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2/3页)
玫瑰。
好看是挺好看。也不知道这人怎么放在包里的……花体没被压变形,依旧完整,美好。
然而这一出还是让阅尽风尘的姜默觉得被送花这种老土情节雷到了,有点无法接受。
他左手一朵玫瑰花,右手一瓶营养快线,愤怒地质问沈朝文:“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送我花!”
沈朝文拍拍他的肩,安慰他:“拿着吧,一片心意,这是我第一次买花。”
“你土死了,送玫瑰。”
“你怎么挑三拣四的。”
“我不要。”
“不要拿去丢了,要我帮你丢吗?还我。”
拿花的手,微微颤抖。姜默悲愤地扭过去看了会儿车窗外的风景。想了想,越想越气,他目光无奈地挪到那朵娇嫩的法兰西玫瑰上,思考片刻后,开始进行他的传统艺能——揪花瓣吃。揪一片,吃一片,吃得慢条斯理,津津有味。
他们对面那两个学生笑着看他,姜默丝毫不怕尴尬,还试图分享,把花递过去问他们要不要来一片。
又开始疯了。沈朝文早就见过他种种酒后不正常举动,倒也不太意外,淡定地和他一起接受车厢里其他人的注目礼,问他:“味道怎么样?”
姜默说:“一般。下次送向日葵吧,买熟点那种,我约莫还能嗑几颗瓜子。”
很不爱笑的沈朝文成功被他逗笑。姜默拿花敲了敲他的脑袋:“你追人的这些把戏真的有够老土。”
沈朝文不服:“你上次还跟我说,土到极致就能返璞归真,真挚的感情不需要太多技巧。况且我买花只是因为路过的时候觉得好看,想着买来跟你分享美丽,又没什么坏心思。”
“你什么心思我一清二楚,装什么装。”
“你觉得我什么心思?你说来听听,我也好奇。”
他们嘴就没闲过几分钟,一直在压低声音拌嘴,你顶我一句我呛你一句,一点都不无聊,热热闹闹吵着就到里昂了。
姜默只要沾了点酒走路就飘,出站的时候,沈朝文拖着行李箱在旁边看着他那‘舞步’,没忍住调侃:“跳探戈呢?好好走,别摔倒了。”他还拖着行李箱,也不方便去扶。
姜默答他:“探什么戈,还不如说我玉山将倾。”
“什么意思。”
“没文化了吧?”姜默笑着搭上他一边肩膀,“竹林七贤的嵇康,他朋友形容他‘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意思是说他喝醉了像玉做的山一样倾倒下来……”
“你别自恋了,还自比美玉。”
“我也不乐意做玉啊。”姜默还是笑,“我宁愿做又臭又硬的石头,没那么脆弱,砸不碎。”
来到出站口,姜默的朋友已经等待多时,高高瘦瘦的一个男人,皮肤有点黑,留胡子,名字叫莱诺,是他在学校的同学,学摄影的,家就住里昂老城。知道姜默要来,很热情地跑来接待。
沈朝文合理怀疑他们是臭味相投的朋友,上车后莱诺指了指副驾驶上纸袋子里的酒,很兴奋地对姜默嘀咕了半天。沈朝文现在能听懂一点点法语,但说快了就听不懂……他俩说得有点快。
不过他们说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难猜,今晚肯定是要大干一场不醉不归了。
沈朝文坐在姜默旁边,惆怅地叹了口气。
姜默听他唉声叹气的,顺手拍了下他的脑袋:“出来玩叹什么气,给我笑!”
“逼迫不爱吃早餐的人吃早餐不对,那逼迫不爱笑的人笑也不对。”
姜默笑着掰着他的头去看窗外:“行了,呛我不如好好欣赏一下电影诞生的故乡、小王子的老家、与狮同名的美丽城市里昂……”
沈朝文顺着他的力扭过头,静静打量这个漂亮的城市。
比起巴黎,这里没那么浮华,历史感似乎更厚重些。尤其等车驶入老城后那种感觉更强烈了,这里的建筑大多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风貌,置身其中,会令人有种穿越回中世纪的感觉。
他们已经到祈愿山脚下了,老城的街道有点窄,周围的房子大多是热忱的红,他们正在深入里昂红色的心脏。
姜默突然凑过来,在他耳边道:“说起来,我觉得你就很像一只小狮子。”
沈朝文慢悠悠扭过头,和姜默对视几秒,若有所思道:“为什么不是大狮子?”
姜默:“……”
充当司机的莱诺抽着烟,一边开车一边随口调侃姜默:“你说跟伴侣来,我还以为是之前唱歌剧的那个薇薇安,搞半天是你弟弟。”
姜默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跟弟弟不是一对?”
莱诺吐着烟圈回头看他一眼,笑着说了句好的,我知道了。沈朝文感觉莱诺那目光贱兮兮的,他们合起伙来讲法语自己又听不懂,只能小声去问姜默:“……刚刚你们说什么?”
姜默拍拍他的头:“说你是一只长得像狮子的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