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锦衣千里 第九十五章 上任首日
次日天还没有亮,李维正便出发去皇城了,他是专职武官,除了每月的大朝外,平时每天的朝会可以不用参加,但必须和文官一样,天不亮就得到署衙报道。
昨晚和叶天明不愉快,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升官的喜悦,使他平添了一桩心事,这件事他当然不会放弃,但叶天明正在气头上,这两天他也暂时不能去,等他消消气再说。
现在更重要是他的第一天上任,他能否走好这第一步,直接关系到他的前途,尤其副千户赵岳似乎对他极为不满,他要把此人的不满先削除掉。
李维正骑马来到了正阳门前,他翻身下马,准备将马交给了驻守正门的金吾卫士兵,李维正的马是得自朱棣的赏赐,这匹马最早是北元皇帝脱古思帖木尔的坐骑,捕鱼儿之战中脱古思帖木尔阵亡,这匹马就被北元太尉乃儿不花所得,成了他最心爱的三匹坐骑之一,是一匹千里挑一的宝马良驹,李维正给它起名为‘凌志’,它的出现引来了无数金吾卫士兵热切的眼光。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感叹声,“又看到这匹宝马了。”
李维正急忙回头,只见身后也驰来一名锦衣卫官员,马上的人约三十五六岁,身材高挑,神色冷峻,目光炯炯有神,他也身着一身金色飞鱼服,正是五所的千户冷千秋,冷千秋原是三所的千户,因费天退仕,二个月前刚被调到五所,此人平时很少说话,对人也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除了指挥使外,他对谁的帐都不买,他杀人心狠手辣,极喜用凌迟酷刑,在锦衣卫中号称‘冷人厨’,与‘赵屠夫’赵岳一起被称为锦衣卫的两大杀人狂。
不过他也有一个嗜好,就是爱马如命,每次去抄官员的家,他总是先查看一遍被抄人家的马厩,若有看中的马,他就会用两匹劣马换走,或者用市价买下,此事也曾被御史弹劾过,不过因他并非是无偿占有,朱元璋也没有深究他的罪责,他至今已经有了两百多匹好马,还专门在郊外买下一座农庄来饲养。
李维正这匹宝马他早在半月前就注意到了,为此,他一直羡慕不已,只是和李维正不熟,也不好多说什么,李维正是在昨天和他认识,见他过来,便拱手笑道:“冷千户早。”
冷千秋笑着点了点头,他翻身下马,走过来轻轻地抚摸这匹千里马,感慨地说道:“这匹虽是来自漠北,但他其实是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马,李千户可知道?”
李维正只知道自己的马是匹好马,具体怎么好,他却不大懂,他便笑着请教道:“请冷千户赐教。”
冷千秋虽然极不爱说话,但提到马却是个例外,他摸了摸马鬃道:“你看见没有,这匹马全身光滑无杂毛,脖子长,尾巴高高耸起,你知道是何故?”
不等李维正疑问,他便接着道:“这是因为它有独特的骨骼比例,其他品种的马一般由十八根肋骨、六根腰骨和十八根尾椎骨构成,而阿拉伯马却是‘十七—五—十六’的结构,这就使得它的外形极为优雅,而且这种马有极大的耐力,在奔跑中仿佛是‘悬浮’在空中,它可以长途奔跑而不吃不喝,受伤时伤口会很快愈合,尤其当它激动和鼓起勇气时,它就会很自然地表现出一种王者的特质,李千户得到了这匹马,说实话,我是羡慕得连觉都睡不着。”
李维正拍了拍自己的爱马,便笑道:“如果冷千户喜欢,我这匹马就送你了。”
冷千秋激动得脸都变形了,虽然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可他却真不敢要,人家只是客气而已,他早有一个打算,见李维正慷慨,他连忙道:“我哪里敢要李千户的爱马,如果李千户能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要求,那我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冷千户请说。”李维正当然不会是真的要送他,他微笑着道,其实他也很想和冷千秋搞好关系,冷千秋是三所的老千户,威望极高,若和他关系好,对自己在三所站住脚是有极大的帮助。
冷千秋早就发现李维正的这匹宝马没有被骟过来,一般而言,军马都要被骟掉,以防止作战时发情,但这匹马因为身份特殊,一直没有能享受军马待遇,冷千秋便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如果李千户肯把这匹马借我做种,冷某将感激不尽。”
“这是小事一桩,冷千户什么时候有空,直接来找我好了。”
冷千秋大喜,连忙道:“那今天如何,我在校外有一个农庄,专门养马,下朝时咱们一起去,届时我请李千户喝酒。”
“那好,我们一言为定,下朝时我等你。”
……
两人将马给金吾卫,一起走进了正阳门,有了种马约定,冷千秋对李维正的态度明显好了起来,话也多了,一路给他简单介绍了三所的情况,离锦衣卫署衙还有百步时,他见左右无人,便低声道:“有一件事情我要提醒李千户,我昨晚听一个弟兄说,赵岳昨晚连夜访问了三所的六个百户,似乎和他们订下了什么攻守同盟,你今天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