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第3/3页)

“你似乎很有动物缘?”冉文宇好奇的问道。

安菲尔含笑看着他与毛绒绒互动,耸了耸肩膀:“大概是我从小就在丛林中的神殿内长大,它们早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毕竟有些时候,无知是福。

一路悠闲前行,冉文宇终于听到了流水冲刷的声音,拨开层层枝叶,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测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荡起清凉的水雾,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动物们或是低头饮水、或是卧在水边休憩,还有几只小崽子在水中扑腾打闹,一派的生机勃勃、和平宁静。

看着这一幕,冉文宇都差点忘记自己正在危机四伏的克苏鲁模组中苦苦挣扎。

安菲尔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则走到潭边一块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宽大的白袍,轻盈的三两步跃上大石,随意的坐下。安菲尔的动作格外的熟练而闲适,坐好后,他微微合眸,扬起清俊的面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长长的铂金色头发披散在身后,随着微风轻轻拂动,又被阳光镀上一层的流光溢彩,整个人都显得格外安然恬静。

冉文宇站在不远处,又差点要看呆——由于日记里并没有提及玛莎体内会吞噬人类的漆黑触手,所以此时失忆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这一点,一颗少男心都差点因为此时的美人与美景动摇沦陷。

连忙移开目光,不断提醒自己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边的毛绒绒,努力用撸毛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不敢再看安菲尔的他也没有发现,当他转身的时候,安菲尔的嘴角轻轻扬起了一个满足而愉悦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凉的潭水边,一边撸毛一边撩水玩,终于将自己刚刚的心动丢到脑后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首旋律悠扬婉转的哼唱。

冉文宇转头,看向正在用他那悦耳低沉的嗓音轻轻吟唱的安菲尔,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终结,他连忙开口询问:“这是什么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尔睁开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着答道。

对于安菲尔会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并不意外,毕竟他已经确定岛上的土著们信仰黄衣之王,而黄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于哈斯塔之歌,也经常被称呼为“王之吼”、“黄廷之音”,与黄衣之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冉文宇却困惑的皱起眉,一脸的不信。由于日记里说,他已经在安菲尔面前暴露过自己会魔法的事实,所以冉文宇并没有什么顾忌,“我听说过这个魔法,可它的旋律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冉文宇当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现实中的某个跑团角色,却在机缘巧合下学会了这个魔法,所以冉文宇专门翻阅了规则书,仔细了解过这个魔法的设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个限制条件高(只在夜间且毕宿五可见时有效)、准备时间长(生效前需要3回合准备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却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检定),但只要施法成功便能发挥极大威力的单体持续性法术——总体而言很不实用。冉文宇那个角色用过好几次,只成功了一回,还差点将自己也唱疯了。

不过,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施法后,施法者会发出惊悚的尖锐号叫,使选定目标的皮肉起泡溃烂,变成致命的脓疮。这不仅会造成生命值的伤害,还会大幅度降低目标的外貌和体质,而当被选定目标的体质减少到零或者生命值归零死亡后,其身体将肿胀成一团,在令人作呕的“嘭”声中爆炸,冒着热气的脓血同时溅洒到地面上——可以说整个施法过程既惊悚又恶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疯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这种令人作呕的魔法会拥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对于冉文宇的质疑,安菲尔却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他弯起眼眸,轻笑了一声,带着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蛊惑:“你要学吗?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犹豫了0.1秒,果断点头:“学!”

——施法过程恶心重要吗?魔法不够实用又如何?白送上门来的魔法,不学才是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