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开恩科(第2/3页)
杨秋池又惊又喜,看来自己这一次立功,还没有亏到家,皇上还给了个安慰奖,把郝家所有家产和买卖给了自己,这郝家是宁国府数一数二的大户,这钱财可不少哦,也算是一点补偿吧。
杨秋池躬身施了一礼之后,小心接了过来,厚厚的一叠呢,连声称谢。
有了上次贺家谋反的先例,杨秋池知道,这郝家这次恐怕也是被株灭九族了,还是随口问道:“李公公,这郝家的人怎么样了?”
李公公摆了摆手:“谋反重罪,十恶不赦,株灭九族,本人凌迟处死,其他亲属斩立决。”顿了顿,又道,“这一次谋反的居然是皇上身边的内卫京营兵,皇上盛怒,下令将参与谋反的京营兵所属卫所全部将领兵士,一体处死,并缘坐同居亲属一体处决。”
杨秋池吃了一惊,想起了白千总一家,这次谋反的军队可有他的京营兵,这白千总难道也被株连了吗?急忙问道:“李公公,这谋反京营兵所属千户所的白千户,可受株连?”
李公公看了杨秋池一眼:“白千总等将官驭下不严,坐视部属谋反,与自己谋反无异,所以,白千总所属京营第四卫的卫指挥使以下所有将官及同居家人,全部缘坐,本人凌迟处死,其他同居者斩立决。”
杨秋池惊呆了,这明成祖心狠手辣真是到了极致。
按照杨秋池的理解,这白千总的部下谋反,白千总等人又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即便是有过错,也顶多是个管教不严,最多引咎辞职就不得了了,没想到视为乱党,一起凌迟处死,连同居的家人都全部斩立决,虽然这缘坐还没有达到灭九族的程度,但也够残忍的了。
明成祖对京营兵的处刑很显然是一种超出刑律规定的法外施刑:本来按照大明律,谋反罪要被诛灭九族,但九族中的十五以下的孩子,母女妻妾姊妹等女性亲属是不处死的,而是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不过,这一次是京营兵谋反,是皇上身边的卫队谋反,这当然让他感到了极度的危险,同时异常的震怒,为了杀一儆百,一儆效尤,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安全,这才法外施刑,将同居之人都一并处决,其中就包括了本来不应该缘坐处死的女性亲属。
其实,明成祖朱棣的这种法外施刑,对他来说并不是第一次。对方孝儒诛灭十族就是他作皇帝之初最残酷的一例法外施刑案。
方孝儒是建文帝的帝师,一代大儒,天下读书人的偶像。建文帝被推翻下落不明之后,方孝儒仍孝愚忠,誓死不从朱棣。朱棣被惹恼问他:“你不怕死,难道你就不怕被诛灭九族?”方孝儒回答道:“便十族奈我何!”
朱棣勃然大怒,不仅抓捕了方孝儒的九族,还将方孝儒的朋友、学生乃至一切与方孝儒有关的人单独列为一族,与九族加起来合称“十族”,共计八百七十三人,当着方孝儒的面,全部磔杀(砍成碎块)于市。方孝儒是最后一个受刑,被磔杀惨死街头。
白千总被抓,那白素梅怎么样了?她已经出家为尼,是否也被抓了呢?杨秋池急声问道:“李公公,白千总的家人呢?是否也被株连?”
“当然,我刚才已经说了,同居之人缘坐斩立决。这白千总当然也是这样,白千总本人凌迟处死,其妻女二人斩立决。”
“可是,她女儿已经出家了啊!”
“出家?”李公公冷笑,“这缘坐可是不论笃疾废疾,出家同样不能幸免的。”
想到孱弱的白素梅就要被砍头了,杨秋池心里很不是滋味。杨秋池想起当初白千总要他休妻娶自己的女儿白素梅,如果自己那时候意志弱一点,休妻娶了白素梅,那自己恐怕也跑不掉,这次也要被株连砍脑袋。
其实,这个问题上杨秋池这倒是多虑了,因为根据《大明律》规定,在谋反重罪的缘坐中,“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也就是说,就算是娘家犯了谋反重罪要诛连,只要女儿已经出嫁,女儿和女婿一家人都不属于诛连的范围,不会受到殃及。
因此,当初如果白素梅嫁给了杨秋池,白千总他们被缘坐谋反,杨秋池和白素梅他们也不会受到株连。当然,这一次情况非常特殊,是明成祖的中央军谋反,他对没有参与谋反的同一个卫所的人都法外施刑,那么扩大到将谋反者的女儿女婿一并株连也完全有可能的。
杨秋池虽然对白千总当初老羞成怒之余讥讽自己的事情还有些心存芥蒂,但想到人家也是要将女儿嫁给自己,无论怎样也算一片好心,而自己断然拒绝之后,白素梅绝望之下出家为尼,一家三口都要掉脑袋,杨秋池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起白素梅哀怨绝望的眼神,心里有种痛痛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