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热情洋溢 搞笑(第2/3页)

“去去去,来这边做什么?”太史琼嫌弃的挥了挥手,让那狗离远一点。

那狗见人过来驱赶,想必也是通了几分人性的,立刻将腿放了下来,然后夹着尾巴跑了。

“大人,您,您息怒。”旁边的人赔笑道,“狗这种东西不就是这么回事吗?何必跟它计较。”

“今天幸好是只有我在这里,如果大人也在的话,岂不是冲撞了贵人?”太史琼慢条斯理的道。

“这个……”下人有些尴尬的笑着说道,“这说起来我们也没有办法,狗就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它的本能,它得在树上留下自己的气味。”

“是个狗都这样?”太史琼冷笑着道。

“对,是个狗都这样。”下人硬着头皮说道。

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

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

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

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

【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

【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

【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

【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

【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

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

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

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

【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

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

——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

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

……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

【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

【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

【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

【……啥?】

【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

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

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

“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

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

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

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

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

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

“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

“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

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

……

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

“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

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

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

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

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