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百鸟朝凤枪法(第2/2页)
几坛子酒下肚,萧逸终于有了几分醉意,醉酒后的他不再像一位铁血无情的将军,反而露出一副少年人的神态,有些炫耀的说道,“另外,我还有一位义兄,赵云,字子龙,手中一杆烂银枪,舞动起来犹如梨花盛开,尤其是他的那套‘百鸟朝凤’枪法,鬼神皆惊,连我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天下间竟有这样的英雄好汉,不知此人现在何处?”典韦把‘赵云’这两个字牢牢记在了心底,能被‘鬼面萧郎’拜为义兄的人,必定是盖世的英雄。
“在何处?”一口喝完手中的酒,萧逸晃着醉步躺到营地的草坪上,看着漫天的繁星,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数年前一别之后,各自离散天涯,现在我也不知道他身居何处?是否安好……大哥,我真的很想你呀!”
世上有一种思念叫做--远方的兄弟,你还好吗?
………………………………………………………………………………………………………………………………………………
北方,在冀州和幽州中间,有一条绵延数百里的长河,水流湍急,舟船难度,所以两岸的人们就在上面建了一座大木桥,用来方便通行,在桥南岸是冀州,北岸则是幽州,所以这座桥就取名为界桥,而那条河自然就叫界河……
为了争夺城池,袁绍和公孙赞已经在界河两岸对峙一月有余,期间双方有过几次小规模的试探性交锋,互有胜负,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耐心都被消磨得差不多了,一场大规模的决战就要开始了!
界河北岸,一处小山坡上,赵云一身白袍银甲,正依靠在一颗大树下休息,那杆爱如性命的亮银枪被插在了一旁,坐骑白龙驹也在不远处悠闲的啃食着嫩草,还不时地甩甩尾巴,抽打那些前来捣乱的蚊蝇,它还不时的低声嘶鸣,看来是对这里的水草很不满意吧……,
不满意这片水草的又岂止是马?人也同样如此!
赵云正拿着一支狼牙箭默默的发呆,箭头是用上好镔铁打制的,锋利无比,在箭杆上还有两个绿豆大的小字,‘无愁’;这正是当初他和萧逸结拜时的信物,一送狼牙箭,一送穿云箭!
仰望远处的群山,赵云不由的发出一声叹息,当初在深山血战狼群后,他就来到幽州,投靠了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这两年来大都是在北疆和草原上的匈奴人、乌丸人厮杀,凭借着白马银枪,赵云在战场上格外勇武,死在他手下的草原勇士不计其数,也杀出了他常山赵子龙的威名!
可惜,立功无数却一直得不到上司得赏识,两年了,赵云还是个小小的队正,手下领着十几个人而已,年初的诸侯讨董大战何其激烈,天下英雄几乎尽数汇聚,可他却被派去巡逻北疆,无缘参加,真是有志难舒啊!
再反观自己的哪位结拜兄弟,这两年来赵云耳朵里几乎灌满了萧逸的各种传说,‘北邙山中救驾,雁门关大战匈奴,汜水关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大战吕布……,威震天下啊,现在世人提起‘鬼面萧郎’的大名,有伸大拇指称赞的,有恨的咬牙切齿的,也有胆战心惊夜不能寐的……,但觉没有不知道的。
每当听到这些消息,赵云一方面为自己的义弟高兴万分,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论武艺他自信绝不逊萧逸半分,不,甚至还要略胜半筹,为何命运之神就不垂青于自己呢?
“世间没有明主啊!空有一身的本领,却无处施展,为之奈何?”想到郁闷处,赵云拔出自己的亮银枪,开始舞动起来,人如风,枪如钻,赵云的枪法奇快无比,再加上他又喜欢穿白色战袍,远远望去只有白茫茫一片雾色,更本就看不清人影,尤其是当他的亮银枪在空中旋转震动时,竟然会发出一种类似凤鸣的声音,清脆悦耳,并有一种王者之音……
很快,山中大量的飞鸟都汇聚过来,树枝上,岩石上,草坪上……,目光所到,全是各种各样的鸟类,并随着赵云的枪风舞动,发出阵阵悦耳的鸣叫,就像在朝拜它们的王者一样---这就是--百鸟朝凤枪法!
舞到高兴出,赵云伸手从腰间拽出个酒葫芦,这是当初萧逸送给他的,三次蒸馏过得‘无愁烈酒’,千金难求,喝上一口,五脏六腑犹如火烧,说不出有多舒服,平时赵云宝贝的不得了,偶尔才抿上一小口,两年下来,竟然还剩了大半葫芦……
不是吝啬的舍不得喝,而是闻到烈酒的浓香,就能想起远方的兄弟,知道你现在很好,我就放心了!
“呜!呜!呜……”山下的大营里突然传出阵阵的号角声,赵云枪势一收,眼中显出兴奋的神色,大战就要开始,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