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草原雄鹰
蒲头嫡属千人抢粮队,在徐无城北,被汉军白马义从围截,无一生还,千具尸体被掩埋于大坑,死者人人被割掉阳物,千枚阳物被摆成九个大字:“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慕容鲜卑部千人队,在无终城附近,被汉军墨云骑击杀,无一生还,人人被割去人头。
厥居鲜卑部千人抢粮队,在俊靡城西,被汉军白马义从围攻,鲜卑人自知不敌,纷纷下马请降,依旧被斩首,无一生还。
……
各地奔来的探马急报如云,不过短短三四天的时间,就有五只鲜卑千人抢粮队,被汉人逐一击杀。而且汉人残忍得令人发指,不留活口、斩杀俘虏、割人阳物或割取人头,如此凶残的行为令鲜卑人无不胆战心惊。虽然他们自己的残忍程度并不亚于汉人,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汉人一向都是高大上的礼仪之邦,只要弃械投降,不但能保住性命,还管吃管住。汉人崇尚儒家文化,一向崇尚用仁义道德来感化他们这群夷狄异族。
即便是当年的公孙瓒,虽然打起仗来,像拼命三郎一般不死不休,但是只要你肯服软投降,也是不会为难你的。谁曾想到,这公孙瓒的儿子公孙白,简直就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王再世,赤裸裸的斩尽杀绝,不留后路。
高大而粗壮的鲜卑王蒲头,目瞪口呆的听着探马的急报,久久无语,许久才问道:“汉人总共有多少骑兵?”
“五千左右。”
五千左右的兵马居然已全歼了他们五千人!
蒲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眼中怒意滔天:“区区五千人,不过是趁抢粮队落单而占便宜。传令下去,右北平郡内的抢粮队,即刻撤回俊靡城,没我的命令不得出城!”
身旁的数十骑应诺疾奔而出。
幽州北部,俊靡、犷平、厗奚、宁县、广宁等城已被鲜卑人所占。鲜卑人将近十万骑兵化整为零,分派千人四处抢粮,一旦满载而归,则送回所占城内囤积,待得抢到足够的粮草,再退回鲜卑境内。
蒲头脸上露出狰狞的神色,冷笑道:“一旦抢粮队退回俊靡城,汉军则必然聚兵于俊靡城下,届时我再召集数万大军再聚而击之,斩杀公孙白,为我族人报仇!”
众部落大人精神大振,一扫刚才的惊惧之色。
以数十倍的兵力,再里应外合,白马义从就算是铁打的,也会被打趴。
一名小将斜刺里纵马窜出,高声喊道:“父王何须如此麻烦,我听闻那公孙白年不满十八,能有多少能耐?不如让孩儿率八千兵马,寻而击之,取公孙白之人头,献于父王帐下!”
众人抬头看时,却是蒲头之子阿古木郎,今年十九岁,身材八尺有余,好武勇,精骑射,号称年轻一代中少年第一勇士,每次角斗大赛必拿第一,最近又新与草原第一明珠阿依慕订婚,正是志得意满,目空一切的年纪。
这次出征时,阿古木郎听说公孙瓒之子公孙白年纪被他还小一岁多,居然能征服三郡乌桓,斩杀数万人,心中自是大不服气,早就存了要和公孙白一较高下之心,现在听说公孙白残杀他的族人,自是勃然大怒,早已跃跃欲试。
蒲头对这个爱子一直视若珍宝,脸上露出溺爱的微笑道:“阿古木郎,你是草原上的雄鹰,而公孙白不过一只狡猾的兔子,怎能与你相比?只是如今事关重大,不是好勇斗狠的时候,你只需跟随在父王身边,父王自然会给你一个击杀公孙白的机会。”
阿古木郎少年心性,满脸的不服气,大声道:“若是仰仗父亲的威风,才能击杀这样区区一只张牙舞爪的野兔,孩儿何以能称为草原雄鹰?孩儿要用公孙白的人头,来让族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未来的草原之王,谁才能让鲜卑族继续雄霸草原,横扫天下。还请父王务必让孩儿出征!”
蒲头神色愣了一下,不再说话。阿古木郎的话击中了他的心坎里去了。当年前任鲜卑王和连战死,理应由和连之子蹇曼继任王位,只是因为蹇曼年纪太小,所以他才捡了个便宜。但是如今蹇曼日益长大,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关于王位的争夺又蠢蠢欲动了,不少部落在暗中支持蹇曼,使得鲜卑王族内暗流涌动,风云诡谲起来。
如果自己的宝贝儿子真能斩杀公孙白的话,肯定能震慑不少鲜卑王族中人,取得更多的支持。草原民族,终究是以悍勇服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蒲头脸色阴晴不定,他虽然体格强健,那方面的能力也是天赋异禀,但是生儿子这方面的本事却不咋的,四十多岁了才生的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还真不敢让他去冒险。
他转过头来,问向身旁的弟弟步度根:“如何?”
步度根低声道:“若能击杀公孙白,则阿古木郎的光芒在年轻一代将无人能及,即便是蹇曼也不行。”