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第4/5页)

青筠:“吵死了,口水又飚出来了,把他的嘴巴堵上。”

场务拿上地上的抹布,把他的嘴塞了个严实。

孟强这辈子就没遭过这样的侮辱,气得大鼻喘气,双眼全是血丝。

他挣扎着要站起来,脸被场务按在地上,沾满了泥沙,狼狈不堪。

孟强被制服后,青筠转头问道,“阮秋,他是你找来的骗子?”

阮秋一脸呆滞,她刚才还以为脱离了苦海,完全没想到青筠会这样做,一时间张开嘴,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是被胁迫的还是共犯?”

青筠扶着兰凌的手从按摩椅上站了起来,“算了,等警察来了慢慢问,真是,耽搁大半天,咱这部戏又少赚几个亿,也不知道你们诈骗剧组的事能不能上热搜,给剧组带点热度?”

孟强:“……”

阮秋:“……”

~

不到二十分钟,王积来了,警察也来了。

孟强被捆着,像只濒临死亡的比目鱼,被扔在导演休息室角落,阮秋站在他身边,两人大眼瞪小眼。

孟强想好了,等警察来了,他要告青筠指使人殴打他,非法拘禁,限制他的人生自由,青筠必须被行政拘留!

阮秋给他惹那么大的麻烦,以后也休想得到什么好资源。

在场所有人都被带到警局,分开问话。

青筠在剧组像个没睡醒的女王,到了警察局,完全变了个样子。

她抱着胳膊,泪眼汪汪,“警察同志,我被诈骗了六百万,你们一定要帮我追回来,呜呜。”

在警察的询问下,青筠像只受惊的小鸟,抽泣道,“他一来就骂我,还背法律吓唬我,说我触犯了严重的法律……知道我很有钱之后,开口就要我给六百万,我年龄小,大学都没毕业,哪里见过这个阵仗,我怕耽搁剧组进度,又怕他闹事,就给了。给了钱我才发觉被骗,让人拦着他们不许走……”

李响:是谁说自己演技不好的,这不是妥妥的最佳女主角?!

一个嚣张制片人兼人傻钱多富二代兼被骗单纯女大学生被她演绎得非常丝滑。

李响暗自决定,下部戏也忽悠青筠参演。

孟强:“……”

阮秋:“……”

孟强这才明白,他是遇到硬茬了。

不过幸好,他的各种证件齐全,钱也是转到公司账号,与他无关。

其他剧组人员被带到审讯室分开问话,大家的供词差不多,基本都是:“孟强是阮秋带来的,孟强先找到李导,大骂李导,说我们剧组欺负阮秋,然后青筠来了,孟强又骂青筠,还当着青筠的面背了很多法律,说青筠违反了法律,要赔钱。孟强知道青筠很有钱,要青筠赔偿六百万,青筠转款之后,发现被诈骗,孟强要走,才让人把人拦了下来。”

剧组人员的供词,算是把孟强和阮秋敲诈勒索的事实落实了。

没想到这样小小的闹剧,不但惊动了警察,还惊动了两家公司。

因为收钱的是万嘉娱乐,警方以万嘉娱乐涉嫌诈骗,到万嘉娱乐进行调查,金额巨大,检方涉入。

孟强代表公司行事,自己也懂法,并不是很害怕。

阮秋却怕得浑身发抖。

公司转移到青筠名下之后,阮秋害怕前途黯淡,找到公司前老板的儿子花钱赎回自己的合约,前老板儿子赌博急需用钱,两人合伙做了份假的解约申明,将日期填在公司转让前,又偷偷伪造了公司公章。

阮秋急于脱离剧组,拿着解约申明和新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

但,王积出具的资料显示,转让公司合同中包括阮秋的合约,并没有解约书。阮秋的合同关系社保缴纳纳税证明全部在安佳娱乐,公司并没有将她的合约转出去。

阮秋一口咬定自己的解约书是合法的,并且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安佳娱乐,尽快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

王积直接举报前老板的儿子伪造合同,并出具前老板的儿子伪造印章的证明。前老板儿子被抓后,经过审判,将伙同阮秋做假合同的事一五一十说了。

阮秋涉嫌做假合同,构成合同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面临她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孟强因为帮阮秋出头牵涉公司,连降两级。

有了案底,阮秋这辈子彻底和娱乐圈无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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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完毕,阮秋戴着手铐被警察带走的时候,还有些不可置信。

她最开始只是想帮自己的闺蜜赶走狐狸精,没想到最后竟然赔上了自己的前途,现在还要吃牢饭!!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

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

悔恨、怨恨,一时在脑海里翻涌。

卫生间里,阮秋掬起一捧冷水浇在脸上,心头烦躁消散了一些,一抬头,发现青筠站在她身后。

阮秋冷笑一声,“你别得意,我会请最好的律师上诉。婉月回来了,你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