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万艳书 贰 上册》(13)(第2/3页)

詹盛言在狱中现有个女孩照料着,而且那女孩是自愿入狱——唐席知道,他的少帅哪怕又瞎又瘸,也逃不开他那个烂桃花的命!唉……只要他开心,他可以再找上一百个女人去照料他,他一出狱,他就为他把整座槐花胡同都掏空;尽管唐席愿献出生命,以换取守在那个位置上的是他自己。不过没关系,他早习惯了詹盛言身上洗不净的脂粉气,犹如牛马习惯了承受鞭打。

或许,直到他末一口气,这鞭打才会止息。但起码,他能够终结落在那个人身上的惨酷折磨。

“少帅……”唐席小心翼翼地把他含在口中,和着酒。

鸟儿啁啾起来,天快要亮了。

最后一天。

明泉一直记录着日子,这是最后一天。

唐三爷曾说过,她得以留守京城的理由就是为母做孝。商大娘去世后,从头七到尾七,一共七七四十九天。假设过了四十九天后,尉迟律还迟迟不能决定与他们合作反水,就说明哪怕死亡带来的冲击也无法冲淡他对弟弟尉迟度的恐惧,那么整个谋划就算是流产了,作为核心人物的明泉也必须出逃。

但明泉不甘心。她太期望亲手完成这一桩“大业”,她昼夜都沉浸其中,坚信自己的出生就是为促成尉迟度的死亡。

她生在辽东,原名“翩翩”。父亲年轻时曾是辽东总兵詹自雄麾下的骑兵,但随詹家的倒台,詹家军也遭到大举裁撤。翩翩的父亲回归宁远原籍,回乡的次年就成了亲,妻子是一位剑舞艺人,就是翩翩的母亲。母亲深爱着她那对鸳鸯剑,在婚后也不愿停止卖艺生涯,父亲干脆就替她伴鼓、陪她走街串巷。曾有人在背后嚼父亲的舌根,说他是个叫妻子抛头露面的孬种,但母亲对翩翩说:“你爹是受过大帅亲赏的勇士。有次,他们只剩下十来人守一块阵地,你爹就用拒马[1]围成了战线,每一根尖桩上都挑着一颗前日被他们砍下的鞑子的脑袋。”翩翩被战争的图景震撼到了,“真的吗,爹?”父亲挠一挠他下颌上的一道刀痕——一道翩翩至今还能在梦中亲手触到的战伤,“真的呀,小丫头!爹不怕人笑,爹根本就不在乎那些人,但只要有谁敢拿你娘开涮,爹今天还会砍下他脑袋挑在枪尖上!”爹和娘对望着笑了,笑眼粗鲁又滚烫。

数年后,父亲的头被悬挂于城楼。

从小到大,翩翩常常看到邻里邻居的其他那些个父亲把他们的孩子和女人揍得鬼哭狼嚎。因此,她很理解为什么所有小伙伴都羡慕她,她不仅有个威猛得谁也不敢惹的父亲,而且他从不动她和她娘一根手指头。其实,翩翩还见过母亲把父亲骂得不敢抬头的样子呢,但是过上一会儿,他们俩就又手拉手笑起来。这么好的父亲和丈夫,犯了什么罪?

母亲告诉她,父亲的罪名是醉后辱骂了九千岁一句,被人告发了。

“谁是‘九千岁’?”

“是个很厉害的坏人。”

“爹当着这个坏人的面骂他了吗?”

“没有,坏人住在老远的地方,听都听不见。”

“那为什么要这么对爹?我小时有人笑话爹,爹还说,只要在他背后,他就不计较。就算是坏人非要计较,爹骂了他,那他骂回来就是,不高兴还可以打上爹两下,就像小彩子她爹揍她一样,为什么要砍掉爹的头呢?爹骂他一句,又骂不疼,砍头多疼啊……”

娘当时还怀着个娃娃,哭了一整夜后,翩翩盼了好久的小宝宝就没了。就在娘流产的第二天,家里来了好几个陌生人。翩翩大一点儿才弄明白,原来辽东铁骑被裁军后并未就此消失,不少散兵游勇们在私下结社,成立了“安辽会”,爹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这些会党的兄弟给了她们孤儿寡妇一笔钱,又派了一个男人带她们逃离宁远,一路南下到松江府。这个男人是父亲的战友,他有个和翩翩年纪差不多的男孩,这个男孩在长大后就成了翩翩的丈夫。

翩翩特别像娘,和娘一样离不开舞动的双剑。每当层层的剑光裹住她,她这个卑贱的艺人就好似踏住了风云,升起在世界顶端——没有任何一种欣快可与之相媲美。而翩翩可爱的丈夫也像爹当年一样,为了妻子脸上充满活力的笑容,他甘愿忍受被不相干的人们指指戳戳。翩翩问过他:“你真不介意那些看剑舞的男人们对我想入非非?”他嘿嘿一笑,“叫他们想去吧!想破了心,你也还是我一个的!”

翩翩十七岁时产下了女儿。她怕腰线变粗,说什么也不肯喝汤下奶,连娘都责骂她,丈夫却笑呵呵地买了头母羊来,“羊奶好,养得壮!”有好久,他身上总有挤奶沾上的腥臊味,翩翩却一想到就心头甜丝丝的。

他们的女儿果然是长得壮实非常,从不生病。这样健康喜人的小宝贝之所以会不满周岁就夭亡,是因为官差上门抓她爹时,外婆抱着宝宝同他们理论,冲突间,宝宝被失手摔死,外婆——翩翩的娘也一头碰死在墙上。那天翩翩不在家,她之后才打听得明白,丈夫同几个朋友喝酒,有人骂了九千岁两句,而他没有举报——那就以同党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