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 废除朝贡制度,子民比外番高贵(第2/3页)

“荒谬!如此做,必使国与国之间不能和睦共处,到时候只会兵戈肆虐!对外番要以礼相待,对本国子民要以律相制,佛曰,众生平等,高贵低贱岂能与文明程度挂钩,所谓高贵自当与身份有关!”

刑部尚书刘宗周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他是当世大儒,自然很崇尚礼教。

“仆认为刘公所言有误,陛下于军中所养的御狗若论身份的话,岂不是比刘公更高贵?”

毕自严问道。

“你!”

刘宗周当即站了起来,脸色刹那间就红了。

而这时候,张捷倒是问了一句:“不同种,岂能论高低贵贱?御狗只能说别的犬高贵,而怎能与人相比。”

“外番与我大明子民也不是同种,他们是人,还是我们是人?”

毕自严回道。

“皆是人!《礼运》曰: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按禽、兽、艸、木皆天地所生,而不得为天地之心;惟人为天地之心。故天地之生此为极贵。外番亦有天地之心,故也算人!”

刘宗周这时候坐了回来。

毕自严则继续回道:“错!外番中有不少无天地之心者,天地之心必有天地之德,必有善念,必从王化,而仆所见,外番多不及我大明子民开化,无天地之德,或天地之德不及我汉人,当然,也有天地之德者,但这些必然是近王化者,而那些没有天地之德者明显不是人,或不及我汉人者,只能算半个人,只有彻底王化者才算是已进修成人!”

“就算他们不是人,无本国子民贵,但执政者岂能在本国子民与外番起冲突时而因偏向本国子民而坏邦交?”

刘宗周继续问道。

“为以礼相待外邦而委屈本国子民的事在圣上即位前一直都有发生过,但试问刘公,可有因此而与外番没有冲突?倭乱,胡患,可从来都是主动来寇掠国朝的,可见以礼相待行不通,得用之以威!制之以势!”

毕自严回道。

……

“毕自严驳斥的很好,本国子民就当比外番高贵,不论此外番是其国内的王公贵族还是平民奴隶,也不论本国子民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后者都要比前者高贵,得在律令上有所体现,得设一部关于涉及外邦的律例书,拟旨设立《涉番问刑条例》编纂司,由毕自严兼任总裁官,令其荐举副总裁官,编纂此律书,以作为将来处理此类案件的律法依凭,原则上,同样的罪,如需要处斩立决的,外番加为腰斩,本国子民降为斩监候。”

朱由校在收到这次廷议的结果后如此吩咐道。

而至此开始,在部分大臣的推动下,皇帝朱由校正式下旨要求以律令的方式,开始将本国子民置于外番之上。

不过,这还不够,朱由校作为来自于后世的华夏人,记忆中有很多关于外族入侵的惨痛历史。

他的仁可能连这个世界的大儒刘宗周都不如,对天下所有人类做不到一视同仁,但他从不介意用任何手段去加强自己华夏的利益,并尽可能的让自己华夏人的太平盛世可以更长久。

所以,朱由校再次对袁可立等中枢近臣吩咐道:“既然外番任何人都比不上我大明任何子民高贵,且当作为天下共识,以及治国之准则,那原有的朝贡制度已不合时宜,我天朝不需要任何外番向我们称臣,需废除!

因为他们还没资格做我天朝之臣,要想做我天朝之臣,需先接受汉化,需先成为我汉家一样的人,要习儒知礼法!要先成为天朝之民!”

“是!所谓朝贡称臣,其实,外番多是借此机会贸易以及从我大明赚取好处,这里面,尤属蒙古诸部与日本诸大名最爱这样做,以前有朝中言官揭发过此事,这些外番每每冒充使臣来我大明,说是代表其国君,向我大明称臣,然后献一些劣质贡品,而国朝往往为不使其轻视,赏赐的礼品价值则数倍其贡品!所以,每次朝贡,基本上是国帑民财外流!如今想来,的确极不划算,是当改了才好。”

袁可立回道。

“没错!但这也不是说外番不可以再与我大明交流,不可以再学习我中华文化,以后虽不再接受他们朝贡称臣,但他们外番可以以个人或官府的名义来我大明留学或经商,但得有所限制,留学不得学百工之技,不得学算学以及新推行的物理、化学、生物之学科,经商方面也要有所限制,烟草不得卖,各类飞禽走兽不得卖,所参与投资之作坊,规模不能太大,若大则不能是主要股东,必须由本国商人与之合作,且为之担保。”

“另外,留学这方面,可以适当出一些奖励制度,凡在大明学理学较有成绩之外番,可予以奖掖,甚至若在推广儒学方面有卓越贡献者,可允许入我大明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