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大丈夫(中)(第2/5页)
由于时间还很充足,所以雷震吃得很从容,他就着凉水,慢慢的咀嚼着,直到嘴里的食物被彻底嚼碎,才缓缓将它们咽进自己的胃里。看他一脸平淡的样子,你很难想象,他嘴里吃的那两张被自己汗水浸透,还散发着热气的玉米饼,外加几片从菜市场拾到的连喂鸡都没人要的烂菜叶,究竟是什么味道。
当布袋里最后一点玉米饼屑也被倒进嘴里,雷震站起来,继续走向了自己的第三个目的地,也是他一天中,要兼职的第三份工作。
雷震的目的地是一间到了晚上八点半以后,才会正式营业的夜总会。以雷震鼻青脸肿的不雅形象,当然没有资格在这里当侍应生,但是在夜总会其中的一个大厅里,有专门为那些还保留了好斗天性的男人们,准备的一个擂台。
每天晚上十点半以后,在这里都会举办半公开性质的黑市拳。台上拳脚相交打得热火朝天地时候,在台下负责收取赌注做庄的拆家,也跑得满头是汗。随着比赛的不断变化,台下投了重注的人,紧张程度往往比台上的拳手更激烈。当比赛结束,手中下注的彩券变成一张废纸的时候,这些人往往需要一个发泄的途径。
雷震在这间夜总会地工作,就是挨揍。往擂台上丢几个硬币的小费。就可以跳上来,对戴着小丑面具的雷震一阵拳打脚踢,只要不用武器,只要不攻击要害,只要不穿皮鞋这种踏在人身上杀伤力实在太强的“道具”,就可以一直打到吐出胸口的闷气为止。
开这间夜总会的老板,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高手,他清楚的知道如何让每一个顾客都感到满意。
雷震在擂台上不停地翻滚着。他狼狈的动作引来一阵阵哄堂大笑,他还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尖叫。因为这间夜总会的老板亲口告诉他,只有这样,才会引发周围所有人的破坏欲望,只有这样。才会刺激他们丢出更多地硬币,前提是……他得有足够的体力和承受力,不被那些人打成重伤甚至是打死才行!
雷震就连落到擂台下面的硬币也不会放过,看着他被人揍得满地乱爬。还在那里不停的拾着硬币地可笑动作,就连这间夜总会里最低层的侍应生和舞娘,也没有人看得起他。在这间夜总会的头牌舞娘叶秋就曾经当众说过这样的话……“一个男人可以穷困潦倒,可以郁不得志,但是有手有脚身强力壮,完全可以靠做苦力活下去,却为了几个小钱连男人最基本的尊严都放弃了,那他就真的无可救药了。”
围在叶秋身边的舞娘和几个献媚的侍应生。一起连连点头,他们都用讥讽地目光,看着那个在擂台上被一群人围殴,用双手死死抱住头,竟然还能有办法不停的从擂台上拾硬币的小丑。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们并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至少他们还保留了最基本的脸面,而那个扮作小丑的家伙。连脸都不要了!
真的没有人知道。蹲在擂台上,那个用双手紧紧抱住头部的要害。任由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围着他拳打脚踢甚至是连吐口水,连脸都不要了地小丑,是一个在四行仓库战场上,曾经死死顶住日本军人反复进攻,为八百勇士们守住一条通路地战斗英雄!更没有人知道,这个一边挨揍,一边在擂台上到处乱爬,将丢到擂台上的小费,全部拾起来,塞进口袋里地小丑,竟然是谢晋元收的徒弟!
不,在这里,还有一个人,知道雷震是谁!
眼泪,一次次从凌维诚的眼眶里疯狂的涌出,她必须拼命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才能勉强不让自己失声痛哭。她知道,在这个雷震心灵最脆弱的时候,她绝对不能让雷震看到自己!
但是在不停的流泪,不停的哭泣的时候,一个大大的、骄傲的笑容,却在凌维诚的嘴角缓缓绽放。
她就是不相信,能让丈夫谢晋元如此看重的雷震,是一个自暴自弃加入上海黑帮的笨蛋;雷震虽然不喜欢多说话,但是在医院里相处了那么久,凌维诚却清楚的知道,在雷震的身体里,不但有着狼的野性与危险,更蕴藏着像狼一样的孤绝与高傲。像他这样的男人,已经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征服了一座座高山与河流,战胜了一次次死亡,上海已经没有一个黑帮,甚至是整个上海,已经没有足够的天空,能再容纳下他这样一个人!
所以在这一天,当杨惠敏失声痛哭的跑掉,而雷震明明脸色苍白,却依然准时走出了军营的时候,凌维诚再也无法忍耐自己的好奇与关心,悄悄的跟在了雷震的身后。
杨惠敏的眼泪与绝望的、苍白的表情,让雷震失去了惯有的敏锐,他竟然没有发现,他的师娘就跟在他的身后。他竟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把人生中最狼狈的一面,暴露在了师娘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