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第5/18页)
程世法出身于湘公程氏,自然从大族立场去看待问题。反正自家是做生意的,农民收成如何,哪里及得上龙脉存亡重要。
谭昌言久为父母官,对基层情况心知肚明。不过他想要的,不是烧灰的实情,而是一个说得过去的封禁理由,来证明龙脉和科场的关系。
没想到程世法连这个理由也准备好了。
婺源烧灰业是何时开始的呢?程世法打听到了一个确切的时间——嘉靖四十三年。在这一年,婺源有程姓与胡姓两户人家跑到船槽岭下,开窑烧灰,很快其他居民也纷纷跑来效仿,一时间凿遍了龙峡正干与左右支脉。
婺源的老人们一听“嘉靖四十三年”这个时间,无不眼皮一跳。
嘉靖四十三年,对婺源来说绝对是记忆深刻的一年。在那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百余名来自处州、衢州、金华等地的造反矿工杀入婺源境内,四处为盗。
矿工在那个时代是最有战斗力的群体,身强力壮,纪律性强,又吃得起苦。就连戚继光招募戚家军,都要从矿工里选拔,可想而知这支流贼有多凶悍。一百名矿工,战斗力恐怕相当于千人的地方团练。
婺源小小一县,完全束手无策,只好任凭这伙流贼四处烧杀抢掠。这些矿工后来和其他流贼合伙,气焰十分嚣张。当时的婺源知县忍无可忍,派兵去围剿,反被击溃。流贼们杀至县城弦高镇,打死一个指挥,又焚烧北门突入,恣意劫掠,整个县城化为一片废墟,整个徽州为之哗然。
后来还是徽州府从金衢道借兵围剿,才算是将其扑灭。这次寇乱持续了两年之久,给婺源留下了极其惨痛的记忆。(徽州府借兵这事,还牵涉另外一起公案,请看《徽州丝绢案始末》。)
程、胡两家开挖船槽岭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夏季,到了年底就爆发了寇乱。龙脉一损,立刻给婺源带来了血光兵灾,两者之间的关系还不够明显吗?
程世法还特别指出,自从开挖船槽岭,婺源境内灾害频频,有兵燹、飞蝗、久旱、洪涝,甚至还赶上两次山体滑坡。可见船槽岭的龙脉不只关乎县学文气,还与整个婺源的气数密切相关。
其实在船槽岭烧灰之前,婺源碰到的灾难一样不少。但程世法有意把嘉靖四十三年之后所有的坏事,都说成龙脉被毁的结果,一项一项排比开列,听上去确实挺耸人听闻。
这么一说,龙脉安危不只影响科场成败,还攸关整个婺源县的福祸,那些对科举不大感兴趣的百姓,必然也会为此紧张起来。有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可以争取到足够的舆论支持,让官府直接宣布保龙禁灰了。
不过知县谭昌言没有立刻从谏如流。他和程世法身份不同,看待问题的方式自然也不一样。身为本县主官,谭昌言考虑更多的是婺源局面的稳定。
禁绝灰户们烧灰简单,但他们一旦生计断绝,就会聚众闹事,甚至沦为流贼。万一酿成嘉靖四十三年那种暴乱,从老百姓到官员都要倒霉。一个负责任的官府在推行政策时,一定会准备好相应的疏导方案,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却不去想后续应对措施,那叫顾头不顾腚。
因此婺源官方在下达禁令之前,还得给灰户们留出一条活路来。
这条活路,谭昌言早已经想好了——官赎。
船槽岭一带有很多私地,张家占了这个山头,李家占了那个山头。那些山民持有地契,都是合法私产。根据程世法的调研,灰户们之所以如此大胆肆意,正是因为灰窑都设在私人山地内,自家地盘,我想挖啥谁也管不着。
而官赎的做法是:由婺源县衙出面,以官方身份赎买山民们的地契,把船槽岭附近散碎的私地变成一整块官地,这样官府实行禁灰政策,便名正言顺了。而灰户们卖地换得银钱,去买田也罢,去跑商帮也罢,有了活路,自然也就不闹了。
至于买山的经费来源,也不是问题。
这笔回购费用,叫作“捐俸”,名义上是谭知县感念民众贫苦,毅然捐出自己的俸禄。其实一个知县一年俸禄才九十石米,根本不够。谭昌言只是做出一个表率,真正出大头的,是婺源当地的大族乡宦们。
这是明代一个很流行的做法,一逢灾年,常有知县、知府带头捐俸,赈济灾民,当地士绅“感于”义举——或者叫迫于压力——也会纷纷捐银输粮。
在婺源县看来,你们有钱人既然想保龙脉,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
谭昌言是个谨慎的人,他觉得需要给灰户那边也提前通个气,留点缓冲期。于是谭知县委托程世法二次进山勘探,给那些灰户开了个吹风会,说官府准备购买你们手里的地契。
程世法很快回报,灰户们的反应很积极,无不“欢呼祝颂,乐为还结,慕义愿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