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037~040
==·困境·==
刀子不落在自己身上,人是不知道疼的。
张良在此之前从未想过,自己的家人其实也有可能遇到危险,甚至被人害去性命。他的思维还停留在张家地位超然,即便家中没有顶梁柱,靠着往日荣光也无人敢惹的时候。
这件事就如一记重击,彻底将他从过去的美梦中打醒了过来。
张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高高在上的贵族,而成了往日从来不屑于关注的无权无势的老百姓。
意识到身份转变之后,即便张良仍旧痛恨害他张家至此的嬴政与秦国,他却也已经可以用相对冷静的态度来审视秦律的优缺点。
毫无疑问,秦律是严苛的。
不仅仅是因为秦律出现了无数的酷刑,也因为秦律一直对犯罪秉持着零容忍的态度,连最轻微的偷盗,都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比如偷盗的人数达到以及超过了五个人,这在秦律中便会被视作有组织犯罪,即便这些人只偷盗了一钱的财物,所有涉案人员也会被砍掉左脚,脸上刺字,还要被发配去修补城墙;
不满五个人,但偷盗钱财超过了六百六十钱,涉案人员除了不会被砍掉左脚而是割掉鼻子外,其他惩罚与超过五人的同等;
二百二十钱以上,而六百六十钱以下,涉案人员刺青发配修城墙;
一钱以上而二百钱以下,流放……
这还仅仅只是偷盗而已。
可乱世用重典,在这个游侠儿习惯于“侠以武犯禁”,为胸中义气而视律法于无物的时代,秦律的出现很好地遏制了这些人的出现与犯罪。
再者,秦律也不仅仅只有这等骇人听闻的刑罚,也有不少保护见义勇为者、保护弱势如未成年人、女性、老人等群体的法律。
如家暴伤人者会被剃掉胡子,在胡子长出来之前,家暴者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被人指指点点;比如唆使未成年人犯罪,唆使者全责;比如儿女不孝,只要父母上报官府,官员调查后发现确有其事,严重的甚至会处死儿女……
张良毕竟是个聪明人,而且有着足够的大局观。
所以当他脱离贵族身份去看秦律后,便立刻看出了秦律出现的必然性与优越之处。
张良甚至生出了想要认真研究秦律,吸取其中优点以便……
以便什么呢?
张良有些茫然,他如今不过是个阶下囚,就算将秦律研究透彻,并能学以致用又有什么用呢?韩国已亡,他即便学得治国之才,又该为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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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并不知道张良已经改变了想法,他也没工夫去关注一个尚未长成的张良。
他只是突然从这桩案子上发现了一件事,若是在攻打下其他国家后继续任用六国贵族为官,不但会大大降低各郡县判案的效率,还极可能影响到秦律的推行。
而无法推行秦律,就会影响到秦国对六国遗民的统治。
这是涉及国之根本的大事儿。
嬴政将王绾、尉缭、李斯三人请到宫里商议此事。
王绾很理解嬴政的忧虑,却略有些疑惑:“陛下,秦国不是一直设有学室吗?一般而言,大秦的百姓只要不曾犯罪,又认识一些文字即可报名入内学习秦律,若达到要求即可成为秦吏,做得不错也有升迁机会。”
难道,这还不够?
来秦国为嬴政效力之前,在故国楚国也只是个小吏的李斯更明白嬴政的意思:“陛下的意思应当是,从学室出来的小吏除了断案之外,似乎并不具备处理更复杂事务的能力,于官场中上升的可能有限。”
也即是,从学室出来的小吏大部分都不具备治国的才能。
秦国武将频出,却似乎并不具备培养出治世能臣的条件:历代秦王身边出名的能臣,基本全是从其他国家投奔而来。如张仪,魏国人;范睢,魏国人;吕不韦,卫国人;尉缭,魏国人;李斯,楚国人……
但要让李斯来说的话,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并非学室的教育真有多大的弊端,也不是秦国的贵族、百姓真就没有其他国家的人聪明。
造成这一切的真正原因,其实是秦国的军功制度。
他见嬴政认真看着自己,开口道:“诚然,学室出来的小吏极少有脱离小吏身份,进入官场,成为县尉、县丞等正式官员的人,这也许和小吏只学习秦律有关,但更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即便学室的学生学成出师,可以到官府担任小吏,可一旦发生战争,小吏也与寻常百姓一般必须穿上甲胄去前线打仗。”
战场是个绞肉机。
李斯也许不知道这个比喻,却也明白:“从学室走出的小吏走上战场后,往往因为其身体素质不如其他时常劳作、训练的秦人好,在战场上的死亡率往往更高。”
很多有潜质的小吏,往往去过战场后就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