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乐之俞收拾完下楼前,先去了趟阿雁的房间。
阿雁的脚昨天可伤得不轻,这客栈里也请不到大夫,只能问掌柜的先要些金疮药来应急。
虽说秦知亦给了钱让店里杂役去照料他,可乐之俞还是觉得很过意不去,自己之前还夸海口说会给他好好治伤,会尽力报答他的救命之恩,结果现在就是把人扔到一边连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多少有点卸磨杀驴,忘恩负义的意思了。
但秦知亦明显不理会这些,他只在乎乐之俞一人,至于阿雁,除了防备和淡漠,他不会多施舍一个怜悯的眼神,也不许乐之俞大晚上还跑去散播自己泛滥的同情心。
晚上不行,那白天总可以吧?
阿雁性格可倔的很,要是乐之俞不去看看,没准他会杵在屋子里,谁的话都不听,连早饭也不去吃了。
不过出乎意料的,阿雁并不在他的房间里。
桌上的茶具纹丝未动,床上的被褥叠的整整齐齐,平滑的像豆腐块一般,要不是柜子上还摆着他昨晚换下来带血的破旧衣裳,乐之俞几乎都要怀疑昨晚这里根本没人住过了。
不好,这客栈里天南地北鱼目混杂什么人都有,阿雁脑子不太灵光,力气又大,要是自己冒冒失失的乱跑出去闯了祸可怎么办?
趁着秦知亦去吩咐跑堂的小二安排早点的功夫,乐之俞急匆匆的跑下楼,找了一圈没找着阿雁的踪影,正着急呢,忽然听到外头马厩那边有人在喊。
“哎,傻小子,把这最后几箱也赶紧搬上来。”
一个“傻”字顿时就戳中了乐之俞的耳朵,下意识的就感觉这喊的八成就是阿雁,赶紧寻声跑出去看了看。
果不其然。
空地上停着马车板车的那边,有不少赶路的人正在清点货物搬箱子装车,来来往往的,忙的火热朝天。
而阿雁便是其中最显眼的一个。
他带着斗笠,遮去了大半张脸,还换了件灰色的家常衣裳,绑着暗黑的腰带,只不过稍稍拾掇了下,就已然从昨天那个满身脏污遭人嫌弃的臭乞丐,变成了干净挺拔气质不凡的俊后生,混杂在这群人里,真如同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当然,更引人注目的,是他那把子堪比拔山扛鼎的力气。
别人要两人合力才能抬一个大箱子,他一人便能抱起两个,脚下生风,轻轻巧巧的就给搬到了车上,连口粗气都不喘,就马上能去搬下一趟。
车队的老大看起来对他很是满意,干完活之后豪爽的抓了把铜钱给他当酬劳,还热情的邀请他给自己当伙计,好歹以后能让他有个糊口的活儿干。
“不。”
阿雁想也不想的就摇头拒绝。
“我想要跟着他。”
“啥?”
车队老大愣了下,问道:“谁啊?”
“阿雁!”
乐之俞站在不远处朝他招了招手呼喊了声,阿雁看见他顿时眼睛一亮,也不跟车队老大啰嗦了,迈开两条大长腿三步并作两步的就朝乐之俞这边跑了过来。
“给你!”
来到乐之俞面前刚刚站稳,阿雁就像献宝似的迫不及待的将手里攥着的铜钱递了过去。
“拿去买好吃的!”
乐之俞长这么大,金山银海看的多了,还真是头一次见到铜钱长什么样子,也是头一次碰到有人拿这么少的可怜的微薄收入来当宝贝送礼。
但是他看着阿雁额头密布的汗水,突然就明白了书上所说的“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是什么意思。
一无所有的阿雁却愿意对他倾其所有,多实诚的好人啊。
“谢谢你了。”
乐之俞并未矫情推辞,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阿雁递过来的铜钱。
“那我就借花献佛吧,早饭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阿雁见乐之俞二话不说就收了钱,觉得他没把自己当外人,立马高兴的脸上都乐开了花。
“想吃油泼面!”
他说完,顿了下,又不大好意思的添了句。
“要是能多加点肉酱就更好了。”
“没问题。”
乐之俞满口答应,刚要带着他转身到客栈里头去,另一边的官道上却“哒哒”赶过来两辆马车,前头的那辆赶车的人,隔得远远的就扯着嗓子往这边喊。
“公子!”
这声音,好耳熟啊。
乐之俞眨眨眼,把手放在额头上遮着光,朝来人的方向仔细认了会儿,待认出是谁后,惊讶之下更是喜出望外。
是苏一他们来了!
原本他还在发愁该怎么在不惊动朝廷钦使的情况下,给苏一苏二他们送信,好让他们安全顺利的从盐城脱身,没想到这么快就看见他们赶过来了。
不过乐之俞刚惊喜了没一会儿,马上又变成了一脸疑惑。
他们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而且逃跑的话不是该偷偷摸摸,轻装简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