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热情洋溢 搞笑(第2/3页)
“去去去,来这边做什么?”太史琼嫌弃的挥了挥手,让那狗离远一点。
那狗见人过来驱赶,想必也是通了几分人性的,立刻将腿放了下来,然后夹着尾巴跑了。
“大人,您,您息怒。”旁边的人赔笑道,“狗这种东西不就是这么回事吗?何必跟它计较。”
“今天幸好是只有我在这里,如果大人也在的话,岂不是冲撞了贵人?”太史琼慢条斯理的道。
“这个……”下人有些尴尬的笑着说道,“这说起来我们也没有办法,狗就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它的本能,它得在树上留下自己的气味。”
“是个狗都这样?”太史琼冷笑着道。
“对,是个狗都这样。”下人硬着头皮说道。
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
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
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
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
【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
【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
【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
【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
【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
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
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
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
【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
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
——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
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
……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
【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
【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
【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
【……啥?】
【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
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
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
“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
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
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
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
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
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
“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
“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
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
……
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
“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
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
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
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
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