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好想你

七月下旬, 《墨染山水》在海城的艺术大剧院公演。

这一支古今交融、优美绵远的舞蹈诗剧,一经演出便惊艳四座,其中不少优美的舞蹈场面的被很多大v剪辑转载, 在热搜上挂了好几天,掀起了一股传统文化的热潮。

温瓷的那一段《点墨》的独舞篇章, 也被剪辑进了热搜的视频了。

她身软如絮,黑白渐染的纱裙, 宛如水中漾开的墨汁, 在徐徐展开的宣纸上, 时而笔走龙蛇、时而摇曳生姿, 兼顾了力道和柔美, 极有灵气。

甚至有热评将她和当年一支《鹓鶵舞》技惊四座的林遥之放在一起对比, 说她小小年纪、已得了这位红极一时的首席舞者七分风骨,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温瓷看到这段评论的时候, 受宠若惊的同时,又一阵阵地惶恐不安。

林遥之是傅司白的妈妈, 是对他最重要的人。她曾经向傅司白借过妈妈的原版光碟,认真地学习过。

能将她和林遥之放在一起对比,是她的荣幸。

但她也怕这一段会触及傅司白的伤心处, 只希望他不要看到这些评论。

最后一场演出结束时,已经十点了,温瓷站在落地窗边和姐妹们对着反光镜自拍, 却在无意间看到广场涌出的观众人潮里, 有一摸熟悉的身影。

在她肯定他的那一刻, 西装革履的男人坐上了路边的一辆黑色的轿车, 转瞬便看不到了。

拿着手机的徐晨晨, 拍了拍温瓷的肩膀:“发什么愣啊?”

“好像…看到一个朋友。”

徐晨晨顺着温瓷的视线望过去, 广场上人流如织,都是看完演出离场的观众。

“不是吧,这你都能看到熟人,视力也太好了吧!”

温瓷摇了摇头:“他穿西服的样子很独特,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总能一眼扫到。”

徐晨晨意味深长地“啧”了起来:“我看不是他穿西服的样子特别,是他在你心里很特别吧。”

“哪有。”

“还说,脸都红了。”

“没有啦!多半是我看错了。”

“我跟你说,第一感觉特别准。”徐晨晨揽着温瓷的肩膀,“你觉得是他,那就一定是!”

“你这太唯心主义了。”

“相信我!恋人之间的感觉总是没错的。”

温瓷低下了头,轻轻道:“不是恋人,分手了已经…”

“害,看你这怀念的模样,分手肯定分得死去活来吧。”

“没,很平静,和平分手。”

是温瓷的心,每每入夜总会回想在一起时的细枝末节,回想他的温柔和不讲道理,回想肌肤相亲、灵魂颤栗的那些瞬息……那才是真的死去活来。

*

演出已经彻底结束,温瓷酒店躺了一整天,缓解四肢的酸软乏力,直到夜幕降临,才出门觅食。

酒店位于湖心岛的艺术园区里,餐饮不多,但酒吧特别多,也是夜间年轻人聚集的地方。

温瓷戴着耳机,听着音乐,站在一间牛排店门口,忽然很想给傅司白发短信,问他有没有吃饭。

她真的很喜欢和傅司白一起吃东西,不管是俩人抢一盘河粉、还是吃食堂、还是他请她吃一些精致日料法餐…都能吃得特别香。

即便知道他在海城,温瓷也还是忍住了,没有打扰他。

把话说开以后,的确是连朋友都当不成了。

问心有愧,怎么当朋友。

她溜达着来到了酒吧街,这里有很多年轻人,英俊的帅小伙和漂亮姑娘,穿着打扮也是潮流时尚。

温瓷穿着一件冷淡风的亚麻大码连身裙,清淡的妆容配上简单慵懒的日常风,也让她赚足了回头率。

她听到一阵熟悉的吉他solo,看到前面有人群聚集,于是迈步走了过去,见熟悉的少年坐在玫瑰架边,弹奏着吉他。

一头奶奶灰的潮流发色,配上他冷白的皮肤和清隽的骨相,身后是盛开得如火如荼的红玫瑰,更显他五官的妖冶魅气。

看到傅司白,温瓷总算确定昨天晚上在艺术馆瞥见的背影,就是他。

只是穿西装时还人模狗样,这会儿换上潮流的涂鸦T恤便原形毕露了,不管是那一种模样,对于女孩来说,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一群女孩摸出手机对着他拍拍拍。

又帅、唱歌又好听,上扬的眼神带着性感的味道,这谁能扛得住。

甚至还有捏着娇滴滴海城口音的女孩,很大胆地跟他开玩笑:“帅哥单身吗?”

“单身。”

“哇!今晚帅哥有空吗?”

傅司白瞥见了人群中的温瓷,眼角笑意越甚,宛如妖冶却带刺的玫瑰:“刚刚有空,现在没有了。”

温瓷走到他身前,从包里取出一块钱硬币,扔进了他的吉他盒里。

周围女孩都有些错愕,看得出来这少年唱歌并不是为了赚钱,他身上甭管是运动鞋还是手上的腕表,都是价格不菲的潮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