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2章 编号072-死因成谜(十二)(第2/2页)

我有种被打脸的感觉,还有种炸弹总算爆炸的如释重负。

闹事的是陈家辉的子女。

产权人陈家辉是工农六村的老人了,原来也在市钢铁三厂工作。他老伴死了,自己老年痴呆,由长女陈蓉华接回家照顾,另外三个子女顶多是来探望探望。工农六村的房子出租,租金也是完全交给陈蓉华。这点是其他三人同意了的。

我们之前找到陈蓉华的时候,她就有些不对劲,似是想要独吞拆迁补偿。

从法律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产权人是陈家辉,权利义务都在陈家辉老人那儿。他老年痴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可要失去这一法律上的权利,也需要经过法律程序,需要他的近亲属按照一定程序,获得监护权。即使有人拿到监护权,财产也是属于陈家辉的。陈家辉死后,这就是遗产,四个子女不能完全平分,各自也该拿到差不多价值的财物。

这就和很多人家老人死去后,没有急着办房产过户,自家继续住在房子里一样。从安全和正规的角度来看,早点办理过户当然更好。但从便利的角度来看,不需要交易房子,那不办理就不办了,用起来照用。可要是子女多了,这房子不能大到所有人一起住,那遗产分割就麻烦了。

我们之前做问卷调查,做投票的时候,陈家辉的四个子女就掐过了。不过打听下来,他们四个兄弟姐妹似乎挺和谐的,家庭情况都挺好,不缺钱,也不是没房子住。但四个家庭中,意见就不统一了。

陈家辉的那套房子又只有陈家辉夫妻的名字,产证上如此,户口本上也是如此。他们家这种情况,总不能拿到太多的补偿。僧多粥少,这就掐了起来。

但那会儿也只是他们自家吵吵,还在沟通当中,到这次需要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了,陈家辉的四个子女正式撕破脸。

陈蓉华已经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拿监护权。拿到之后,来和我们谈拆迁补偿协议的当然就是陈蓉华了。

陈蓉华的另外三个兄弟姐妹不同意。

官司一打,总需要不少时间。

陈蓉华不怎么喜欢来拆迁办,陈蓉华最小的妹妹就老往我们这边跑,还占了陈家辉在工农六村的房子,动作之快,让人猝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