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马尼拉条约(第2/2页)

实际上,虽然这份条约让大明在远东几乎成为本土世界的霸主国,参与了贸易战争,然而大明的贸易,还是处于比较劣势的地步。

东印度公司在远东和欧洲拥有大量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物流与商业买卖成本极低。

无论什么样的损失,他们都可以通过贸易的方式来迅速体现这份合约签订以后的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签订合约的原因。

而大明,从朱由校这天启一朝才开始正式涉足贸易战争。

说的更直白些,现在大明在欧洲,除了西班牙以外,根本没有第二个贸易合作国家。

就算你想要把自己的东西卖过去,人家也不一定买账!

这样一来,物流费用和商业买卖的成本,都需要卖货的海商或者朝廷独自承担,仅是物流和时间上的耗费,几乎就是荷兰人的几倍。

这种情况,相当于限制了大明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使得这次看似获利颇丰的条约所得变得有限。

当务之急,是要在亚洲甚至远东恢复大明的朝贡体系,与欧洲其余国家迅速建立贸易通道。

有了这些“朋友”,贸易获利就轻松得多了。

在签订条约的当天,朱由校便向吕宋王国、旧港王国、安南王国、莫卧儿帝国、朝鲜王国等有贸易价值的国家,下发了一道圣旨。

当年那个万国来朝的大明,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