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讲古(第2/3页)
谦虚,是弱者的退让,强者的自信。
如果一个弱者说自己想象拘谨、目光狭隘、埋没人才,那么大家只会觉得理所当然。
但当一个扶王国于将倾的君王这样说时,不管“大家”怎么想,易文君只觉得这家伙装逼装到不要脸了。
并且同时也对朱尔斯越发警惕了:这老小子一上来就把话说到这份上,他到底是想要干什么?!
易文君微笑着,用看起来礼貌其实不太尊敬的话语说道:“陛下,你贵为一国之主,实在是过于自谦了,而且,如果你真的对此感到遗憾,你还有大把的时间来将国家改造成你想要的样子,不是吗?”
“听起来似乎是这样。”朱尔斯笑了笑,“不过拉梅尔小姐,你真的认为这一切还有必要吗?”
“……什么意思?”
易文君心中咯噔一下,想到朱尔斯提到《异种禁区》时的口吻。
这一刻,易文君心中忍不住生出荒诞与不可思议之感:难道说朱尔斯察觉到了什么?从一本看似荒诞无稽的小说里?
这不可能吧?
哪怕一个人再敏锐,他也不可能察觉到这样的事吧?!
但如果他没有察觉到的话,那他刚刚的那句话又怎么解释?
易文君思虑万千,脸上不动声色。
朱尔斯则笑着看向窗外,像是伤感,又像是冷酷地说起了另一件事:“拉梅尔小姐,你觉得人与野兽的区别是什么?”
哦!这个有标准答案,是使用工具和创造工具!
下意识的,易文君想要这样回答。
但她没有开口,因为她知道眼前的朱尔斯并没准备要她回答。
果然,眼前的朱尔斯像是沉浸在某种情绪、某种思绪里,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想来拉梅尔小姐你很清楚,我们人类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黄金人类、白银人类、青铜人类。当作为黄金人类时,我们是大地上比神秘生物更为可怕的物种,拥有着后世青铜人类难以想象的可怕威能,一些孱弱的族群会将黄金人类当做神灵崇拜,甚至就连真正的神灵都不敢触怒我们……但这样的一切却很快消失了。”
“因为战争。”易文君说。
朱尔斯摇头:“不,是因为傲慢。他们傲慢地以为自己的族群能够永存,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还以为自己永远不会‘需要’其他神或其他族群的力量,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战斗,肆无忌惮地与他人交恶,最后,又因为这样的傲慢与肆无忌惮,他们的族群走到了终结。
“直到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收起了自己的傲慢,为了种族族群的延续,不得不向生命圣主低头,以自己的黄金之躯交换了血肉诅咒,从此成为了白银人类……可能后世的很多人都为这一件事感到遗憾,但我从来没有,因为战争之主与人类的约定始终存在,而力量也并不是绝对的,否则黄金人类又怎么会覆灭?”
易文君心念一动:等等?这信息量??
什么交换了“血肉诅咒”?不应该是“血肉祝福”吗?
还有战争之主与人类的约定?
的确,按照“三位一体”的理论来说,每个神灵在成神时都会有一个“誓约”,但战争之主的誓约竟然是跟人类有关的吗?
那誓约的具体内容呢?
还有“黄金之躯”?这又是什么……等等,对了,她想起来了!第二周目的最后,在战争之主拔出自己胸膛的那把大剑时,她的确听到了金属的摩擦声。
原本她还以为这是神灵的特性,以为神灵之躯就是这么厉害,但结果这竟然是黄金之躯的特性吗?
黄金之躯,黄金之躯?天哪,第一纪的那群黄金人类,该不会真的是黄金做的吧??
那白银人类呢??
易文君这样想着,而下一秒,朱尔斯便也提到了他们。
“人类因失败学会谦虚,因血肉学会畏惧。到了第二纪和第三纪的白银人类时期,他们变得像是大地上任何一个普通的神秘生物一样,虽然还拥有天赋能力与种族力量,但却大不如前。他们不甘如此,便与矮人合作,将目光投向星空,试图跳出这片大地,去往一个更新、更好的世界……但他们的胆大妄为引来了邪神的注视,打开了灾难的魔盒,令大地陷入无休止的灾难。这也是第三纪天灾纪元的由来。
“天灾纪元很短,只有短短不到百年。但对于地面上的生灵来说却漫长得过分,无数神秘生物和族群都在这个纪元消失——亚龙、矮人、地精、妖精,等等。那些传说中的生物都曾存在过,但因为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莽撞,他们又全都消失了。”
易文君听着,没有吭声,心里却嘀咕不已:
是因为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莽撞?不见得吧,对于人家“邪神”来说,祂们才是这里的主人,正神则是把祂们赶走的强盗,你们就是那趁主人不在家时到处蹦跶的小虫子。人“邪神”赶不走强盗,还不能趁强盗不在家时拍死你们这些跳得高的小虫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