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 大道之门

话音落下,立时,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了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一个帅的惨绝人寰,但眼神之中,却蕴含着那浓郁到化不开忧郁的少年人。

“大家好,我叫李平平,平平无奇的平平。”

看着众人看过来的目光,少年人也不怯场,而是落落大方地说道。

说完之后,他又继续说道:“我这是穿越了?!”

一觉醒来,李平平发现自己并没有睡在自己那建在珠峰之上的豪华卧室里,而是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对此,他却是没有半点慌乱,反而是淡定到了极点。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但你既然被大道之门选中,则意味着,你绝对不是普通人,仔细想想,东西应该都在里的脑袋里了,看完之后,就说说你的故事吧!”

中华队的队长,龙傲世,看着眼前这个帅到不真实的少年人,心里莫名的生出了一股怜惜感。

李平平闻言,浏览着脑海里突然多出来的信息,不禁陷入了回忆。

我叫李平平,是个平平无奇的帅哥,外加一点点的好运气。

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我爸爸声嘶力竭地哭了一个半月,打死也不相信我是他的染色体遗传下来的孩子。

后来,母亲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拉着父亲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医生揭开被子只看了我一眼就哭了,抹着鼻涕说回去吧,这不是你儿子,谁的也不是,人类生不出这么帅的孩子。

当时一个实习的小护士走过来,看到我,立刻找了盒红印泥,把我的指纹印了下来,并把盘好的头发一下子散开,对着他喃喃:长发为君留,此生若不嫁你,长发不剪,青灯古佛,自梳闺中。

我长到十五岁的时候还不敢上学,不是没上过,幼儿园的时候上了半天就不敢去了,全园的孩子老师加院长都疯了,我的脸蛋被小女孩亲的肿成了西瓜。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来采访我,抗摄像机的那个美女晕倒了三次,负责笔录的那个小姑娘生生把中文写成了意大利文加西班牙文。

联合国拨专款为我建造了一座藏身之所,位于喜马拉雅上的珠穆朗玛峰顶端,我享受到了真正的清净,蓝天与我无比接近,上帝简直就是触手可及。

而除了帅,我的运气,也要比普通人好上一点点,但凡抽奖活动,我都是特等奖,哪怕奖项内定,只要我参加了,也会在种种巧合下,必定是我。

也不是没有人想要绑架我,但只要对我生出恶意,对方就会出现种种意外,堪比现实版的死神来了。

是以我根本不想买彩票,因为根本没有半点趣味。

世界对他而言,就是一个破解版的游戏,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觉得很好,但等时间长了,却觉得再无半点趣味。

反倒是他的前世,他只是华夏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普通人,真正的平平无奇,虽然生活不容易,但却比之如今更加的快乐。

穿越过一次,又有了第二世的经历,是以他纵使再次穿越了,也反倒是非常的淡定。

乏味的生活,已经腐蚀了他的灵魂,眼前的事情,反倒是让他生出了一种活着的感觉。

“想不到,一段话,竟然也有对印的世界,长见识了。”

“我本以为,这段话就是玩梗,结果竟然还真有这样的人。”

中华小队听完李平平的故事,眼神都变了,一副看珍奇动物的眼神。

“既然时空无限,那就意味着一切皆有可能,所以说,我当初提出来的,一定有那么一个世界,里面的生命全是屎尿成精,这个观点,也是成立的。”一个温婉好听的女声响起,但说的话,却和其声调不符,尽是虎狼之言。

对于李平平是穿越者这件事,中华队的几个人,丝毫不感到惊奇,因为他们都是穿越者。

比如说,中华队的队长,龙傲世,就是穿越者,第一世的只是普通人,而第二世,就成了龙傲世。

一本名为《都市龙腾》的小说的主角。

或者说,这本小说里,开局就是龙傲世穿越。

而要是按照都市龙腾的原著,就该是华夏隐世家族龙家的少主,小时候在山里跟着高人修炼,十五岁进入军队,成为军中战神,五年时间,成为军中的传奇,黑暗世界的王者,整个暗世界,都传颂着他的名号。

二十岁的时候退役,进入了都市,成为了冰山女总裁的贴身保镖,之后一路噼啪,最后和自己的一堆红颜知己隐居的故事。

要说这样的剧情,也算是美满,但很可惜,中华队的龙傲世,是同人小说里的龙傲世,而非正文。

而同人么,就是各种BT,各种NTR,主角头发的颜色,都是环保的颜色。

也就是在龙傲世失去所有,陷入完全绝望的时刻,大道之门出现了,并与其签订了契约,之后,在经历了第一个世界,并获得兑换强化之后,龙傲世杀了回去,遁入修罗之道,以一把修罗战刀,杀尽一切该杀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