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第2/3页)
李兆先到底在哪认识这么个小混蛋的啊!
李兆先:“…………”
李兆先实在没忍住,直接笑了出声。
本来就是十几岁的少年郎,笑上一笑脸上便郁色全消,只剩下独属于年轻人的蓬勃朝气。
没等那王家小子找他算账,下午给他们讲学的夫子便来了。
比起早上那个一脸和气的夫子,下午这位明显不是好脾气,瞧见学生里头混了个小孩儿很有些不满。
李兆先忙领着文哥儿上去解释了一番。
那冷面夫子听说是府学教授放进来的,冷淡地道:“要是他中途惹出乱子,你就和他一起出去。”
李兆先忙带着文哥儿回座位。
下午的课是礼乐课,不过教的不是什么礼仪音乐,而是教公文写作。
这和科举必考项目相对应。
一般来说,科举第一场考的是你对四书五经的熟悉程度和理解程度。
简单来说就是从四书五经里扒拉出一句话(甚至就几个字),你自己联系上下文想想它是啥意思,然后按要求写个两三百字小作文解释一下。
随着科举举行到明清后期,四书五经的句子都快出完了,考官们觉得自己要玩出新意、玩出特色,于是开始搞起了截搭题。
截,就是把句子切开。
意思是句子中间随便挑个词给你当题目,这个词到底出现在《四书五经》里的哪一句那一段,全靠你自己去回忆了!
搭,那就是随意牵搭。
本来毫无关联的词句愣是合在一起给你出题。
回忆不起来?
联系不起来?
嘿,交白卷吧你!
丘濬写书时就批判过这种现象。
清朝还有考官出过道非常离奇的题目,全题只有一个“二”字。
对,就是《二》,下面你来解题吧!
只能说,字数越少,破起题来越令人头秃。
比起被考官玩出花来的四书五经词句解释题,第二场就务实多了,就是结合时事给你出点经典事例,叫你针对这些题目下判语,再写按照规定格式拟写对应的诏、诰、表。
这些都是当官必须掌握的基础公文写作能力,你要是遇到问题连判语都不会写,你当什么官?
等你入翰林了,皇帝让你拟个诏书或者诰书,你连格式都不懂,你好意思说你是翰林院出身的?
表章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你连奏疏都不会写,怎么和内阁以及皇帝沟通?
所以公文写作能力,那是科举必考项目。府学这边就是为了培养人去参加科举的,公文写作课自然要安排上!
这可是文哥儿没接触过的内容,兴趣顿时就更浓厚了,压根忘了挤兑李兆先那几个狐朋狗友,听得老认真了!
今天夫子教的是怎么写判语。
判语这东西,主要是依着《大诰》来出题。
所谓的《大诰》就是明初朱元璋叫人编的明朝大案实录,他让人把年度重大案件全部收集起来,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杀人放火、乱搞男女关系等等。
里头记录的犯罪行为五花八门,判决之狠也令人头皮发麻,凌迟的、族株的、枭首(指砍完头还要挂在闹市示众,类似于退学砍头挂国子监外不让取下来)的有望破千,只砍个头允许亲朋好友帮忙收尸的更是直接破万。
主要针对对象是贪官污吏、豪强乡绅。
又名《我朱元璋杀疯了的那些年》。
这书在洪武年间就被敲定为国子监必读教材,要求所有人阅读并背诵全文的那种。
文哥儿听了一会就听明白了,这位夫子其实是教刑法以及思政的,难怪这么严肃!
听着夫子娓娓给大伙讲述案件内容,文哥儿发现这古代课堂居然没有想象中枯燥乏味。
只是判语这东西他压根没接触过,他哪里知道该怎么写?
《大诰》他也没读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判决。
这可就没他发挥的余地了。
到了学生写判语的环节,文哥儿就跟好奇宝宝似的趴在桌沿看李兆先动笔写,李兆先写一句他就瞅一句,俨然想把李兆先的判语当范文来研究。
李兆先一开始还有点不习惯,差点就写不出来,不过见文哥儿眼里纯粹就是想学点新东西的好奇,他也就和平时一样做起了当堂练习。
文哥儿很乖巧地在旁边看了半天,大致就明白判语是怎么个写法。
跟地方官判案差不多!
难怪明朝读书人上学都是奔着当官去的,这还没当上官就已经开始学习发号施令了,真要没考上心里不得产生巨大落差?
比起早上纯粹地读读书听听讲,这堂公文写作课还是有点超过文哥儿的能力范围了,他的见识和思维都没到位,对着夫子出的题目也就只能看个热闹。
好在文哥儿是没什么野心的,他想要的也不过是把日子过得舒服些罢了,顶多就是偶尔奋起一下让他娘开心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