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重商理所当然(第2/2页)
“其实不拿种地的农人说,用营田务说更明白。营田务里产的粮帛,他们自己人无论如何是用不完的,对不对?用不完的粮帛如果存在库里,最后朽烂,便就等同没有。这些粮帛如果全入国库,实际上还是一样的问题,朽烂还是朽烂,不过换了个地方。最最关键的,便是这些粮帛,要交换到合用的人手里,这就是商的用处。生产出来的货物,通过商这样一个环节,到了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不是无用,是可以创造财富的。”
商品经济之所以会以商业行为核心,便就是商品只有交换才有价值,仅仅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是算不上商品的。明确了这一点,便就明确了商业行为的必要性。徐平只是大致提一个思考的方向,具体完善还是要靠李觏和王拱辰两人。
“第二点,比如我花一贯钱的本钱,产出来的货物,总不会还卖一贯钱,总要卖到一贯多甚至两贯三贯。这多出来的利钱有什么用处?如果我的货物总是能卖出去,总是能够换来钱,当然把利钱再投入到本钱里,产出更多的货物。只有买卖,只有商业,才能完成这一点。而这样一来,天下的货物就会越来越多,财富也就越来越多,不是天下之财有定数了。能够一天一天财富多起来,天下何愁不治?”
听了徐平的这一番话,王拱辰看了一眼李觏,重重点了点头:“这话我最赞成!从我提举营田务,只有不多的本钱,面对一片荒地,便就是如此这般,一年一年大了起来。到今天,我营田务的钱粮,不客气地说,不下于任何一路!这就是例子。”
这才是商品经济的核心,通过商品交换产生利润,进而扩大生产。只要市场在,这种循环就能一直正向存在,社会财富滚雪球般越来越多。在商品经济下,商业行为不再是可有可无,更加不是可以抑制的,而是一切经济行为的核心。重商主义,只有在商品经济下才有意义,而商品经济也必然会产生重商主义。
徐平要做的,只是理清楚这根链条,并通过这两年营田务和其他新场务的实践,说明这条链条的正确。在明了这条链条之后,根本不需要他去告诉别人重商,整个社会自然而然地会转变观念。当然,这个商并不一定就是商人,而仅仅是指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