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满宠的用法(第2/2页)

满宠仔细想想也是。

“敢问刘使君,想委任满某何职?”

刘琦慢悠悠地道:“我大汉建朝以来,中央有廷尉总掌律法行刑,地方律法最高权皆在郡守,而郡中具体执掌各郡、各县律法的人是各郡县所设立的决曹掾,但这些决曹掾,却普遍都听从郡县之首的调遣,因为汉律在地方的最终决策权,也是在郡县之内。”

说到这,却见刘琦轻轻地弹了弹袖子上的灰尘,慢悠悠地道:“听到这,满公可知道刘某想委任给满公何职?”

厅堂之中,好半天都不曾有声音,满宠竟然是出奇地没有回答刘琦,只是低头沉思。

而刘琦也不催问,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少许之后,方听满宠缓缓开口道:“满某早就看出,刘使君不同于寻常人,敢于打破常规,行他人所不敢行之事……从使君在荆南重新实施賨布之策,就可见一二。”

刘琦微笑道:“不是我想动地方律法,只是一郡之守或是一县之长,不能长久立于汉法之上,两千石又如何?若是犯了律法,该知罪,也必须治罪!如若不然,时间一长,地方动乱,官民彼此互为水火,早晚必成祸患。”

大汉朝自建朝以来,除了中央的廷尉之外,地方的律法基本都是和一郡一县的最高长官是挂钩的,也就是说两千石的郡守,在一郡之中有案件的最终决定权。

而一县之中,毫无疑问,三百石到六百石的县长,对案件有着最终的决定权。

虽然郡中有专职的决曹掾,但郡守一旦张嘴,就足矣改变他们对案件的裁断。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权力对于人来说,本来就是层层相压,大鱼吃小鱼,官场中谁嘴大,谁就吃得开。

但司法的最终裁决权在一方之长的手中,但凡是个有些见识和学历的后世人,就知道所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刘琦身为一郡之长的时候,对于这种事他无所谓。

因为他那时候是郡守,他自然是想把所有的权力都抓在自己的手里。

但现在,刘琦的角度已经和原先不一样了。

他是一方霸主,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甚至是脱离朝廷管制的地方霸主。

这南方的半壁江山,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是他的私有物。

就人性而言,谁也不想让自己的私有物,被手下的人肆意挥霍。

想要有效地控制自己辖境内郡守和县令的权力,司法权力一定要从地方手中剥离出来。

但自古以来,想将地方的司法权力从地方长官手中完全地剥离出来,几乎是痴人说梦,因为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地域特色,而且官吏之间彼此的裙带关系,也注定这种事不可能分得那么清楚。

但至少要在政策上剥离出来,或是设立相应的监察部门,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将权力最大的集中化。

至于集中地,自然是他刘琦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