬼必须消灭,否则只会给更多的人带来灾难。那个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的后背,她还传播了诅咒。”
“是汉克说的吧?”陆希揉了揉眉心,这个问题还真得弄清楚。现在她揭穿汉克,算是把村民们都震住了,甚至忘记了追究什么诅咒,但是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事还没那么容易过去。
“长云领绝不庇护魔鬼。”约翰坚决地说。庇护魔鬼的名声如果传出去,长云领都将被划为堕落之地,会被王室和教廷一起征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能喊打。另外,魔鬼是人类的死敌,这是绝对无法改变的,长云领厌烦教会的虚伪,可是他们不会与魔鬼为伍。
“那就把汉克带来吧。让我瞧瞧这诅咒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