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5章 火耗归公(第6/7页)
“哪里,这些身外之物,不值一提。肩吾兄的身子骨康健就好。是了,前几天内人言令夫人送来的几件苏绣式样精巧,见所未见,真是巧夺天工也不足誉之。”
“哈哈,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对了,我听说前几日,次辅促成运河上那些船丁与漕运衙门商谈之事。”
林延潮笑道:“肩吾兄也听说了,确实如此。朝廷本要兴海漕,但漕督再三向仆担保以后漕额不会有短缺之事,并且还能将漕期比以前提早十天半个月的。”
“仆想以往朝廷三令五申都办不成的事,眼下漕督居然自己提出来了,既然如此,不妨就给漕运衙门留一个情面,让下面的人多用用心,如此又何愁天下不治。至于海运上朝廷只侧重在海贸之事就好,此事仆就自作主张,肩吾兄不会不高兴吧!”
“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仆赞赏还来不及,只是有一事有些不明,还请次辅赐教,此事不知又与漕丁们何干?”
林延潮笑道:“此中关系就大了去,沈阁老想必听过四石粮完一石漕粮之说。这漕运衙门要补足漕额,若不在成色有所短缺,或者提前漕期,唯有一个办法。”
“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漕运衙门逼急了这些漕丁,弄得他们家破人亡,不说仆于心不忍,于河漕长久之计也未必是好事。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沿河的那些地方衙门松一松。”
“比如这漕船上的种种陋规,这过坝之费,投文之费,作保之费,让那些地方官员从十文少收作九文八文,如此运河上这十几万漕丁们也可以为朝廷效死了。”
沈一贯摇了摇头道:“这些漕丁每年修船造船向朝廷要钱,这开拨之前还要向朝廷拿一笔安家费,漕运时又向地方多收两三成耗米。兼之平日里有朝廷养着,用时又要这个要那个。朝廷对他们实在已是仁至义尽,眼下居然还敢与朝廷谈判,此风万万不可助长啊!”
林延潮道:“沈相公,朝廷确实有体恤漕丁之意,但为何漕丁却年年逃亡,以至于到了雇佣民船运输漕粮的地步?”
沈一贯闻言一阵沉默:“此中道理,一时难以辩明,仆只是怕以后酿成大患。”
林延潮心道,什么是这些道理难以辨明,分明是李三才投向了沈一贯,在自己与他之间两头下注。
林延潮,沈一贯二人心照不宣。
林延潮道:“这新币在地方受阻,圣上要我们十日内拿出一个办法来,你看如何?”
沈一贯言道:“地方有司阴阻,就必须严明律法,严惩几个以儆效尤。”
林延潮道:“法令虽明,奈何人心不服。仆主张火耗归公,你看如何?”
沈一贯闻言吃了一惊,但随即道:“难,难,难。”
林延潮道:“这朝廷收上来的火耗,一则充公,二则作为地方官员的养廉银。”
沈一贯一听到这里,立即道:“次辅,如此不是将羡余银变成明文了吗?”
朝廷地方将民间百姓缴税的杂银碎银,统一再铸成官银。
官府将杂银铸成官银必然有损耗,还有人工,器材的支出,这些一概归入火耗。
一般这火耗是定在两成至三成之间,火耗多出来的部分就是羡余,这笔钱是进地方官员自己的口袋里的。
这样例子很多,比如漕运时,地方官府要多给漕丁两三成漕粮作为路上开支所用。
而且这不是明朝独有,从汉朝起地方为京中运粮,官府都要向老百姓多征收粮食,这称为雀耗,鼠耗,名义上粮食储存里被雀鼠吃掉的部分。
但火耗的弊端很多,比如火耗地方官员自行规定,每两收二钱至五钱不等。而且越穷的地方,火耗越高,比如天下最穷的陕西,火耗竟高达五成。
对于火耗的存在,地方督抚不仅不制止,或睁一眼闭一眼,而是公然与州县分赃。所谓好处大家拿。
林延潮的火耗归公,当然是清朝的治理办法。
首先火耗银不再是不成名目的收入,而是朝廷明文规定。
然后火耗银上缴朝廷后,再下发至地方,一部分作为地方衙门的办公之用,一部分作为官员的养廉银子。
而且清朝对各省规定了火耗数额,不许官员们再随意加耗。
当然林延潮决定火耗归公,除了吸收清原先改革的优点外,更重要是在地方推行银币,使得银本位制在明朝官方民间得到贯彻。
但此举遭到了沈一贯的极力反对。
沈一贯的理由是,火耗本就是不成文的陋规,朝廷变成明法与加税何异,如此等于助长不良风气。
二人针锋相对,林延潮与沈一贯谁也说服不了,这一次林延潮不再对沈一贯让步了。
于是沈一贯愤然道:“次辅的火耗归公之策,请恕仆不能在票拟上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