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们都是自由的人

自由。

也即是自我支配,凭借自身意志而行动,并为对自身的所作所为而负责。

与之相对的是律法。

由他人约束,被告知不能做什么,思想戴上镣铐,却还要歌颂起舞。

所以,海之民憎恨律法,憎恨法典,憎恨教约。

他们憎恨一切绑住了他们手脚,却仍要他们去爱其他人的条例,建议和誓约。

正因为如此,在每一个海之民幼童长大到可以理解自由和律法的时候,他们的父母都会将这一段话教育给他们,让他们知晓,他们是为了美好的自由,抗拒丑恶的律法,所以才离开了大陆,来到海中。

这就是海之民的真理。

但是,对于那时仍是孩童的男孩来说,真理这种东西,似乎并非是什么不可置疑的东西。

——‘必须’憎恨律法这件事本身,似乎也是一种不自由。

“真正的自由,难道不是也可以选择去遵守律法条例,也遵从教约法典吗?”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烦恼海中的一个普通海之民渔村中,这个有着纯白色头发,深紫色龙瞳的男孩,有些困惑地质疑父母告知自己的‘真理’:“必须憎恨什么东西……这样好不自由啊!”

“孽子!”

而回应他的,便是父亲暴躁的拳脚,那拳脚是如此重,简直称得上是冷血无情,如果不是母亲拉住了父亲,恐怕那时的男孩真的会被打的昏死过去。

而在最后,满口血腥,浑身青肿的他,听见了父亲怒气未消的怒斥:“你不知道我们放弃了什么,才能得到现在的自由!”

自由……是这么重要的东西吗?

那时的男孩,心中却并没有多少对自己伤势的痛苦,也没有多少对父亲的愤怒。

他只是仍然有着疑惑:“真的,这么重要吗?”

如此思索了数年,在一天父亲醉酒的晚上,长大了的男孩平静的拿起尖刀,毫无犹豫地插入了对方的心口。

“孽,孽子……你就这么恨我!?”

在剧痛中惊愕惊醒,临死之前,男孩的父亲怒瞪着自己的孩子,已经没有多少力气斥责怒骂的他抬起手,想要把插在自己心口的刀拔出来,但是这个动作还未完成,尖刀就被男孩用更大的力气推动,齐根没入胸中。

“不,我不恨你。”

而做完这一切后,男孩诚恳地回答道:“我只是觉得,我有可以杀人的自由,所以就想试验一下,您只是离着比较近而已。”

“现在看来,我的确有——自由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啊啊啊啊啊啊——”

而听见了丈夫的怒斥,从睡梦中惊醒的女人急忙过来查看,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一幕——而她下意识地尖叫,然后惊恐地注视着自己儿子随意地将尖刀从自己丈夫胸口拔出,喷射而出的鲜血就像是喷泉,染红了男孩雪白色的头发和脸颊:“白,白鲸,你这是在做什么?!!”

听见母亲的质疑,名为白鲸的男孩有些懊恼地转过头,源自审判之主的血脉,那深紫色的龙瞳中,闪动着某种莫名的火花。

“妈妈,你太吵了。”

他如此抱怨道,然后握着刀,朝着因为恐惧而跪倒在地的母亲走去。

自由的感觉……还挺不赖。

当然,这一切只是名为白鲸的男孩,成长历史中的一个小插曲。

在很久之后,已经成长为男人的白鲸才明白,自己的父亲昔日为什么要坚持自由,以至于为了维护它,就连殴打自己儿子也毫无留手。

很简单——因为放弃一切,逃离大陆的他们,除却自由之外,已经一无所有。

而且颇为讽刺的是,当白鲸阅读了许多书籍,乃至于众多不同版本的圣堂教约后,他才发现,自己的确很讨厌那些律法。

换句话说,父亲说的其实是对的——他们这些自由的海之民,的的确确就应该唾弃法律,唾弃那令人变得不完整的丑恶之物。

法律这个东西,很大一部分,就是人们将自己个人的私权让渡给教约和审判形成的条例。普通人无权杀人,无权复仇,倘若自己和自己家人被伤害了,既无法亲自报复仇敌的家人,更不能报复他本人,而做出这一切后,律法给出的惩罚,甚至可能比仇敌给予自己的伤害还要少。

但倘若这样说的话,那么假如律法允许受害者可以对仇敌和犯罪者进行合理的惩戒。

这样,就能被称之为自由吗?

不。

白鲸并不这么认为。

因为那并不叫做自由,而叫做同态复仇的公平。

真正的自由……应该是无需任何逻辑,无论有没有人对自己做任何事,无论自己对其他人有没有任何企图,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对其他人做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