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2/5页)
今日凌冽挑的,是一件通体一色的深蓝色劲装,前襟和后背相对的位置上,以墨线绣了梅竹和莲花。凌冽对着铜镜,高束长发,他通过镜子看到身后等待而无所事事的小蛮王,便拉出木匣,“帮我挑簪子。”
属于北宁王的簪匣中,堆着各式材质的簪子。
大多是皇室赏赐、往来赠礼,十七岁北上后,凌冽就跟军汉们一样,长发只用发带扎,即便盘成髻,也只随便择个粗糙木簪固定。
挑选簪子、抹额这些琐事,原是元宵爱揽着做的,但如今小管事不在,凌冽便心存戏谑,将这差事交给了他新晋的“小娇妻”。
乌宇恬风挑挑拣拣,最终从木匣中择出一枚琉璃蓝纹鲤簪:此簪通体湛蓝,烧制的琉璃上雕镂了两条栩栩如生的锦鲤。
梅竹号君子,莲下戏锦鲤。
凌冽看着铜镜,任凭乌宇恬风小心翼翼地将那湛蓝色的簪子插入他挽好的高髻里,此情此景,他忽然弯了眉眼,忍不住吟了一句:“声气相投、诗书立心,名色相知矣*。”
“哥哥你说什么?”
凌冽笑,摇头,故意不告诉他——
恩德相结,谓之知己;腹心相照,谓之知心;
声气相投,谓之知音*;三者相合,便是相知。
正所谓“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凌冽没想到小蛮王中原官话说得稀烂,眼光却是不俗,行动坐卧更合他心。
凌冽不告诉他,乌宇恬风却心道:哥哥连念经都这么好听。
“哥哥,你念的这个……也有故事么?”
凌冽想了想,点点头道:“有是有,不过你应该听过了,是关于俞伯牙和钟子期的。”
这俩名字乌宇恬风听来耳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到底是个什么故事,正欲缠着凌冽细讲,外面营帐就吹响了牛角长号——这是军中晨起集结的号令。
小蛮王撇撇嘴,只能不情不愿地推着凌冽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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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凰坪遍植红衫,海水自然的起落将这里的土壤分为天然两色:黑棕色的淤泥沼泽,在涨潮时会被海水淹没;而浅黄色的沙岛则岩质坚硬、地势高陇,大军也因此分散驻扎其上。
这里每日有两次潮涌:清晨潮,日落汐*。
退潮时,整个落凰坪会露出棕黑色的沼泽,林立其中的红杉木如同守卫着“百鸟之王”的忠诚士兵;而涨潮时,沼泽被淹没,湛蓝色的海水如柔顺绸巾,红杉林反又成了点缀其上的红宝石。
黑苗所在的螳螂山,在落凰坪以南,中隔一条丈宽的滚滚黄泥河,河中有黑苗豢养的沼泽鳄鱼和巨蟒毒蛇。
螳螂山高峻,又因其山石奇兀耸峭而名,是一处典型易守难攻的地形。阚部首领已率部前往多次,只要靠近,就会被黑苗架在山上的弩车和落石攻击。
原本,他也想用“围而不攻、攻心劝降”的法子:将螳螂山包围、静待黑苗弹尽粮绝。
可惜,螳螂山旁支蜿蜒数里,山中又有河道、暗渠,黑苗在此经营数年,山腹中早就遍布暗道,即便大军压境,他们也半点不慌,反而数次嚣张地阵前挑衅。
阚部首领不堪其扰,却实在找不出好法子攻山,着急上火,嘴角都生出两个大泡。
乌宇恬风听着,自然不好纸上谈兵,他还是想亲自往螳螂山探探虚实。几位首领自然跟随,凌冽却被他拦下:“哥哥你就不要去了。”
凌冽蹙眉,“……为何?”
此行凶险,黑苗的弩|箭已射杀了不少阚部勇士,乌宇恬风当然不会直言忧虑担心,他只神神秘秘凑近凌冽耳畔,低声道:“落凰坪不大的,这距离牵动不了蛊毒,哥哥乖乖在家等我,好不好?”
凌冽耳畔的肌肤被洒上热气,酥酥痒痒的,他微微拉开一点距离,“我不是女子。”
“我当然知道哥哥厉害,”乌宇恬风极快地啄了下凌冽小巧的耳垂,“所以,我把大后方交给哥哥嘛,哥哥心细又周全,万一黑苗袭营,你在,我会比较放心——”
“……”凌冽抿抿嘴,被啄吻过的耳朵整个烧红,但他哪里肯依,“敌人固守,哪会偷袭。”
一计不成,乌宇恬风只好瞪大眼睛道:“可那边都是沼泽地!沼泽的泥浆又黑又臭,里面还有□□、蜈蚣、臭虫虫!一步踏错掉下去,再捞上来、满身都会爬满蛆!”
凌冽一僵,捏着轮子边沿的手慢慢松开了,他咬了咬嘴唇,闷道:“那你自己当心。”
乌宇恬风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蹲下来,拉起凌冽双手,翠色眼瞳闪亮亮:“我当然会当心!晚上,我还要回来听哥哥给我讲俞伯牙和期……妻……妻子钟的故事!”
“……”凌冽哭笑不得,“是钟子期!”
小蛮王吐吐舌头,挥挥手,轻快地带着阿虎和部下们浩浩荡荡朝螳螂山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