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千里一盏灯,万里烟云罩
八月间,早晚微凉,可白天太阳一出却又炎热,秋老虎的尾巴依然厉害。
罗锋单薄的肩膀上挑着一石多的粮食,足百来斤,出城一口气走出了好几里地却丝毫不感觉累。
他完全跟的上三叔他们的步伐,甚至能够一边挑着担着走一边跟他们聊天。肩上的扁担被两头的粮食压的一颤一颤的,可却又有种奇妙的韵律,顺着这节奏走起来似乎也没那么累了。
“秦二哥这眼光好,马挑的不错,虽然看着已经不年轻了这马,可驮着百多斤的铜钱却走的轻快,一丝汗都没出呢,好马。”三叔一边挑着担一边打量着罗锋刚买的马儿。
这是一匹黑马,全身上下乌黑,唯有额头有一撮白色的毛,还有四蹄有一截白的。
秦琼笑道,“一匹好马能活三四十岁呢,这马的齿口也就十岁口,若跟我们人相比啊,这十岁马其实就相当于是四十岁的人,还正当年呢。据我祖父留下的一本笔记记载啊,据说汉代时有一匹马活了六十岁呢,是一匹大宛汗血马和一匹河套草原马的杂交。”
他是一个弓马娴熟的卫府士兵,对于马是再熟悉不过的。按他的介绍,马一岁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人十二岁,两岁的时候相当于十八岁,然后每长一年相当于人类三年,这么算,十岁口的马确实也就相当于人四十出头。
秦琼左手牵着自己的黄骠马,右手牵着罗锋的黑马,“这匹马看着好像有些瘦,鬃毛散乱,其实这马是匹好马,你看他的腿,四蹄粗壮有力,这马暴发力强,而且耐力也不错。刚才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要不也不会非让你买下了。”
他说黑马其实是好马,正宗的河套马血种,可惜打小没有调养训练。
“那牙人把一匹好马当成一匹驮马卖,真是委屈了这马了。小五回去后,好好喂养这马,让他恢复精神,然后用适当的方法训练,不敢说这马会成为一匹优良的战马,但起码骑乘是好的,若是耕地拉车,倒是真委屈它了。”
罗锋也很喜欢这匹马,他估计是这马的四只白蹄让牙人不喜,若是这马全身乌黑那它便是一匹霸王项羽座下的乌骓马了。
不过他倒是偏偏喜欢这四只白蹄,好看。
“小五,这马全身乌黑,却有四只白蹄,不若就叫它白蹄乌好了。”秦琼给马取了个名字,他的马一身黄,于是他取名黄骠马。
“白蹄乌这名字不错,不过缺少点气势啊,我看不如叫它千里一盏灯万里烟云罩?”罗锋看着这马,不由的想起来一位老先生的评书中的一匹马。
同样是浑身乌黑,头顶一点白毛。
秦琼愣住,这马名也太长了点,千里一盏灯万里烟云罩,名字很吓唬人,不过谁这样给马起名的啊。但转念一想,自己表弟今年才十六呢,于是便笑笑,“不错,这名字响亮。”
“叫老黑多好!”小九道。
“我觉得叫小黑好。”
“应当叫大黑。”
结果几个同村少年却嫌那名字太长拗口,纷纷在那里给黑马取小名呢。
人人肩上挑着百来斤,可大家却愣是很轻松的样子,这让罗锋不由的万分佩服。
虽然大家很瘦,但却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特别是那份耐力惊人。他自己才挑着十二斗粮食,而三叔他们却挑的比自己多,一石粮,外加几十斤的赏赐钱帛,重重一挑子,可他们却能晃悠悠的有说有笑着。
一路上根本没有遇到打劫的盗匪,或许是因为蓝面鬼刚在章丘栽了,又或许秦琼罗五几人的名头如今响亮,没人敢来惹,总之一路顺利。
二十里的路,休息了几肩后,终于在半晌的时候到了南山村。
南山村距离县城二十里路,在县城的东南边,依山靠水。
村北边就是长白山,这座山在章丘县也是很有名的,甚至在整个齐郡都算有名,因为这山巅常有白云缭绕而名,山势骏拔,重峦迭嶂,绵延百里,向有泰山副岳之称。
南山村便紧依着这小泰山而建,有大约百来户人家,因处于山区,算是章丘比较贫穷的地方,地少人多。
因为地少,所以南山村的人便多有手艺人,学工匠的,做伙计的等等,罗锋家就是世代打铁,一代传一代。
远远的就能感觉到南山村的穷困,低矮破败的茅草屋,东一栋西一栋的散布在山脚下。
村前的道路曲折狭窄,路两边的田地也都是些坡地旱地,并没有整齐的水浇田。
此时的田里长着些庄稼,但看的出长势并不好,一块块坡地里散落着几个年迈的男子和一些荆钗布裙的妇人。
连个年轻点的青壮都见不到,这让罗锋不由感叹这大业的日子越过越差了,虽然后世许多人在为杨广翻案,说他如何志向远大,说他如何勤政,说他的失败是因为那些贵族野心家们的反叛,可罗锋却想说,不管史书是否夸大了他的昏庸,可再伟大的帝王也不应当让自己的百姓过的饭都吃不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