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话说弯刀眼看朝小林元哉的头就要劈下来的时候,他被身边的修治狠狠地推了一把,小林身子一歪,撞在旁边的圆桌上,他在一刹那间躲过致命一击,刀刃劈在他肩膀上,小林“啊呀”一声大叫,肩头顿时鲜血喷涌。
谭芳一击不中,已经红了眼睛,此时浑身热血沸腾,视死如归。他收刀回手,扑身上前,一手捉住小林的领子,举刀就要再砍下来,已经身负重伤的小林用了死劲双手顶住谭芳持刀的手腕,两人有瞬间的僵持。谭芳松开小林的领子,被他格住的手上五指一松,弯刀落在另一手上,照着小林的喉咙平推过来,身后女人的惊叫助了他的兴,想到今日能够大仇得报,血债终结,已经得偿所愿,无比快哉,自己的安危性命早已抛在了脑后!
仿佛只差手指头那么宽的距离。
他听见“啪”的一声。
声音是从后面传来的,什么东西破空而出,直入他后背,也不觉得疼痛,可是似乎汹涌澎湃着的血液就在一瞬间散了型,钢铁一般坚硬的肌肉和骨头被人抽了筋。谭芳的眼睛仍然狠狠地盯着大惊失色满脸是血的小林,手还保持着刚才的形状……向前横推,要跟他索命,要向他报仇……可是这条好汉觉得自己怎么也用不上劲儿。他的手还要往前送,刀刃子眼看就要切向小林那吓得起了一片鸡皮疙瘩的脖子上了,小林自己仿佛也感觉到了冷风阵阵,心想我命今日休矣,就此绝望地闭上眼睛。
又是“啪”的一声,接下来又是两声。
谭芳松了手,弯刀落在地上,整个人忽然坍塌,仰面倒地。
这个浑身是胆,武艺超群的土匪从前爱玩一个吓唬人的把戏。被仇家逼急了的时候,他会把刀子给对方,恶狠狠地说,爷爷让你刺两刀,我死了算我自己的,我若不死,咱们之间有多大的仇也就一笔勾销。仇家信了。使刀子刺他,都是要害,胸膛腹部。可这人事后总想没事儿人一样精神活奋,骑上马就走了。人们传说他还会妖术。其实哪里有什么妖术,刀子实实在在捅进皮肉里面,趁血没流干,人还活命的时候快走,能走多远走多远,能活多久活多久……他就是这样,屡屡脱险。一条命在乱世,活着也无非是场赌局而已。
他还没死,还有口气。
眼前有一人。从雪堆里面拔他出来,处心积虑地去山货行跟他打打嘴仗,好好的一个女孩儿被他牵连还蹲过局子。他答应她要把一个朋友给救出来,可眼下来看,他恐怕是做不到了……
这年轻人没有能够延续他之前的幸运,他此番的对手没用刀子捅他,用的是枪。第一下便从后面打在了心脏上。
谭芳吐了最后一口气。心怀不甘地死去。
射杀他的是曾经因为汪明月的请求而凭空救他一命的日本人修治。
他从后面上来,确定此人已死,再没活气。
他没有去搀扶负伤的狼狈不堪的小林,只是严肃地冷酷地说道:“小林君,你欠我一次了。”
人做好事积德,还是做坏事害人,每个人看的角度都不一样,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标准下,会有大相径庭的判断的结果。
你以为我阴险凶狠,我认为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
我觉得你小人进谗,你却相信你只是说了的话而已。
东修治杀死谭芳,事后没有半点的郁闷或者不安,吃饭睡觉谈话或在工地加班加点的工作都一切如常。他在朝着谭芳开枪之前,已经完全说服了自己:他要是不杀死谭芳,他就会要了小林的命。所以他东修治所做的,就是在适当的时刻,果断地判断并行动,救下了一个合作者的性命而已。
不久之后,他一边喝明月煮的茶,一边跟她说起这件事情。
她问他之前也杀过人吗?
他老实说从来没有。不要说人,连动物都没有杀过,她见过他积攒蝴蝶断翅的本子啊,那些残缺的曾经美丽的片断,是他从树叶和草梗间一片一片慢慢找到的。他甚至不愿意为了自己的优雅的爱好去捕捉蝴蝶,他怎么会杀过人呢?
所以他没有错,也并非残酷的习惯使然,如果事情再发生一遍,当谭芳的弯刀逼近小林的喉咙,东修治仍会做一样的事情。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在救人。
他后悔的是自己杀掉的第二个人。
南一惴惴不安地等了三天都再没得到谭芳的消息。那天她加班工作,一直到晚上七点多钟我才从办公室出来,她在烤地瓜的摊子上买了一个红皮干瓤的烤地瓜,站在背风的地方一边吃一边看着一个扎羊角辫的女孩在踢毽子,她替女孩数数,心想这姑娘要是踢了个单数,我以后跟谭芳就见不着了,她要是踢了个双数,我们两个就在一起。那小姑娘的妈妈叫她回家吃饭,女孩回头看了一眼,毽子掉在地上,南一心里面轻松了不少:女孩踢了三十二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