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八一章 人性本善(第2/2页)
但是,如果邀请对方来到家中,然而将对方杀死,那么主人则需要付法律责任,骚扰女性或男性,可以执行无限自卫手段。
如果夜里,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一个人用对方骚扰的理由,把对方杀死,那就看对方有没有前科,如果有前科,杀人者无罪。
所以在大明行为本身非常重要。
当然如果是喝多了走错门,却将别人房子里的人杀死,这就属于是谋杀,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海伦娜有些惊讶:“摸一下屁股就把人杀了,这也太……太苛刻了吧?”
全旭淡淡地笑道:“大明在立法的时候,我对所有的立法委会员的委员们说过,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会怎么办?结果,所有的立法委会们一致同意可以把对方杀死,而不用付法律责任!”
那些呼唤人权,主张罪犯权利的圣母,绝大部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们居住在治安良好的高尚住宅区,工作在安保严格的深宅大院,同一个层次的人最多就是偷税漏税,盗窃和抢劫、强暴这种犯罪距离他们太遥远,会犯这些罪的犯罪分子根本无法接近他们,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切身之痛。
大明现在可不像后世,还真没有那么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当然这样的人虽然有,却进不了立法委。要知道,能进入立法委的人,都是全旭从开始培养的那一部分人。
务实,是他们最大的特点。
英国法律对于偷税漏税的要求虽然严格,但是惩罚却并不严重的原因。对于这些底层的犯罪行为,英国的惩罚就很重,连个悔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给。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定法律的人都是有钱人,所以不会犯那些用钱可以解决的错误。
海伦娜又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不是故意的呢?”
“人性本善,如果不是故意的,诚心诚意说个对不起,矛盾就激发不了!”全旭撇撇嘴道:“别吹毛求疵真要遇上杀人如麻的家伙,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吃饭还可能被噎死呢。”
全旭不心软,法律是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大明帝国马上就要出台的《交通法》中,醉酒、纵马导致他人死亡最高可以执行死刑。
当然,喝酒会让人亢奋起来,这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要说喝酒就有了犯罪的借口和理由,那就是绝对站不住脚的。
全旭不是没有醒过,哪怕手脚不听使唤,大脑其实还是清醒的,酒罪不能成为借口,同时,全旭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无论是未成年人多大,只要犯罪,就会处以惩罚。
杀人偿命,不管对方是不是精神病,也不管对方是不是喝酒了,过失杀人也是杀人,只要能拿得动刀子,就要承担自己的过错。
现在大明在科技发展走了两种轨道,已经出现了柴油机的三轮车,在未来不久,汽车也有可能出现,那么交通事故就会越来越多。
惩罚太重?别喝酒不就没事了,喝酒别摸车、别骑马,也行啊,喝了酒还要开车,出了事就喊冤,法律不是为某个人制定的。
同时,除了这些法律,大明还有相当多的法律执行走在了前面,那就是男人保护法,对,大明没有《妇女儿童保护法》比如说拐卖妇女、儿童、男子,都是同罪。
强女干罪行,一样如此。
翌日一大早,全旭乘坐火车离开了全家山庄,下一站则是高阳县站,在这趟火车上,让全旭有了后世春运高峰期的感觉。
对于大明的百姓而言,火车绝对是一个新鲜事物,偏偏火车票并不贵,有事没事,花钱坐着火车溜达一下,感觉一下铁兽的魅力。
当然,这一切与全旭的影响不大,因为全旭坐的是包厢,现在的火车也分成硬座票、站票、包厢票,硬卧票等四种。
在全旭的隔壁,就是一家子出行的人,由于孩子多,直接包一个包厢,十几个七八岁的孩子,叽叽喳喳,异常兴奋。
全旭原本想睡会,不多时,高阳站却到了!全旭并不想下车,却意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