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读剧本(三章合一,一万字)(第5/7页)

薄绛:“闭嘴吧!”

池寄夏:“闭嘴爸?我是易晚的爸!”

易晚没有参与两个相声演员的演出,他举起屏幕说:“温润受或者清冷攻或者傲娇攻或者病娇攻或者腹黑攻或者霸总攻……”

薄绛更茫然了:“这些形容词是同义词吗?”

比如温润和霸总就不太能放在一起的样子。

易晚:“同人是这样的啦,根据攻/受/乙女向都有无数人设变种啦。百变薄薄。”

薄绛:……

他按着易晚的手机翻了翻,很快就涨红了脸,且目瞪口呆:“这是他们对于历史的……解读?”

我为什么在和我的臣子接吻?

我为什么在和不认识的女人接吻?

我为什么在和曲韫接吻?

我为什么……

在和我的弟弟接吻?!

我不可能和我弟弟接吻的啊!

易晚:“我们先解读剧本吧,不该给你看这个的……”

薄绛:……

易晚:“所以薄明绛会一统天下吗?”

“……不知道。”薄绛最终淡淡道,“比起温吞,不如说是自命清高吧。”

一个清高的人,是不会俯下身子来做事的。

也不会做出会引人口舌的、但力排众议也要去做的事。

易晚:“嗯……清高,还有呢?”

“已经清高了,还能有什么呢?”薄绛苦笑,“清高的人,什么都没有。”

易晚:“不一定,清高总比卑鄙来得光明。”

薄绛只能回以翻书。

池寄夏心想这两人到底在打什么哑谜。他一边想把两人在晚上拉进自己的主场,一边又觉得自己不能继续依赖金手指。

这本就是他成长的目标,不是吗?

不过易晚说的同人引发了他的思考。要不然拉进同人世界里吧?

拉进同人世界不算演技作弊吧?

他正思考着,薄绛已经快速地翻过了曲韫在北国的发家史。

在北国发家没那么简单。曲韫做了再多准备,也无法改变他是一个背后没有母族的王子的事实。

可他很聪明。北国阶级固化已久,新势力蠢蠢欲动,想找一个带头人。老贵族们都会老的,年轻士卒们喜欢他。他们就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蠢货。”薄绛轻声道,“又或者,我才是蠢货。”

曲韫怎么会不明白呢。他想,一个人,想要驯服一群年轻的狼群?

越是年轻的人,越有争抢肉块的野心。

北国的蛋糕分完了,那么曲韫要从哪里找到肉、来喂饱这群他试图拉拢的年轻一代?

战争。

只有战争。

北边是冰雪荒原,东边是海,西边是瘴气,那么他们还能去哪里呢?

南边啊。

当然是薄明绛在的南边。

这一切都太过合理。合理得让人悲悯,薄明绛不肯承认自己也在悲悯别人——例如曲韫,他怎么可能觉得曲韫可怜呢?这都是剧本,他不相信曲韫有高尚的理想,不是吗?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悲悯自己。

所以自然会有矛盾。同样年轻的贵族子弟,甚至更加高傲,同样擅长打仗,带着他的队伍前往南方,斩获了大笔军功。

因为他没有顾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可这就是北国需要的狼群啊!

感到被威胁的老贵族开始支持这名贵族子弟,同时对曲韫下手。从古至今,最好作筏子的地方就是忠诚度。

为什么不杀。

为什么不奇袭。

为什么不抢。

你对周朝有感情,是也不是?

风头被抢了一头,即使他比他更优秀。曲韫的周朝心腹宽慰他,赞许他。曲韫挥别他,独自一人在桌前,用手扫掉了砚台。

他看着铜镜中自己扭曲的脸。曲韫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愤怒。

不只是为了被那名贵族子弟压过一头。

不只是因为那些嘲讽和怀疑。

而是因为。

他不可否认在他的心里,他非常想要喊出“奇袭”。

他要证明自己的功勋,他要超过后来居上的那人。他能做到,他是草原上最强壮的头狼!

那些周朝人在他的眼里变得模糊了。他忽然突兀地想起来了。

幼时在周朝国都时,他被那些周朝的贵族子弟欺凌过,不是吗?

青年时在周朝流浪,他差点被那对夫妻剁掉当做肉吃,不是吗?

后来遇到薄明绛……众人心中如明月般的太子,他竟然也没认出自己,不是吗?

周朝对他有这么多的错处,他为了更伟大的利益,造成这么一点牺牲,又能有什么问题呢?

通向光荣的路上,总是要有留学和牺牲的嘛!

对于那时的曲韫来说,那只是一闪而过的妄念。

只是后来,这种面临“妄念”和抉择的时刻,越来越多了。

曲韫告诉自己不该这么做。那些从周朝跑来追随他的心腹或护卫们为他舍生忘死,为他的这份仁慈竭尽全力。他们相信肯为了周朝的百姓抢夺赈灾粮食、险些入狱的北国皇子不会是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