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章 陈汉的民主(第3/3页)

高级官员空缺经大臣推荐,皇帝任用,称廷推。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廷推或皇帝特旨任命,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尚书会同三品以上官廷推,外官则总督、巡抚廷推。到了‘千骨一狄’康麻子年间废除。

陈鸣上辈子曾经听过一个说法,朱明的廷推是‘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历史的进步。

陈鸣很不喜欢民主,虽然他清楚他所建立起来的帝国,注定要迈过这道坎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自己就喜欢民主,谁也没规定穿越者就一定要民主不是?

陈鸣就喜欢大权独揽,就爱‘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但是该怎么给后人铺的路,他也是要铺的。

廷推这玩意儿是不是民主他不知道,但感觉起来的确有中不一样的味道。

朱明中后期的廷推已经形成了制度,虽然被某英明神武的夷狄之君给废除了,但扒扒历史书,陈鸣又把它给捡了起来。

明制,凡朝廷遇有重大政事,或遇有文武大臣出缺,皇帝必诏令廷臣会议,以共相计议,衡量至当,然后报请皇帝,取旨定夺,其有关政事得失利弊之研商者,谓之廷议;其有关人事升补任用之拟议者,则谓之廷推。

廷推云者:是乃明代抡选要吏之法,原规定三品以上及九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掌监察百官)共七卿,再加大理卿(掌刑名平反之事)、通政使(敷教内外章疏),是为九卿。九卿乃全国最高政务机关,熟悉国政推行之实际情形。)、佥都御史、祭酒等官员,公推二或三人,由皇帝取决任用,谓之廷推,清初尚采行,后废。

陈鸣现在把这个东东拿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分割了皇权。

陈汉版‘廷推’的红线是划到了三品,无论是正三品,还是从三品,对于内阁大臣人选都能发表自己的建议。针对某个位置,他们有权利推荐自己认可的人选,然后由皇帝统一汇总,从中决出一个人选表单——五到七个人。然后在京和地方上的三品文臣就可以针对这个名单进行推举了。

最后的前三名由内阁递交皇帝采选。

不是说这些大臣们自己选的第一名就一定能坐上宝座,最终的抉择权还握在皇帝的手中。

现在陈汉朝的这个‘廷推’制度还只限于内阁,当整个制度制定完成以后——比如二品官和三品官的评分是不是一样啊,要是有缺又如何啊,陈汉的廷推制度与积分制是有机的结合起来的。整个过程估计要扯皮两三年吧,二品官肯定不愿意跟三品官一个分数啊。而地方上的巡抚大员一直在谋求自我品级升级,而且这事儿陈鸣也不自我表态,只是抛出了一个命题让他们自己去搞。

等到这事儿有个结果的时候,那时候第二任内阁也该走到尾了。

而第三任内阁如果顺利诞生,未来的时候,陈鸣还要把‘廷推’的范畴从内阁重臣扩展到在京的各部尚书,各院各署首脑,然后再接再厉,扩展到各省巡抚。

但是自陈鸣终身,他没有把兵权分出去半点,大都督府始终掌控在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