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不是公义的(第2/6页)

他的信念不够虔诚,这点确凿无疑,哪怕是背诵了整篇法典也是如此。

“所以,我才想要去神降之地,以这种去亲近主……而现在,主就在我身侧,这正是追随祂道路,驱逐我心中困惑最好的机会。”

此时,审判台上,漫长的宣讲即将结束。

“……故而主赐予我们火,照亮黑暗,并为世间的万物命名,立下守则,戒律与誓约。我们活在世上,并非是借着主的恩典,乃是凭着主的道。”

“恩典不常有,唯道义长存,主的爱借着祂的道而施于世间,背道者便是舍弃了主的爱,拒绝了道义的路,他们行于歧路,步入邪途。”

“等待这些行于歧路上的,唯有审判之主的惩戒。”

以这一段话作为裁决前的结语,格洛主祭收回长稿,然后肃然地宣告道:“裁决开始!”

然后,他便退下,开始进行裁决的流程。

裁决罪人的顺序随机,不按轻重算。

而第一位被压上审判台的,便是一位‘对家人施暴’的男性犯罪者。

一位启示级的神官站在台前,而两位骑士从台下押送罪人来到台上,而神官对三位主宣誓,自己的发言毫无虚假,乃是圣殿经过数次调查,询问过所有证人后方才得到的‘神圣证言’,然后便开始陈述这位犯罪者的罪行。

“此人酗酒,数次殴打妻子,数次企图虐待孩子,邻居企图阻止时对邻居出拳,圣堂骑士到来后依旧反抗,最终被众人合力逮捕。”

“教约有书:汝应当爱你的家人。不爱家人者,便无法爱其他人,这便背离了神的道。”

宣判证言的神官,是一位夕光城本地的审判之主信徒,他很年轻,只有二十岁出头,声音很大,且充满活力:“背道者博罗第一次触犯戒律,道歉认错,保证不再犯。”

“第二次触犯戒律,赔偿忏悔,得到了家人原谅。”

“今次,他第三次触犯戒律,罪无可恕,故而圣堂宣判,剥夺其作为父亲,丈夫的权利。他的妻子不必爱他,子女未来不必赡养。从今日开始,他每月都必须付钱给予他的妻子,孩子,用以赔偿抚养。倘若他不工作,没有钱财,那么圣堂将会强制监督,令其劳役,由神殿负责抚养的费用。”

“好!”

听见这判决后,登时,原本寂静的广场处,顿时响起了一声整齐划一的叫好声——此时此刻,数万人齐齐抬起手,他们全部都竖起大拇指,大声呼喝道:“公义的道显现了!”

此乃表示赞同。

所有前来旁观这场宣判裁决的人,都是见证者,公证人,倘若他们觉得这次宣判有误,就会提出异议,倘若觉得宣判公正,便会姣好赞同。换而言之,他们要为这场裁决负责。

“好啊,事不过三,这种人的确要受到惩罚。”

而同样抬起手,竖起大拇指叫好的艾蒙,注意到了主也同样抬起手,认真地叫好了一声。

对此,神官不禁为主的认可感到欣喜,然后将这话记了下来。

事不过三,的确是主留下的戒律之一。人并非是神,也并非是完美的造物,犯错常有,此乃常理。

小错道歉即可,造成了损失便赔偿,而倘若触犯法典,也不并非是没有余地,只要不是重罪,第一次的惩罚都会比较轻。

只有真正的不赦大罪,才会没有任何余地,哪怕是第一次做,一样要受到绝对的惩戒。

比如说……

此时,在所有人的公证下,这位名为博罗,虐待自己家人的犯罪者,便已经签下圣堂的契约,被骑士押送着,垂头丧气地离开了审判台。

而第二位,是一位盗窃者。

——这既是真正的不赦大罪。

“盗窃?”

此时,艾蒙又听见了主的话,祂似乎是在困惑:“这世间,还会有盗窃吗?”

主在想什么,艾蒙觉得自己能猜到一二。

的确,依照主们为火之民们设下的法典,但凡人们只要愿意动手,那么就绝对不至于沦落到需要去盗窃的地步——只要表明自己有困难,没有饭吃,亦或是急需一份工作,那么大家都会去帮助对方。这世间并无犯罪的理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面对求助,并非一定要答应,被求助者完全可以合理的拒绝。

毕竟,求助和乞讨不同,求助者在求助时,必须要申明自己未来的回报,比如说向人借钱借粮之前,一定要回报比之前更多的份额,最多需要回报三倍。倘若对这份额不满意,被求助者则并没有必要回应。

而乞讨对于健全的人而言,则是一种罪。人们应当用工作来换取金钱,但凡有健全双手的人都必须去工作。而普通人也没有施舍的必要,只有圣堂才有回应乞讨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