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六)(第3/3页)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那些庶氓见到黄金后欢呼雀跃的模样,和之前他讲礼讲墨家非乐节葬时神情的对比,让他心如死灰,联想天下,心累如二月之牛远征之马。

于是上车前挥挥手,说道:“那柄弓,便送那个六指的孩子了。君子之约,必不敢忘。”

公孙泽的友人悄悄摸了一把腰间的铜剑,也叹了口气。

本以为今天会比第三场,如果对方又赢了,或许可能会太过得意以致嘲讽连连,到时候自己便可以友人被辱为名,一剑杀之,这样的杀人之名墨家不会找麻烦。

辱人者此时就要做好被人杀的准备,这是这时候的道理,和血亲复仇一样,是此时大家都接受的杀人理由,最是正当。

其余的罪名,就算夫子被辱,墨家人也不会接受因此而杀人的理由。

反正双方彼此之间互称猪狗,因此杀人,就等于逼着墨者也动剑,看谁的剑利而不是谁的理正了。

诸子之间,谁没有完全得大势之前,都不会因为理念问题主动动手厮杀,互相的报复谁也承受不起。

可对方最后的表现,出乎他的意料,也根本没给他出手的机会。这时候再无故而杀,会陷朋友于输不起而杀人的不义之名,也会让自己成为墨者的追杀和挑战对象。

他欣赏对方的才华,本来在上次看到九数之学后,还有些惜才之意,但今天看到这场毫无礼仪可言的比射之后,已然放弃幻想,知道对方已经无可救药,所以更危险。

此事之后,商丘怕是又要多出一个闻名的年轻人。

此人在墨家,名声却不显,那诸如公尚过、耕柱、禽滑厘这样的人物,又会是什么样呢?

思虑万千,收起铜剑,一同上了车,就此离开。

欢呼声在马车离开后响起,六指拿着那柄小弓,问道:“适哥,十年后真的还比?”

“比个屁。金子都到手了,输赢已无所谓。我们要赢金子,他要的只是一句让他觉得有希望的话,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十年后他要真记得,你好好比一场,输了就是。”

“赢了就该有赢了的态度,免得对方恼羞成怒,跑到司寇那里控告我,也未可知。如此一来,他真当成个事,十年之内也不好再来烦我。我哪有时间和他们争辩。”

“要是赢了便欢呼雀跃,嘲讽不止,你没看他的朋友都是佩剑、带弓的?这时候杀个人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又没人管。觉得被侮辱了,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事城中出过多少次?这个时代,不确定自己打得赢对方,千万不要盛气凌人不给颜面。”

“我倒是准备了一肚子得胜不饶人的话,可是一见对方带着弓与剑,就没说。批判的武器,胜不过武器的批判啊。”

六指以为这就是全部,虽不太懂最后一句话,却也觉得大概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正当他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却发现他眼中的适哥盯着远处的马车,像是在教育他一般,喃喃道:“再一个,这样一来,那个学射的农家孩子也算是有机会过得好些,最起码有机会,将来或可军功出人头地,这十年也不至饿死,还能学一手射术,这是做梦都不可得的好事。”

“这也算是利了一人。勿以义小而不行、勿以利少而不屑。”

“这天下啊,不就是一个又一个的人吗?”

六指点点头,想说自己懂了,发现适已经笑着举着黄金走入了人群,和村社中人讲起了希望。

村社的希望,也是适的希望。

适想着,最难捱的日子过去了,最喜欢的收获要降临了,最喜欢的金子到手了,最危险的日子混过了。

乐土幻想已经编成了谶诗,有人开始问女娲伏羲从哪来到哪去的故事,有人希望自己也成为利天下死不旋踵的墨者,有人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有人不远五十里来这里只为听他讲讲乐土的传说。

秋天了,收获了,墨子也该从齐国回来了吧?

适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将目光投向东北方。

那里是齐国。

那里此时有个可以罩着他的老人叫墨翟。

那里有一群死不旋踵的志士可以让他以后不用活的这么担惊受怕小心翼翼。

PS:

朱极三到底是不是地中海射法的证据,不讨论,仅剧情需要。

另:之前这些章都算是时代背景介绍吧,这一年是周威烈王二十一年,西元前405年,采用清华简中宋休公子田朝聘于楚城榆关的说法,不采用此时是宋后昭公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