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2/3页)

“最凄惨的是那些长相丑陋、外形怪异、似人非人的异族,被称为俾人,就算是最差劲的学校也不会容纳这样的人,九成九的工作都会将他们拒之门外,很多店铺都会拒绝将商品卖给他们,有些城市甚至用法律明文规定了俾人不得白天出现在市区范围内,不得穿麻布以外的衣服,服装中不得出现两种以上的颜色等等。……啊,那就是俾人。”

林莱忽然指了指酒吧外面,街道旁边,一个圆形的下水道井盖被推开,两个浑身黑不溜秋、只能看到白色眼仁的家伙从里面小心翼翼地钻出来。他们两个又矮又小,脑袋很大,身体却瘦骨嶙峋,手指和双脚都异常的粗壮而扭曲,身上覆盖着鳞片,身后拖着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长相宛如很久以前容远在童话故事里看过的小恶魔,但神情畏畏缩缩,像是随时会受到惊吓的样子。

两个浑身脏兮兮的家伙不敢在外面多留,小心翼翼地将下水道井盖推回去以后,拿出一块灰色的布盖在自己身上,除了一双眼睛以外连脚趾头都没有露在外面,然后飞快地顺着墙角的阴影溜走了。

“他们是修理下水道的工人?”容远问。

“也许是,也许不是。”林莱说:“因为在城市里的俾人大多数都居住在下水道里,所以那下面也许就是他们的家。也许他们是肚子饿了不得不出来找点吃的,一般是去翻找垃圾桶或者等在饭店后面弄一些剩饭剩菜;也许他们是有活儿要干,因为总有些老板喜欢雇这些俾人去做一些谁都不愿意干的活儿,只要给很少的一点工钱就行了,有的甚至不给工钱,随便给点什么吃的用的就能打发了,万一雇来的俾人不小心死了,也不用支付高额的赔偿金。”

他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对这样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但在他的眼底深处,却藏着抹不去的怜悯和伤痛。

容远看了他一会儿,转头看着外面,喝了口饮料,说:“你拦着我,说要请我喝一杯,然后跟我说这些,目的是什么?”

“我……”林莱卡住了,他咬了咬牙,看着容远,说:“我希望能改变这些……我想帮帮他们,但我一个人做不到什么,所以我……”

“所以就想借助我的力量?”

“是。”

“你是天人族吧?”容远问:“那你也是既得利益者,为什么会想要帮助异族呢?”

“天人族……是啊,我是天人族,甚至……我父亲还是这个国家的一个大人物,但那又怎么样呢?”林莱苦笑着说:“在他眼里,我只不过是他二十三个孩子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私生子而已,说不定他连我的名字都记不清楚。从小到大,陪在我身边的,一直照顾我的,像真正的父亲一样爱着我的,就是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俾人。因为我母亲曾经在他快饿死的时候给了他一块饼,他就一直默默守护在我们母子二人身边。在母亲去世以后,我的亲生父亲连看我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他却一直竭尽全力的在照顾我。可是……可是他能做什么啊?他只是一个俾人。”

林莱哽咽了一下,伸手挡住眼睛。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了抚养我,他倾尽所有,什么活儿都愿意干。可是……小时候,我根本不理解他的付出,不知道他有多难。我讨厌他只是一个俾人,埋怨他不能让我像其他孩子一样富裕,因为他的原因遭到了伙伴的嘲笑,我也只会回家冲他发火……结果后来……后来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他浑身是血的趴在大门外面,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所有人都绕着他走,没有任何人低头看他一眼。”

“他就死在家门前,不到两米远的地方。他本来有机会得救的,但是……但是没有人伸手救他。”

“伤害他的人,仅仅是因为看不顺眼‘大白天居然也有俾人敢在街上走’这种可笑的理由,就当众殴打了他整整三个多小时,很多人都看到了,甚至还有治安部的警员,但因为他是一个俾人,就没有人费力去阻止那个人。”

“我父亲……他一生没有做任何错事,只是因为一个他无法自己选择的身份,到死都得不到一个公正。我把那个将他殴打致死的家伙告上法庭,上诉三次,最后只得到了两百元的赔偿,没有道歉,没有任何别的惩罚,只有两百元——这就是一个俾人在其他人眼中的价值!甚至还不如一条狗。”

青年湛蓝色的眼睛此时满是阴郁。容远知道,这个刚开始遇见的时候感觉性格开朗洒脱的青年实际上在多次上诉、申告无门以后,怀里揣了一把刀,深夜潜入将其养父殴打致死的男人家里,杀死了男人的父母和妻子,唯独留下了那个被砍成人彘的男人一条命。

之后,青年舍弃了自己原来的名字和姓氏,化名林莱(莱是他养父的名字),然后入侵到交通系统,找到了当时他的养父被殴打辱骂时,在一旁嬉笑看热闹的人,起哄鼓掌的人,视而不见的警员,自拍发视频的人……然后一一报复。在他被抓捕之后,手上已经有了十多条人命,是当年郁金香国轰动一时的大案,也因此推动了一些关于异族人权法案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