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3/3页)
“用料都很上乘,连咖啡都是来自世界上最好的咖啡豆,上面浇地奶油都是圣地安的手打奶油。”女孩吐了吐舌头说道,“我悄悄地去看过了,看上去好好吃哦。”
!!!
“应该比凯飞过咖啡果冻更好吃些。”
凯飞过就是那个五十万一个的咖啡果冻。
这样的话,我绝对不能错过这个,我把目光放到了席巴身上。
席巴保持着墨镜一戴谁也不认的冷酷无情,说道:“我不会去登台唱歌的。”
我又把视线放到了旁边的糜稽身上,糜稽往后退了一步,说道,“我五音不全。”
骗小孩呢,当初那首《揍敌客快乐的一家》就是糜稽做主音的,唱歌绝对算得上可以的,就是不想登到台上唱歌嘛。
我宣布,楠雄A梦已经拉黑了糜稽。
天野由雪倒是往前一步,“要不我来了吧。”
【哼哼哼,拿到咖啡果冻之后,让楠雄求我。】
这是故意说给我听得吗?
他别想了,天野由雪这是对自己没有任何数。
在当初爆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的时候,除了猩猩捶胸以外,他还唱了“小白菜,地里黄,六七岁,长了痘”这样的魔改的歌词。
歌唱水平宛如魔鬼哀嚎,夜晚刮大风的呜呜声什么样的,他唱歌就是什么样,说他五音不全都是对他的赞美,简直就是来自于地狱的灾难。
呀咧呀咧,只有咖啡果冻我是不会拱手让人的。
在主持人说,“还有谁要挑战”的时候,我让糜稽抬起手。
然后在众目睽睽下糜稽把我的婴儿车推到了舞台上面。
“我的对手就是这么一个小婴儿吗?”对面连唱了十首歌的男人抖了抖他的肱二头肌。
所以,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唱歌和肱二头肌有什么关系?他不是还是用嘴巴唱的?
台下的人也一片笑声,还在大声囔囔,“我们是不会因为年龄而乱打分的!”
那是他们没见识。
我可是白雪·楠雄·歌唱家。
在我某次哼歌的时候,招惹了一大群的鸟类在窗户门口大合唱,甚至还有鸟觉得,鸟唱歌居然不如人而打算撞窗自杀,表面是是这样,但实际上心里的想法是想要撞破窗户来给我一个鸟类的拥抱。
太恐怖了,鸟粉丝。
而且老鼠居然也会被我的歌声吸引之后,我就再也不唱歌了。
没想到还会再次开嗓。
我拿着麦克风,开口唱道。
“臭名昭著的揍敌客~”
不是我想打脸我们揍敌客的,但是至今为止我也只知道两首歌,一首是《揍敌客快乐的一家》,这首歌是揍敌客私藏,其他人还都不知道,剩下的就只有《臭名昭著的揍敌客》了。
没关系,臭名昭著对于我们来讲也不是贬义词,还可以生财呢。
等我开口的时候,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那咚咚的心跳应和着我的旋律,忽高忽低。
唱完之后,我对面的抖肱二头肌的壮汉竟然直接跪了下来,泪流满脸。
不仅仅是他,其他的观众手中的牌子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大家高举双手狂热地呐喊着“再来一首!”“要不说句话也可以!”
人潮汹涌,从四面八方涌来,想要用人山给我搭个舞台。
整个镇子,因为我的一首歌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