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愿以魔血洗苍天(第3/4页)

杨文仲轻飘飘的说道。

“呃……”

王至平无言以对,抬杠道:“那就没有人能在这个年纪比得上张坤吗?我看他也没有三头六臂,练得稍快罢了。”

“有,有一个,或许还不只一个。”

“谁?”

王至平就来兴趣了,他也不是不服气,只是习惯性抬抬杠,心里面对张坤还是很佩服的。

不但佩服对方的为人处世,更是佩服他的武艺高强。

此时听到,还有人堪与张坤比拟,在如此年纪,就能斗败武林名宿高手,逆境伐敌,神情就有些惊异。

这种人出一个都嫌多,还有几个,那还得了。

“孙录堂……”

杨文仲眼神古怪,艰难蹦出三个字来:“当初那位也在十几岁的年龄,就已达到暗劲巅峰,融三门拳术精髓,四处挑战,打得名宿高手抬不起头来。”

“虎头少保,天下第一手?”

王至平张了张嘴,再也说不下去了。

好吧,这位的确是没得杠。

如今他正值壮年,忙着闯荡大江南北,拳试天下,更是有着以武封神之望。

一身修为,已经有些让人看不懂。

“那……另外还有一人呢?”

“这人不太好说,我觉得世人都低估他了。虽然只练一家,却是练到炉火纯青,由外返内,练到了极巅。神枪之名,应该会在不久之后传遍天下。”

“您是说,八极名家,神枪李叙文前辈?别说,这位还真与张坤神似,枪试天下,辣手无情,他年轻之时也有这么强?”

“当然强。”

杨文仲没好气的看了自家师侄一眼,细心教导:“若是不强,他那柄大枪之下,那么多人命,为何仍然活得好好的?虽然大家都说他不行,说他这里不好,那里不对。但是,十余年来,又何曾有人在他的枪下活下来?”

这话才是正理。

杀气太重,杀得人家都不敢报仇血恨,只能生生忍下。

更杀得别人只能背地里砥毁名声,不敢正面对抗。

这样想来,李叙文其实比孙录堂还危险。

因为,人人都知道孙录堂厉害,不会招惹他。

而李叙文,却无人知他厉害,真等到发现这位不好相与,已经是来不及了。

抹黑他的人,想想也是坑人得很。

这不正是张坤如今的处境写照吗?

抹黑吧,你们一个劲的抹黑……

等他杀出一个血流成河,那时才知后悔。

“我的实力还远远不够,天下英雄有如繁星,什么时候才能与那些顶尖高手一决高下?”

王至平暗自警惕,有了危机感。

“师叔,我决定了。”

“什么?”

“今天晚上,要多吃两碗饭……”

“去你的吧。”

杨文仲笑骂一声,也不管他。

事实上,也不必管他。

这个师侄,别的没什么好说的,但是这食量,绝对是少有人及。

如今十九岁,已经超过千斤之力,随着每日里的进食和修练,他的力气还在增涨,竟像是永无止境一般。

饭桶也有饭桶的好处。

‘真是好奇,等到他气力大成,修为再次取得突破之后,一身力量又会强到什么地步?俗话说一力降十会……就凭这力量,天下武林,将有他的一席之地。’

……

泰和楼三楼。

有人欢喜,有人哀嚎。

哀嚎痛哭的声音,显然更多一些。

这是押注的人,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多数人都选择了名气更大,修为更强的驼狮张重华。很少有人会押注在年纪轻轻的狂刀张坤身上……虽然不至于所有人都输得倾家荡产,但是,贪心作祟,从来是败家的不二法门。

安德烈有些嫌恶的咽下最后一块羊头肉,吐出满口骨渣,站起身来。

他眼中有着些许失望,嘴里嘀咕。

“没意思,太没意思了。跳来跳去、躲躲闪闪,这些东方猴子打得一点也不好看,没有拳拳到肉的激情……”

安德烈身形极为高大,足足有两米出头,坐着还不如何,此时一站起身,全身肌肉涌动着,筋络如同蚯蚓一般的爬在身上,让人触目心惊。

上汤的伙计急匆匆走过,冷眼一瞄,就看到了一座大山,看到了铜铁般的肌肉块以及根根爆起的青筋和血管。吓得一哆嗦,手中汤锅就洒了。

汤水溅落,洒在安德烈的黑亮皮鞋之上,红红黑黑的,雪白西裤上面也沾了大片。

安德烈低头一瞧,勃然大怒。

“你眼瞎了吗?”

伙计一看惹了祸,吓得早就呆住,被骂得醒过神来,连忙趴在地上,连连磕头,“洋大爷息怒,洋大爷息怒,小人不是故意的,这就帮您擦洗……”

“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