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2/3页)

今朝扑哧笑出声儿,咬着牛肉串问:“怎么还逮好几次,问一次不就知道是训练去了吗?”

“因为他俩有‘前科’。”

思斯也拿了串烤香菇,拨到碗里,“好像是有次在校外打野球,他们队友跟人起了摩擦,两边不知怎么地就打起来了。”

听到打架,今朝的眼睛睁得圆圆,有点来劲:“没想到他俩也叛逆过,我猜是对面输了,能组队打球的,体能差距不会太大,而他们俩受过专业训练,肯定知道怎么揍人最见效。”

思斯敲了下铁签:“bingo,不过后来还是吃了亏。”

当时一起打架的是隔壁学校学生,有几个挨揍的,输了不服气,撂下狠话让奚行和司壮壮有本事放学别走,结果第二天没到放学,两人就被教导主任逮住,每人记一次大过。后来才知道,那个撂狠话的小子根本没打算来应约,早就想好要去找老师卖惨来治他们。

思斯夹着吃半截的香菇,回想着司壮壮的语气:“听说当时他俩认罚也没辩解,毕竟打群架是事实,后来再有类似事情,他俩能不动手就懒得动,用奚行的话来说能用脑子解决就别动手,打得不痛快还麻烦。”

今朝咬着吸管垂眸,难怪那次撬忒修斯之车,他也没想打架,找警察去端贼窝确实比单枪孤勇要明智。

“予航说原本学搏击是为了能动手别BB,但那件事后他也觉得奚行说得在理,在外头打架得收着打,不痛快还得背责,不如在搏击馆里对打来得实在。”

思斯在加热烤盘上找烤串,拿了串淀粉肠,感叹:“他跟奚行感情是真的好,从小到大在一起,连大学都在同一个城市,可惜你没和他们一起去京北,不然我肯定经常跑去京北找你们玩。”

“是啊,挺可惜的。”

想起自己的失约,今朝抿了下嘴角,声音带着点歉意:“那个决定很突然,当时我没办法处理好……除了我小姨,所有亲戚都指责我没有维护好父母的关系,即使我逃到洛杉矶,他们仍是打国际长途找到我,要我回来劝爸妈。”

“逃?”

思斯耸着眉,如闻骇言,前两年听今朝提过父母离婚,但并不知道其中细节,她愤愤问起:“朝朝你不是自愿去留学的吗?他们凭什么指责你。”

今朝转着可乐罐,看吸管划出圆圈:“是我自己要去的,当时比较崩溃吧,次数多了有点自我怀疑,想不通为什么我的世界一下就变天了……”

停顿了下,她释怀笑笑:“到洛杉矶没多久,有次我去圣盖博山等日出,下山后就决定换号码,一直换到没人能找到我,也一直没回国,这样就不用烦恼去住谁家的问题。”

看着今朝的眼神由黯然转为豁然,思斯跟着点点头,问:“那你看完日出就悟明白了?”

“不是。”今朝抽了张纸巾擦手,摇摇头,痛心疾首道:“等日出等得太久,着凉感冒了,那边看病好贵,我图省钱没买学生保险,为此花了一大笔钱,所以我不能再让这些事情去伤害我幼小的钱包了。”

没想到是被钱教育了一顿。

思斯噗地笑,举起茶杯和今朝碰杯:“果然是朝朝,不服不行!”

服务员端着一份冰激凌球路过,思斯提议:“咱们也点份冰激凌吧,你以前不是说吃冰激凌的日子都不会太坏嘛。”

她记得,今朝以前除了喜欢喝可乐,课间总喜欢拉她一起去学校超市买冰激凌,边吃边扬眉感叹今天又是个好日子,她那时还纳闷说等下就要发试卷了感觉又要考砸,今朝揽着她肩膀,一副万事无忧的模样,嘻嘻笑说:“放心吧,吃冰激凌的日子都不会太坏。”

今朝嗯了声,拿起手机扫码加单。

其实那句话的起源来自宋惠。

小时候,今朝常和哥哥比赛吃饭,她总是第一个吃完,然后抱着妈妈大腿央她:“快带我去浪漫吧。”

所谓浪漫,是去街口小卖部买冰激凌,五颜六色的花花纸,是今朝眼中最浪漫的东西,因为妈妈说,她第一次和爸爸约会就是散步去吃冰激凌,然后冰激凌都融在手里也不知道。

那时今朝不懂,妈妈为什么不知道冰激凌会化,但她记得妈妈说起这件事时,眼角眉梢都浸着笑,为此今朝认定冰激凌无比浪漫,因为它和约会有关,也和快乐有关。

吃完饭,司壮壮来接思斯回宠物基地,今朝和思斯在商场出口道别,提着袋子去乘地铁。

聊天聊忘时间,差些没赶上地铁末班车,回到小区已经十一点。今朝走出电梯打了个哈欠,几天出差忙工作赶飞机,吃饱以后就觉困意上头。

路过2602,又是一阵汪汪声。

今朝怀疑小Q是不是在门边安了窝,走过门铃摄像头两步距离,才回头瞥一眼。

碰巧,大门无声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