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越狱(第2/3页)
王诩觉得再耽误下去自己就真得归位了,到了十二点说不定马路上百妖群集,而他就像这座城市中的一只蚂蚁,一只被无数豺狼盯上的小蚂蚁。因此他必须想个办法逃出去,只有那个混蛋的事务所是安全的……
又过了十分钟,那警员打了个哈欠看了看表,“你好了没有!奶奶的大老爷们儿磨叽什么呢?”
没有人回答,他又喊了几声,灯光昏暗的走廊里还是一片死寂。那警员心中大喊不妙,该不会是这小子跑了吧!于是赶忙冲进了厕所,结果他刚踏进漆黑一片的厕所,颈后就遭到重击,他昏迷前最后的一个想法是,糟了,着了这小子的道了……
王诩压低了帽檐,一路上低着头出了警局,这身警察制服还算合身,至少比他满身泥血的衣服舒服多了。他快步走在路上,他可以感觉到这座城里是有“灵”的存在的,但是大多数不具有那种可怕地攻击性,而似一种安静的旋律,可能是有放不下的事情无法离开这个世界所以还在徘徊,但是有一个离他很近而且很有攻击性的灵正在他背后的路上时隐时现地逼近,王诩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某个和他结下梁子的家伙又来了。
不过此时他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他在警局也歇够了,因此开始了飞奔。终于跑到了东方大街13号,一楼是个叫“黑猫”的酒吧,这酒吧里没有舞厅,只有一个吧台和几张桌子,更像是个咖啡馆,安静得出奇,王诩穿着警察的制服在门口张望了几眼就被一个如铁塔一般的大汉拦住了。
“你找谁?”大汉用四十五度俯视的鄙视眼神紧紧盯住王诩的脸。
“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叫猫爷的?”
那大汉听了神情一松,“哦,原来你是他的客人,二楼不是从这里上,旁边的小巷里有个楼梯可以上去,下次别走错了。”
王诩点头刚想走,结果那大汉在他背后冷不丁来了一句:“有东西跟着你,你小心了。”
王诩刚想问问这位猛男能不能帮自己抵挡一阵,结果他一回头迎来的却是摔门的声音,他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街上,此时路上居然没有行人!这在夜生活如此丰富的S市是绝对不可能的,而路中间,一袭白衣,一张狰狞的笑脸,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一步步朝他走来,然后从四周的岔路小巷里走出了一个又一个或面色惨白,或缺胳膊少腿的鬼魂,数量居然近百。
“我靠……百鬼夜行啊,而且每个造型都像有两把刷子的样子,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种地步的……说起来我现在应该算是袭警越狱的通缉犯吧,搞不好明天就上电视了吧!会不会还有提供线索就有奖励之类的话在节目后播出啊!”他一边吐槽一边朝旁边的小巷跑去,看到一个通往二楼的楼梯,然后冲了上去,门的玻璃上写着“侦探事务所”,他现在知道那前面的“灵异”二字和名片上的地址一样,有“灵视”能力才能看见。
王诩根本顾不上敲门就想把门撞开,结果他一推之下发现门根本没锁,他冲进房间摸到了电灯开关,然后发现这间办公室根本空无一人,只有满地的垃圾,破旧的办公桌,一看沙发的样子就知道这里既是办公室也是猫爷的家。
接着他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把匕首,看上去绝对不是在五金商店里可以随意买到的那种,而更像是武侠小说中描写的兵器,匕首下还压着一张纸条。
“能到这里的话,你已经通过了初步的考验,基本上来说呢,我还是有些事没有告诉你的,你被追杀的原因很特殊,躲到哪里都是没有用的,只有不停地逃跑才行,不过这所谓‘泣鬼神’也是有时限的,他们不会一直这么闹下去,只要到明天早晨四点,也就是追杀你十二个小时之后,那么从灵器现世开始算已经过了古时的十二个时辰,即二十四小时,那时你如果还活着就没事了。”
“既然你已经通过了初步考验,那么就算是在我这里工作了,我没点儿表示总不行,这把匕首是可以克制鬼魂的,你就用它来保命吧,不要麻烦楼下酒吧的人,他们比鬼要难对付多了,哈哈。猫爷书。”
“PS:我查了下今天在你屋子遇到的怪脸女鬼,她最近挺活跃的,似乎是在网上被人骗了才死的,所以专找宅男下手,叛逆期的少女还真是不可理喻呢,因为她怨气出奇的重,所以比一般的鬼难对付一点,希望这期间你不要遇到和她一样的厉害家伙。”
“PS的PS:建议你还是用我的匕首,其实那竹卷只有在你注意力高度集中地时候或者情绪激动时才能打击到鬼魂,只是因为材质特殊,主要还是靠你自己的力量,如果时间长了你注意力分散就会失去威力,毕竟那东西不是武器呢,总之你万事小心,明天早上我会来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