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是争霸文男主的贵人[07](第3/4页)
赵家主接受不了这个,就想着带赵秉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唤起赵秉的事业心,带他去逛逛花楼,让他明白做男人的好处。如果赵秉还执迷不悟,赵家主觉得自己就该考虑再娶个正妻再生个嫡子了。
赵家主看着穿着一身男装还涂脂抹粉的赵秉,只感觉眼睛疼,虽然赵秉长相清秀,涂脂抹粉也不丑,身材单薄,看起来就像一个女扮男装的少女,这让一心想把儿子从女装不归路上掰回来的赵家主实在受不了。
“秉儿,你就不能把自己脸上的那些东西都擦了吗?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像什么话?”
赵秉振振有词的道:“那是爹你太不懂了,男人怎么了?男人一样可以涂脂抹粉,还可以簪花,京城那边就流行簪花少年郎。谁说涂脂抹粉和簪花是只有女人才有的权力?”
只可惜穿女装是女人才有的权力,赵秉是真的想穿女装出门的,最好扮成漂亮美丽娇滴滴的少女,眨眨眼就能把那些愚蠢的臭男人的魂儿都给勾走,想要达成目的实在太容易了。
尝过女装的甜头后,赵秉开始一发不可收拾了,放飞自我的他根本不在乎被人看待他女装的眼神了,他与一开始的他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了。
俞珏都没有想到,自己一时兴起,想要惩罚心中怨恨自己的男主赵秉,结果不小心帮赵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赵秉随身携带的行李里面就有几身女装衣服,只要一有机会,赵秉就蠢蠢欲动的想要换一身女装,只可惜他被赵家主盯得死死的,根本就没有那个机会。
这一路上,商队没有遇到过劫匪,或者说,遇到了,但劫匪不敢对他们动手,看着商队周边的那三千铁骑就打退堂鼓了。
鸣鸡山,这是从凤阳郡前往景阳郡的必经之路,而这鸣鸡山盘踞着一支臭名昭著的劫匪,仗着鸣鸡山的易守难攻和地形复杂,每次面对别人围剿报复的时候就躲在鸣鸡山里打游击战,让围剿之人知难而退,所以这一支鸣鸡山劫匪一直潇洒滋润的活到了现在。
即使鸣鸡山劫匪们早就听说过了陆家商队护卫军的大名,依旧在听闻陆家商队要过鸣鸡山时带人下来埋伏。
埋伏了一两日才等来了慢悠悠的商队,看着商队马车行驶过后留下的深深车轱辘痕,就知道马车里肯定拖着不少的货物,能让陆家商队花费这么大力气运送的货物,又怎么会不值钱呢?
鸣鸡山劫匪的大当家看着马车,眼中几乎都快要冒绿光了。
然而在目光落到马车旁边警惕护卫左右的骑兵时,一盆冰水将他的贪婪之火给浇灭了。
手下劫匪有些胆怯的道:“大当家的,我们真的要劫掠陆家商队吗?人家有马有兵器还有盔甲,这比官兵都厉害,我们打不过的。”
官兵因为朝廷常年拖发饷银,又有贪官污吏侵吞军费,倒卖军资,盔甲从钢铁的换成木质的,武器从完好的换成损坏的,把好的军资拿出去卖掉换钱,而会买这些军资的人无非是那些有需求的起义军和诸侯。
可以说朝廷能式微至此,与这些为了利益卖国的贪官污吏脱不了干系。
俞珏都派赵家主去联系上这种小人,买了很多朝廷独有的好东西,就连打造那些军械的工匠,都因为他出的钱够多,被贪官卖给了他。
俞珏算是见识到了贪官污吏的危害力了,看来说什么都要想方设法的避免以后自己的势力当中出现这种蛀虫。
不过在这个时候,俞珏当然希望朝廷的贪官越多越好,损朝廷而肥自身,更加有利于他推翻朝廷,建立新朝。
鸣鸡山的大当家看着护卫军身上比官兵还好的装备,再看看自己身上那破破烂烂的盔甲,心里哪里还升得起打劫这样一支有强大骑兵护卫的商队的念头呢?
但作为老大,在小弟面前当然不能丢了面子,大当家对刚才那个说打不过陆家商队护卫军的手下狠狠的呼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压低声音怒骂道:“你个怂货!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还没开打呢就先说打不过了,不试试怎么知道打不过呢?”,
手下被他骂得抬不起头来,在听到那句“不试试怎么知道打不过呢”,他还想开口劝说大当家不要拿兄弟们的生命安全去冒险。
然后就听见刚才还勇得不行的大当家叹了口气,捂着心口说道:“哎呀,被你气得一口气喘不上来,心口好痛。不行了不行了,我被你气得都没心情去打劫陆家商队了。算了,就算陆家商队的运气好,今天就算了,我要回山寨去好好修养修养。”
说完大当家就带着来埋伏陆家商队的手下都回鸣鸡山山寨去了。
被呼了一巴掌的那个劫匪还有些茫然的跟在队伍最后面,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挨打,更不明白为什么大当家的嘴上说的和实际行动完全不同,不是说好了要去试一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