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马:我不是真的马,你们才是(第3/4页)
谢玦道:“为何?”
那手下面露难色,萧皓慢悠悠地帮着他解释道:“那匹黑骊是关西羌族进贡的塞北宝马,性格高傲冷酷,一向瞧不起人,除了主人外没有人能够牵引它,近身都不能够,人一靠近,它立刻跟四脚麋鹿似的跑开了。”说完他看向谢玦,“世子驯好这匹马后,把它放在军营中散养了五年,在雍州城中又放养了三年,从没有听说过它伤人,唯一一次例外是个氐人,对方拿铁弩箭射它的眼睛。”
谢玦问手下道:“那匹马现在在哪里?”
手下回道:“在西城二十里外的醉庭湖,抓不到它。”
李稚对萧皓道:“去帮他们把马牵回来吧。”他知道那匹马除了格外讨好赵慎外,也唯有萧皓能够指使得动,萧皓奉命转身出去了,谢玦那群手下见状也退了下去。
趁着马还没被牵回来,而谢玦又不准人离开,李稚于是想要多说两句,“如各位大人刚刚所听见的,那匹黑骊从不伤人,依我看此事恐怕另有内情。”
谢玦已经让人去把夏伯阳喊出来了,不过他也没指望夏伯阳那指甲盖大小的胆子他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你们说不伤人便不伤人?那匹野马之前被养在御马监,不仅吼死过同类,更是踹死过好几个驯马者,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它本来就是匹疯马。”
当年羌人部落为了捉到它敬献给梁朝,死伤了不少勇士,梁朝收到这份满是异族特色的礼物后,其实并不满意,连着死了几个驯马师后,上面的人也不再管它了,只端着大国风度,划了片地随便养着它罢了。谢玦说的确实是实情,李稚没有反驳。
谢玦拍案定板道:“无论有何内情,人命关天,这匹马重伤了朝廷重臣,今日必须按律处死,并要昭告全城,以证视听。还有他的主人,念及并没有闹出人命,按例施以鞭刑。”
李稚斟酌道:“此事不妥吧。”
谢玦道:“有何不妥?你既然是大理寺少卿,这刚上任还没几日就想徇私枉法,未免太不将三省放在眼中了,还是你听了两句吹嘘,真以为广阳王府就是王法了?”
李稚才发现谢玦原来是在这儿等着他,想要治他一个徇私枉法之罪,顺带着杀了那匹马震慑广阳王府,他笑了下,“我绝没有想要枉法之意,恶马伤人必然要按律惩处,我决无异议,我只是觉得这罪名定得有些不妥,依我看,这匹马的主人并非是广阳王世子,故而这罪名也连坐不到世子的头上去。”
谢玦差点笑了,“你胡说八道连脑子也不要了?”
哪有这么荒唐的事情?连这种话也说得出来,这不是赵慎的马还能是谁的马?
李稚声音依旧不紧不慢,“我自然是言之有据,这匹黑骊确实不能算世子的家养马,或者说它应该是雍州军营中正服役的战马,它有自己的行伍编号,听得懂战时的哨声,会听从战旗的指挥,在雍州府监马库也有备录名,作为一匹战马,它的主人是梁朝百姓,只是它正好归属广阳王世子。”
谢玦的脸色微微一变。
李稚道:“自古以来,战马便是国之重器,前朝氐人有铁浮屠、铁鹞子,面对步兵时摧山倒海,三千骑南下攻破数十座城,可以说氐人称雄中原靠的就是名震天下的铁骑,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血统优良的军马,前朝我们吃了大亏,所以梁朝自立国起,一直重视战马的蓄养,梁朝律法中,战马待遇史无前例地高,若是有人在驯练喂养时亏待了战马,会被予以重罚,百姓严禁伤害战马,违者可以处以流放之刑,更加没有处死战马的道理,毕竟每一匹战马都凝聚了无数心血。”
谢玦用眼神示意手下去找配套的律书,李稚道:“《汉梁律卷二十六·军科律》,第十二条。”
谢玦盯着李稚看,没有说话。
李稚道:“广阳王世子确实有过,他的过错在于失察,但战马确实有过放养的先例,当年青州有位王姓将军率先将战马放养在城中,由各家百姓牵养照料抵押税赋,被时人认为是风流美谈,并没有出过乱子。广阳王世子此举虽有不妥,但先例在此,法理上并无可以指摘之处,只好说雍州军营还需更加完善军法。”
谢玦接过了下属递过来的律书,扫过一眼,直接啪的一声合上了,他问李稚道:“所以你这是说,广阳王世子没有错,那匹野马也不能杀,那反倒是夏伯阳错了?”
李稚虽然知道恶马伤人这事有猫腻,但他心中也清楚自己明面上并没有道理,毕竟纵马伤人还诡辩无罪,哪怕律法上讲得通,可在道义上是绝对是被人唾弃的,毕竟这世上最朴素的价值观就是杀人偿命,伤人赔钱,这份正义感才是大理寺百来册律法的根本,国无法不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