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6章 篝火晚会
勿吉粟末部的老家,座落在白头山下,黑水河边,一座茂密的森林里,这里河流密布,资源丰富,除了没有大草原上茂盛的草地外,实在是一处人间仙境,而粟末部的上万男女老少,在这森林里方圆二十里内,星罗棋布地散布着。
与草原上的部落一家就是一个帐落不同,勿吉人的生存方式是穴居,一家就是一个地洞,远远看去,除了看到这片林子里人影绰绰外,是看不到有任何的房屋或者帐蓬的,但走近一看,却可以发现在一片片的雪地中,都有一个个直径数米乃至十数米的洞口,里面则是深不见底的台阶,台阶内部可以看到隐约的火光,预示着里面有人居住。
天色已经很晚,整片森林里,到处都是一堆堆的篝火,而裸着双臂,穿着兽皮夹袄的勿吉人,与几十名隋朝来客们纷纷随着原始的吹奏与打击乐器的节拍,手拉手地围成了一圈,绕着那火堆翩翩起舞,欢声笑语不断,这种时候,一切语言的障碍已经不成问题,大锅里煮着的大块兽肉,香飘四溢,而那种喝起来味道酸酸的,怪怪的,有点类似放久了的酸奶酒的特制果酒,也让这些隋朝来客们食指大动,一个个喝得满脸通红,兴奋不已。
封伦与李世民二人坐在这林地中央,最大的一个火堆旁,紧紧地挨着突地稽,并立而坐,那是最尊贵的客位,一边的场地中央,火堆附近,两个剽悍矫健,壮如山岳的勿吉汉子,只穿着两条兽皮做的短围子,遮住了腰部以下的那块隐秘区域,身上涂抹着厚厚的猪油,正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扭打成一团,为远道来客表演着摔角的技艺呢。
封伦看着这两个大汗互相顶着头,抵着胳膊,在那里扭来扭去,无甚美感可言,但周围的一众人等,就连李世民在内,都看得是目不转睛,叫好声连连,他虽然也知道这摔角的技艺,是来源于这些勿吉人平日里在山中跟狗熊,野猪之类的猛兽近身肉搏,将之生擒时的实战技巧,虽不中看,但极为实用。
可是不习武艺的封伦,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领略这种美感,反倒是坐在一边的夫容姐姐,这会儿已经洗去了满脸的油彩,那张五官还算标志,虽然粗眉大眼,但也别有一番野性风味的脸,却也吸引了封伦不少的兴致,以至于让他在喝酒的时候,时不时地偷瞟她两眼,尤其是那一双天足,这会儿已经脱下了那毛皮靴子,一双肥厚的天足,随着她翘着的二郎腿,轻轻地晃悠着,别有一番野性的风味。
中原人在这个年代,仍然是以低矮的坐具为主,平民百姓往往是席地蹲坐,而达官贵人们虽然已经开始以类似后世的板凳,马扎这样的胡床作为主要的坐具,但仍然是低腿坐具,因为自春秋以来,始终要保持坐姿端正,正规的坐法是跪坐于地,屁股垫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保持上身不动,如此坐法很累人,却是那士大夫的标准坐姿。
可是这些勿吉人却是化外野人,根本不讲究这些,他们把那些一两人全抱的大树砍倒,锯成一截截的坐墩,高约一尺,整个人都坐在上面,这样可以把脚也翘着,男人们那些又黑又脏,长着黑毛,似乎熊掌的脚还不停地搓着脚丫子,时不时地露出脚指头缝里的那些黄黑色的老泥,让封伦一眼看去,恶心地几乎要吐。
可是当封伦的目光转落到夫容姐姐的这双大脚上,却是舒服了许多,除了脚掌上的皮层略厚外,这双美丽的大脚倒也堪称亮眼,随着颇具线条的小腿肚子的微微摆动,脚踝上系着的一对铃铛轻轻作响,撩人心神。
突地稽轻轻地咳了两声,封伦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无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突酋长,想不到这山林之中,竟然也有如此的世外桃源,魏某原以为白山黑水,冰天雪地,环境险恶,可没想到此处竟然也有如此的风情,真是大开眼界啊。”
突地稽微微一笑:“这里确实是我们祖辈生活的地方,若非迫不得已,我们部落也舍不得离开此处呢。”
封伦奇道:“怎么了?本使看你们过得不错啊,为何非要离开呢?”
突地稽长叹一声,摇了摇头:“封大使啊,你远道而来,也看到我们部落的情况了,咱也不瞒你,在至尊面前,我是说了半个谎,说咱们久慕天朝上国的礼仪,想要举族内附,可实际上,却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呆不下去啦。若是还能凑和着过,谁愿意抛弃祖辈所生活的地方,迁居外地,寄人篱下呢?”
封伦的嘴角勾了勾:“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本使来这里也有两天了,酋长你也带我看过你们部落的环境,感觉挺好的呀,不至于呆不下去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粟末部,是勿吉部落里最靠南的一个,东南靠着高句丽,南边靠着契丹羽陵部,而西边的草原,是我们放马的地方,与突厥莫何部接壤,北边则是勿吉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