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诅咒了(第2/2页)

“给他!”查文斌对胖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不容置疑,胖子虽然有一百个不情愿但是他也不傻,这架势,如果今天不交出来怕是连走出这个门的机会都没有,他便从贴身衣服里取了出来交到了查文斌手里。

查文斌拿着那枚簪子后撤了一步道:“我有几个要求。”

龙爷:“说。”

“第一:这枚东西的物主是我朋友用命换来的,不是你们的,所以你要可以,但只能是借,不能是拿!第二:状元村那个矿是不是有你们的人,那个独眼龙在哪儿,他的手上可是有几条人命。刚才龙爷说了,咱们这是一个讲法律的国家,那么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吧?”

那龙爷笑道:“且不说我你这几个条件可笑,我要是不答应呢?”

说罢查文斌双手做出一副要折断那簪子的样子道:“那我就毁了它!”

“好,那我就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没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有证据是他做的嘛?就算你有,那又怎样?忘记告诉你了,我们是超越法律的存在,因为只要进过山庄的人都是死人,包括你在内。”

“什么意思?”

“我们所有人的户口连同档案都已经被销毁了,也就是说,就算你现在去公安局查也不会有你这个人的存在,你的记录是已死亡!法律是不会去追究一个死人的责任的,所以你的第一个条件我现在也可以回复你:既然我们可以不受法律约束,那我就可以认定这枚簪子的主人是你,如果是你,我自然可以打借条;但如果是他们其他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那我可就保证不了他们的安全了。”

“你还是不肯说?”

“同样,别人如果问我这枚簪子的主人是谁,我也不会说。三天之后,完璧归赵,到时候再怎么处置是你的事情,不过我劝你最好把它带在身上,放在别人手里兴许是个炸弹。”

查文斌没有再多说什么,把簪子递了过去,不料龙爷却不接手,反而说道:“我说了,东西最好放你那。”

“你不是要三天么?”

“连你人在内,一共三天。”说罢龙爷环顾了一圈屋内的人道:“三天之内,各位尽量别离开上海,否则这位查文斌很有可能找不到回家的路,我还是会把他送到这座大宅里来的。”

三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查文斌就这么走了,一如他当年走的时候,我们在袁家大宅里呆了整整三天。人不是不去面对现实,而是你会不会对现实妥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等待就是唯一的选择……

袁小白父亲只是对我们说了一句:“惹不起。”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我多少听出来了那是怎样一群人。这位年过半百,在上海滩经历过无数风雨的男人都选择了沉默,我们还能怎样?

三天之后,他回来了,如龙爷所说,那枚簪子也被还了回来……

关于他去干了什么,有没有对他怎样,发生了什么事,查文斌闭口不谈,一如他几年前的那次失踪,不过他带回了一个更不好的消息那就是:“我们三个可能受到诅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