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如初见(第2/3页)
“昭昭?!”
“我——没——事——”
哈士奇大惊失色,反倒是聂昭本人不慌不忙,一边高声喊话,一边在半空中调整了一下姿势,免得不小心闪到腰。
一番天旋地转后,她感觉双脚稳稳当当地落了地,速度和角度都恰到好处,没让她受到半点冲击。
“……”
聂昭深吸一口气,伸手掀开包裹自己的“棉被”,大大方方地抬起头来。
不出所料,她此刻站立的位置,正是方才视野中那道宫墙。
出现在她面前的人影,正是——
“……咦?”
不对,这次不是“不出所料”。
与她记忆中的形象相比,那人从头到脚都换了一身行头,就像游戏角色换了一套豪华特典皮肤,整个人都焕发着“好不好看好不好看”“快来夸我快来夸我”的光彩。
若不是他眉宇间的戏谑神态未改,眼角的泪痣和头顶的圆脸白猫也未改,聂昭几乎都有些不敢认了。
“好啊,聂姑娘。”
白猫率先举起肉垫打招呼,“几个时辰没见了。看到你没事,我和阿幽就放心啦。”
“你……”
聂昭不避不闪,将对面那人仔仔细细打量一番,方才意味深长地开口道:
“黎公子,几个时辰没见,你的猫没变,人……变化还挺大的。”
——抱香君。
从哈士奇和花想容口中,她得知这位魔头是个真实年龄不详、自称永远二十岁的狐妖,降生于“妖都”桃丘,一片绵延数百里的绚丽桃花海。
他是凡间百年一遇的强悍大妖,视仙界招安如敝屣,以妖修之身入魔道,率众祭祀魔族始祖,我行我素,喜怒无常。
对待自己看不上眼的人物,无论人、妖、仙、魔,他都是一样冷酷无情。
——现在,她知道的要比其他人多一些了。
比如抱香君出身桃丘,一身桃色皮毛,爱屋及乌,也喜欢桃花娇艳粉嫩的红。
比如他既不冷酷也不无情,除了品味有点骚之外,总的来说还是“这人(妖)能处,有事真上”。
他喜欢猫,但从来做不出正常的猫饭。
他讨厌狗,主要是因为幼年时遭受恶犬围攻,差点被咬秃了全身上下的毛。
比如……
江湖传说他“杀人看心情”“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其实没那么夸张。
他恨之欲其死的,说不定就像他自称的一样,只是那些“最臃肿、最贪婪的蛀虫”。
“抱歉,聂姑娘。我是不是吓着你了?事急从权,回头我再好好向你赔罪。”
对面那人轻笑出声,细长指尖点着眼角泪痣,宛如初见时一般,姿容千般妖艳,意态无限风流。
他容貌生得美,打扮也隆重,原本随意散落的黑发细细盘拢编起,粉玉髓雕刻而成的花簪映着日光,比真花更添一分润泽。
就如同“大祭司”这个头衔一样,他换上了一整套充满异族风情的华丽袍服,胸口挂着层层叠叠的骨饰和珠饰,衣摆逶迤曳地,桃枝刺绣搭配水红镶边,别有一段阳春三月的明艳妖娆。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头顶一对毛茸茸的尖耳朵,以及身后那一团蓬松、绵软、浑圆,体积比他本人还大,一看就手感上佳,很少有人能拒绝的……
粉红色的大毛尾巴。
那甜美的色调,饱满的外形,与其说是桃花,不如说更像是水蜜桃。
“……”
这一刻,聂昭完全理解了。
为何妖狐拥有颠倒众生、倾国倾城的强大魅力,一直被视为红颜祸水。
这(尾巴)谁顶得住啊!!!
更别提这狐狸精一边娓娓道来,一边还用大尾巴代替双手,安抚般拢着她肩头,仿佛给她裹了一条上好的狐狸毛披肩。
“我不知外人如何编排我,但妖都向来不伤百姓,你放心回仙界去吧。不如说,就是为了让你能顺利回去,我才会多此一举。”
“你的‘直播’很有意思,若有机会,我还想再看一次。”
狐狸毛披肩松软又暖和,就像狐狸精的嗓音和笑容一样,温柔似水地从聂昭颊边和心尖上撩过。
若是换了旁人,只怕连骨头芯子都会融化成一池春水。
但聂昭不是旁人。
即使置身于温柔乡里,她也不会改变自己钢铁般的本性。
“……黎公子。”
聂昭深吸一口气,笔直注视着换了一身行头(可能是为了撑场面,还化了全妆)的黎幽,诚恳说道:
“你放心,我们不兴种族歧视那一套。即使你不是人,只要我们拥有共同的理想目标,你依然是我们的好同志,我不会对你有偏见。”
“所以说,其实你不用一直隐瞒身份的。同志之间,还需要计较那么多吗?”
黎幽:“……”
得到了理想的回答,但没有完全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