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3页)

“是我,戈登局长。”布鲁斯叹了口气,“往后退,躲到这条巷子里来,这里是监控盲区,再往前走一步,你就要被监视器捕捉到了。”

戈登闻言往后退了退:“我们现在都是死人,都看过市中心悬挂的我们的巨幅讣告,也算同甘共苦,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你一定会出现在这场游行队伍附近,因为我们都能看出来,这是企鹅人的陷阱,他在网络上煽动仇恨,组织游行,就是为了射杀游行者,逼我们现身。”

毫无疑问,布鲁斯和戈登都曾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地劝人不要

游行,不要激怒现在的当权者,他们跟以前的政府不一样,暴君之所以被称为暴君,是因为他们真的会杀人。但很显然,有些激进的年轻人完全听不进他们的话。

被迫死亡的这一个月里,失去身份和金钱的戈登什么都干过,饿了翻垃圾桶困了就去睡车站或桥洞。堂堂警察局长结结实实地下了一回基层,戈登上下打量他,发现他们二人差不多落魄。阿尔弗雷德被挟持,所有蝙蝠家族成员退出哥谭,韦恩企业的离岸资金被猫女抽调一空,伟大的蝙蝠侠一夜间成为身无分文的流浪汉,甚至连合法的身份都失去了。他不知道布鲁斯这一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眼前的布鲁斯跟以往相比有些邋遢,但眼神中的光辉还未磨灭。戈登局长点了根从路边捡到的烟屁股,对布鲁斯说:“你过得怎么样?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戈登,你是最棒的警探,我想托你找一个人。”

“杰森吗?”

布鲁斯摇了摇头,递给他一张略显模糊的照片,照片很明显有些年头了,画面上的男孩笑脸都被岁月刻蚀成一片模糊:“不,是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提姆·德雷克。我想要你找的也不是他,是他的父母。提姆·德雷克有惊人的黑客技术,曾经黑进企鹅人的银行账户,把他走私弄来的脏钱全部捐给慈善机构。然后他被企鹅人盯上了,企鹅人绑架了他的父母,威胁他为疯子们工作。就是他建立了巨大的隔绝和监控网络,我们无法绕过监控天网跟外界的蝙蝠家族联系。”

提姆·德雷克,第三罗宾,又有称号红罗宾,被人称为“完美继承蝙蝠侠的侦探能力”的罗宾。

戈登局长接过那张照片,头疼于蝙蝠侠又给他整新的幺蛾子,要从这种旧照片上找一对消失的父母,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你让我找这个男孩,杰森怎么办?”

“杰森是我的罗宾,你不用担心他,他自有逃脱的办法。”

布鲁斯话音刚落,枪声就响了起来。他并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脱去了沾着油渍的皮衣,露出邋遢的衬衫下的蝙蝠标志。价值超过两百万美元的蝙蝠战甲此刻支离破碎,连胸前的蝙蝠标志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凝固的颜料下遍布着白色的弹孔,腹部被开了一个硕大的洞,卷曲的金属边缘沾着发黑的血,仿佛是被开罐刀粗暴打开的罐头似的。布鲁斯只能用皮带和简单的金属扣进行固定,让这套战甲看上去格外寒酸的同时,又有种赛博朋克般的凌乱感。

“你冲出去会被企鹅人打成筛子。”戈登说。

布鲁斯绕过了他,带上同样破碎的蝙蝠面具,叹息般地说道:“我知道,但我是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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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人们用很多词语来形容哥谭。

哥谭是恶魔之城,罪恶之都,是凡人的噩梦,是一些随地掩埋的恶毒,一场无人出席的葬礼,一些被遗弃的救赎之物,和几道无可回避的叹息。

但是在蝙蝠侠出现之后,人们越来越多的这样形容哥谭:“哥谭是蝙蝠侠”。

但是,哥谭不是谁的城市,没人了解哥谭,谁也不能代表哥谭。他不是贝恩的,不是小丑的,更不是蝙蝠侠的。它只是它自己,它深藏在女子的娇嗔和流氓的笑声中,栖身于贵族的窃窃私语和名流的衣香鬓影,它是上等人们高脚杯里的红酒也是黑帮火并时流出来的血。它用黑暗的子宫孕育了邪恶的灵魂,也让某条小巷孵化出此世的英雄。

我曾向……我的父母起誓。我发誓清洗这座城市所有的罪恶,再也不会让人饕食它的富足,我将成为恐惧的化身,创造一个不会有孩子在父母的尸体旁哭泣的城市。

……是的,父亲,我会成为一只蝙蝠。

蝙蝠侠捂着手臂穿过黑暗的小巷,鲜血滴滴答答地淌了一路,很快,他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某处古旧的石质钟楼。他喘了口气,敲响了紧闭的房门。许久,才从门后传来闷闷的、男人的声音,被暴雨声掩盖,几乎微不可查:“进这扇门可以,你要给我韦恩家全部的财产。”

“好。”

门开了,门后站着一个身穿黑白二色礼服的男人,前胸带着金色的胸花,一头深绿色的鬈发笼着惨白的脖颈。蝙蝠侠递给他几张沾满鲜血的钞票,揉得皱巴巴的,活像乞丐掏出来的钢镚,曾经的哥谭首富,现在口袋里只有一卷寒碜的毛票,加起来可能还不过35美元。他对上男人疑惑的眸子,说道:“这就是韦恩家最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